判了!村霸、林霸、賭霸、沙霸一鍋端,韶關仁化一黑社會組織首犯獲刑20年

黑社會 仁化 韶關 樂昌 廣東 法律 南方報業 經濟 南方plus客戶端 2019-05-28

5月23日,廣東省樂昌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集林等20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宣判,對三名主犯李集林、李集偉、李英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18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餘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6個月,合計判處罰金169.5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李集林等為確立其家族的強勢地位,達到稱霸一方、攫取非法利益的目的,逐步形成了以李集林及其弟弟李集偉、兒子李英財等3人為首,李有財等12人蔘加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長期盤踞在韶關仁化縣黃坑鎮及周邊一帶,集“村霸、林霸、賭霸、沙霸”於一身,在當地橫行霸道、胡作非為,為群眾所深惡痛絕。

判了!村霸、林霸、賭霸、沙霸一鍋端,韶關仁化一黑社會組織首犯獲刑20年

為獲取非法利益,該組織以“協調關係”、“維護沙場安保”、“合夥入股”為由,強行插足當地採沙行業、敲詐勒索沙場經營者,李集林曾向沙場經營者要求一次性付清“安保工資”30萬元。通過鬧事等方式“強勢”入股開設賭場,並採取暴力、脅迫或者聚眾造勢等手段大肆斂財。通過實施違法犯罪形成的威懾和影響,使李集偉得以連任村小組長,侵吞村集體資產,獲取林地控制權後濫伐林木非法獲利,濫伐林木總蓄積共計約6629立方米。為保障濫伐林木能順利進行,該組織向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多次行賄。罪行暴露後,挪用村集體資金賄買或指使他人作偽證妄圖逃避法律制裁。

另據查明,該組織實施的插足採沙等行業、破壞林業資源,敲詐勒索、開設賭場、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濫伐林木、強迫交易、妨害作證、偽證、行賄、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等犯罪行為,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和經濟、生活秩序。

樂昌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集林、李集偉、李英財、鄧隆、張福權、曾優發、李國有、李有財、伍孝福、劉益群、伍先良、駱金有、饒華端、盧平、邱立強無視國家法律,結成穩定、人數眾多的犯罪組織,在李集林、李集偉、李英財的組織、領導下,其餘人積極參與,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將所獲取的部分經濟利益用於維繫該犯罪組織的運轉,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中李集林、李集偉、李英財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應按其所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予以處罰。鄧隆等12人蔘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均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應按所參與的犯罪予以處罰。李帝良等其餘5人應按照所參加的濫伐林木、妨害作證、偽證等犯罪予以處罰。據此,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當日,部分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65人旁聽了宣判。

【記者】唐音 潘俊宇

【通訊員】曾德利

【作者】 唐音;潘俊宇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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