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自治區檢察院發通知:舉報人要保護 洩密者將追責

黑社會 利通檢察 2019-07-14

7月10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加強對涉黑涉惡犯罪或“保護傘”線索舉報人保護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進一步規範線索核查,切實做好涉黑涉惡及“保護傘”線索舉報人保護工作。

《通知》規定,全區各級人民檢察院要指定專人,對群眾舉報線索集中受理、審核、移送、接收轉辦。對其中符合涉黑涉惡犯罪或“保護傘”認定標準的線索,要統一以線索移送函的方式將舉報材料原件移送當地掃黑辦。線索接收人、審核人、報送人須按照保密要求,對舉報人身份信息嚴格保密,對洩密行為將嚴肅追責。

《通知》要求,檢察人員受理群眾舉報時,要堅持“文明、禮貌、親和、誠懇、熱情、周到”的原則,詳實記錄舉報信息,及時移送舉報線索,詳盡回覆線索處置情況。對舉報線索要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逐一核查。核查時要注意問詢場合的保密性,徵得舉報人同意後,可在檢察機關工作場所或舉報人提供的場所進行問詢。要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耐心聽取舉報人意見,對有分歧的問題能夠當場回覆的,耐心解釋,不能當場回覆的,詳實記錄,待有結論時及時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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