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堅決剷除通風報信“內鬼”

人民網:堅決剷除通風報信“內鬼”人民網:堅決剷除通風報信“內鬼”

出資分紅、阻撓查處、站臺撐腰、打擊報復、通風報信、開脫罪責、壓案不查……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步步深入,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種種伎倆被一一識破。本版從即日起推出“識破形形色色‘保護傘’”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編者

4月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對2018年以來通報曝光的84起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進行分析,其中“通風報信”者佔比超過兩成。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拔除“保護傘”是專項鬥爭的重要一環,應堅決剷除那些內外勾結、沆瀣一氣的“內鬼”,讓其無“風”可透、無“信”可傳。

“漏口風、通消息”的究竟是誰

毋庸置疑,執法部門在偵破帶有黑惡性質的嚴重違法案件中,信息的保密工作尤為重要。如果有人給黑惡分子漏個口風、通下消息,讓他們提早有了防範,或是精心掩飾、轉移罪證,或是提早佈置、串供堵口,或者乾脆“腳底抹油、溜之大吉”,必然使得掃黑除惡難以取得預期效果。

那麼,究竟是哪些人在為黑惡勢力“鞍前馬後”效勞呢?

從通報案例來看,政法機關尤其是公安部門的執法人員最為突出。僅今年4月以來,天津、河北、黑龍江、安徽、江西、貴州、雲南等地就密集發佈了多名公安系統領導幹部被查處通報,其中過半涉及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不乏通風報信者。比如,作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專案工作組組長的雲南省迪慶州維西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和勁輝,就因涉嫌為黑惡勢力通風報信、洩露工作祕密、充當“保護傘”並收受賄賂,受到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值得注意的是,在為黑惡勢力通風報信的群體中,以協助民警執法、維護公共安全為主責的輔警佔有相當比例。在他們看來,自己充其量就是合同制臨時工,藉機賺一點外快,沒什麼大不了,誰知道哪一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呢?

正是在這種“走”自由、“利”當頭的思想作祟下,少數輔警樂意為黑惡勢力通風報信,成為被“圍獵”的重點對象。廣西北流市公安局原協警黎俊餘在民安派出所工作期間,正是利用職務便利,向涉惡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有些輔警甚至“抱團”充當“保護傘”。2017年1月至5月,廣東省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阜城派出所陳某、蘇某、劉某、岑某、馮某、黃某、吳某等7名輔警及阜沙分局治安大隊巡防隊輔警周某多次提前向開設賭場的陳某洩露公安機關查禁賭博的部署、人員等信息,致使陳某屢次逃脫查處,8人分別收取陳某賄送的3100元至6500元不等的“好處費”。2017年5月,8名輔警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為黑惡勢力提供“消息”的還有一種人,就是極少數黨政領導幹部。他們雖然為數不多,但性質更為惡劣。即便是身處一線、群眾身邊的基層幹部,也有人利用職務便利,將關鍵信息提前透露給黑惡分子。

“原來是他給付某充當‘保護傘’啊!”去年9月,因存在向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等違紀違法問題,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水口鎮黨委委員、鎮人大主席蒲斌鵬被通報曝光後,在魚化鎮鳳馳村引發村民熱議。

“我小時候就認識付某,現在我當水口鎮人大主席了,原以為幫他一點忙,既能顯示我的身份地位,又能讓他對我心懷感激,沒想到落得如此下場。”在接受調查期間,蒲斌鵬悔恨不已。

如此“通氣”實為藉機生財

不管是政法機關的公職人員,還是黨政機關的領導幹部,抑或是“編外”輔警人員,他們緣何樂意為黑惡勢力通風報信,充當他們的“千里眼”“耳報神”呢?利慾薰心,有意借公權力生財斂財,是毋庸諱言的原因。

“我為了一己私利包庇縱容涉黑人員,這個錯誤是無法原諒的。我恨自己沒有經受住金錢的誘惑,在所謂‘朋友道義’的蠱惑下喪失了底線,辜負了家人對我的期望……”山東省新泰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趙某因向非法採砂的於某通風報信、索取紅包,讓於某逃避執法檢查,在去年3月底接受審查調查期間,這樣吐露自己的心聲。

新泰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劉軍分析,從趙某的案件上看,公權力一旦成為個人的“自留地”,就容易滋生徇私舞弊等行為。

“不可否認,有的官員經不起市場經濟的考驗,經不起商人和黑惡勢力的金錢誘惑,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翁鳴對這一現象,如此解釋。

翁鳴表示,這些“保護傘”與黑惡勢力聯繫緊密、沆瀣一氣,往往通過說情、打招呼、通風報信等方式加以“保護”。

由此看來,一些涉黑涉惡人員之所以肆無忌憚、明目張膽地從事黑惡活動,就是抓住了個別黨員幹部視財如命、愛財貪財的弱點,看上了他們手中的權力,從吃喝玩樂、“交朋友”開始,發展到大把大把的送錢給物,一步一步將他們“拉下水”,來為黑惡組織“服務”“效勞”。

一些黑惡組織甚至還千方百計通過入乾股、搞分紅等形式,將黨員幹部變為“自己人”。在“自己人”面前,利用權力通風報信、請託招呼,效犬馬之勞,也就“再正常不過”了。

廣西永福縣政協原正處級幹部劉永祥長期與該縣涉黑犯罪團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他成員保持密切聯繫,不僅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在當選政協委員、協調工程項目等方面為李佳等人謀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萬元賄賂,而且還出資入股李佳經營的安棉採石場,並獲利40.65萬元;接受李佳請託,為因涉嫌犯罪被羈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團伙骨幹成員向司法機關打招呼,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劉永祥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多管齊下斬斷“互通”鏈條

相對於其他“保護傘”類型,通風報信似乎更為隱蔽、不易為外界覺察。一條短信,言簡意賅,不露聲色間卻足以提醒對方閃避;一個電話,三言兩語,看似老朋友的寒暄,卻能為對方送去來自內部的警告。

在各地通報的“保護傘”案情中,通風報信為何成為常見的“高頻詞”?這恐怕與其相對而言的實施難度不大密不可分。一頁下階段工作計劃的文件、幾句關心同事去向的閒聊,很可能都“內藏乾坤”,是黑惡勢力眼裡的“一級警報”。

“防範通風報信,應從加強內部管理入手。一是明確內部分工,每一個團隊或小組,需要明確負責具體的案件線索、查辦過程的相關資料等。其他不直接參與這個案子的,就不能瞭解相關信息,也就是要明確各自的職責權限。二是強化內部的監督制約機制,形成彼此間有效的權力制約。”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廉政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金程認為。

就具體工作而言,要通過現代科技加強對信息源,尤其是群眾信訪舉報信息的有效管理。比如,對群眾電話舉報的“黃、賭、毒”問題,接電場所、接電人員要保持固定,並實時監控錄音,從接到警情到報告、出警等各個環節,必須全程置於監控之下。同時,還要加強執法保密意識,對收集到反映涉黑涉惡警情建立保密登記、報告、處置制度,最大限度縮小執法行動前的知情範圍,做好行動過程中的保密工作,防止“說者無意、聽者有心”情況下的洩密。

“一些黨員幹部利用職務便利,將掌握的偵查情況、行動時機等洩露給黑惡勢力和團伙,讓犯罪分子提前做好應對措施,給案件查辦帶來阻力,造成很大損失。”昆明市五華區紀委常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熊雲峰介紹,“針對這種通風報信行為,我區積極加強與政法機關的溝通協作,與公安部門聯合印發了《查辦涉黑涉惡案件工作協作機制》,建立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線索快速移送反饋機制,形成互相制約、共同監督的剛性約束,讓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同向發力。”

新鬆恨不高千尺,惡竹應須斬萬竿。當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部署,緊盯重點領域不放,把打擊“保護傘”作為主攻方向,對“關係網”一打到底,堅決清除包庇、通風報信、縱容黑惡勢力的腐敗分子。

雲南省紀委監委建立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督查督辦工作機制,針對工作成效不理想、工作不平衡及個別地方存在的“深挖不敢碰硬、細查不能觸底”等問題,由省紀委常委進行領辦督辦、限時辦結。安徽省蕪湖市紀委監委積極落實案件線索是否存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三長”(公安局局長、檢察院檢察長、法院院長)簽字背書制度,著力挖掘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掃黑除惡不僅要“掀蓋”,更要“揭底”,一查到底,絕不姑息。更多基層紀檢監察幹部表示,應對基層組織的權力進行梳理,實行清單化管控,切實做到“清單之外無權力”,方能讓黑惡勢力無機可乘,讓通風報信者無利可圖。(人民網記者 管筱璞 通訊員 儲子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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