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黑洞”風波

來源:國際金融報

4月10日晚9點,人類歷史上首張“黑洞”照片發佈,此照片是由“事件視界望遠鏡”項目(EHT)200多名科研人員歷時10餘年、從全球四大洲8個觀測點“捕獲”而來。

然而,就在全世界為人類歷史上首張“黑洞”照片驚歎和欣喜時,因為“黑洞”照片的版權爭議,中國第一大圖片公司視覺中國被捲入輿論暴風眼。

截至4月12日上午,視覺中國的官網仍然無法打開。《國際金融報》記者曾多次致電視覺中國方面,但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目前,官方已經介入這起因“黑洞”照片引發的圖片版權風波。4月12日凌晨,天津網信辦連夜約談視覺中國,責令後者全面徹底整改,且已成立督導組,進駐視覺中國網站。

當天,視覺中國開盤即跌停,報25.2元。截至4月12日收盤,視覺中國的最新市值為176.54億元,較前一日收盤蒸發近20億元。

版權歸誰

就在“黑洞”照片“面世”後不久,有網友發現,這張“黑洞”照片出現在了視覺中國官網圖庫中,被打上了視覺中國的版權ID水印,並註明“此圖是編輯類圖片,不得用於商業用途”,如果想下載使用,需要付費購買。

但真相似乎並非如此。“為了更加直接和清楚地瞭解黑洞照片的版權情況,我們直接查閱了版權所有者及發佈者事件視界望遠鏡項目組和歐洲南方天文臺的網站,最終確定事件視界望遠鏡項目組是版權所有者。”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元熹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歐洲南方天文臺在該照片下文鏈接的版權說明頁面標示,該照片受署名“4.0國際 (CC BY 4.0)”的保護。

記者瞭解到,該協議需要遵守的條件即使用圖片需要給出完整、清晰的圖片出處,聲明是否對圖片進行過修改,同時不得限制其他人做許可協議允許的事情。換言之,只要用戶標明瞭該圖片出自EHT Collaboration,那麼就可以免費使用。基於此,在律師看來,視覺中國在聲明中提及的“禁止商用”的限制並不符合該協議內容的規定。

歐洲南方天文臺的標註也引起了市場廣泛關注。隨後,由“黑洞”照片版權歸屬引出的“爭議”在社交媒體上流傳開來。

架不住輿論壓力的視覺中國,於4月11日下午通過官方微博發佈聲明稱,“黑洞”照片屬於EventHorizonTelescope組織,並提示如果未經版權人授權,用於商業用途,將可能存在風險。

不過,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對記者表示,根據視覺中國的聲明,其並未獲得商業用途的授權,也就是說,其他機構或個人將該圖文用於廣告、促銷等商業用途,並不需要從視覺中國處獲得授權,而是需要從權利人處獲得授權。

同時,另有細心的網友在視覺中國官網發現,中國國旗和中國國徽也被視覺中國納為自己版權所有。也正因此,視覺中國被共青團中央官微直接點名:“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

此後,視覺中國遭多方“討伐”,包括南京蘇寧、百度、新浪遊戲、海爾、阿里健康、格力電器等多家知名公司的官方微博賬號在評論區晒圖聲討視覺中國。

陝西渭臨事務所律師張春林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國旗和國徽不屬於著作權的保護對象,任何人都可以合法地非商業性使用。“視覺中國聲稱自己為該著作權的權利人,這明顯是不對的”。

對此,視覺中國官方微博於4月11日晚間發表致歉聲明稱,經查,該圖片由視覺中國簽約供稿人提供,視覺中國作為平臺方負有審核不嚴的責任,並已對不合規圖片做了下線處理。

4月12日,視覺中國發布公告稱,經網友舉報,其發現公司網站上發佈的多張圖片包含敏感有害信息標註。當天,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約談公司網站負責人,責令公司網站全面徹底整改並在此期間暫時關閉網站。公司正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並配合監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徹底整改。

“苦視覺中國久矣”

公開資料顯示,成立於2000年的視覺中國前身為“Photocome”網站,意為“圖片來了”,其創始人之一柴繼軍是攝影記者出身。因得益於與全球第一大圖庫巨頭——Getty簽訂的獨家代理協議,視覺中國在中國市場上發展迅猛,2014年,其成功借殼遠東股份,登陸A股市場,逐漸成長為國內“視覺之王”。

記者注意到,在視覺中國前述圖片版權問題發酵之時,自媒體“三表龍門陣”發表的一篇題為《天下自媒體苦視覺中國久矣》的文章又將視覺中國拉入了“釣魚執法、漫天要價”的輿論漩渦。

該文稱,在一個自媒體業務交流群中,“求助!我收到視覺中國的律師函了,怎麼辦?”是高頻出現的聊天內容。

事實上,近年來,這位行業龍頭深陷商業模式質疑的漩渦之中。有媒體報道稱,為了增厚業績,視覺中國採取“維權創收”的手段,針對侵權圖片提起訴訟,要求鉅額賠償,誘使企業和解簽訂年度合同。

2018年,著名投資機構經緯中國曾因圖片版權問題與視覺中國正面交鋒,當時,經緯中國創始管理合夥人張穎曾發佈微博指責視覺中國“漫天要價的商業模式不應該”。

2018年9月,《上海證券報》在其相關報道中也表示,2013年以來,視覺中國及其子公司共涉維權訴訟1000多起,平均每兩天一場訴訟,其中,與Getty版權圖片涉案金額占上述賠償總額逾98%。

“苦視覺中國久矣”的不僅是自媒體行業,廣告行業、設計行業更甚。

一位就職於國內4A廣告公司的設計師告訴記者,行業內將購買圖片版權稱為“租圖”,製作一張海報可能需要“租”多張圖片,一張圖片的價格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具體價格要根據海報的印刷量、投放渠道來定。該設計師表示,同等類型的圖片,全景網、站酷海洛等網站相比視覺中國稍微便宜一點。

2019年1月,長江證券在發佈的研報中表示,從市場份額來看,視覺中國佔據圖片市場的半壁江山。其指出,“目前視覺中國的綜合圖片市佔率在40%左右,為行業龍頭。在圖片數量上,視覺中國擁有超過2億張圖片,國內東方IC、全景網等圖片提供商的圖片數量僅在1億張左右,視覺中國的圖片庫豐富度遠超同行業競爭對手。”

前述事件發酵之後,視覺中國遭到各方聲討,但上述設計師無奈道:“視覺中國的圖片更全,品質也好,大多數情況下還是不得不用。”

維權式商業模式

被多方聲討的視覺中國,其廣受指摘的“維權創收”式盈利模式究竟是什麼?

根據視覺中國相關財報,2015年-2017年,其營收分別為5.43億元、7.35億元、8.15億元,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1.58億元、2.15億元、2.91億元。

視覺中國2018年三季報顯示,公司的核心主業為“視覺內容與服務”,報告期內實現的營收占上市公司總收入達81.81%。

財報中提到:“公司通過為有內容長期需求的客戶提供一站式、高效、安全的服務方案(產品、授權與交付模式、服務與價格),以智能化的技術手段及個性化的服務,為各類客戶提供優質內容獲取體驗。”這也正是被眾多企業所質疑的“釣魚維權”,其主要方法是“維權獲客、維權創收”。

曾參與視覺中國訴訟案件的被告方委託律師張春林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視覺中國在與一些企業打官司時,通常採取的策略是,先就某幾張或十幾張圖片提起相關版權訴訟,並在打官司的過程中與企業商談和解的價格,其目的就是通過訴訟、發函的方式,讓企業購買視覺中國的圖片,迫使企業與其簽訂年度協議,價格從一年幾十萬元到幾百萬元不等。

據張春林介紹,有一些被告的知名企業或上市公司,可能因為在微博或者微信公眾號上轉發了第三方的文章,誤用到了視覺中國官網的圖片。視覺中國會因此認為企業實施了侵權行為,進而要求企業賠償損失並在企業官網及全國性的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但這些企業往往會因為顧忌到自己的聲譽,最後不得已選擇妥協。

曾在某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過的一名業內人士也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其曾瞭解過視覺中國的商業模式。據悉,該公司的圖片大部分來源於全球幾個大的圖片公司,但也有部分存在權利來源模糊不清的問題。

張春林表示,他所參與的訴訟案件中,版權問題爭議很大,按照法律規定,原告如主張圖片的著作權,需要拿出原片、母片或者版權登記證書,但往往很多圖片公司無法拿出原片或母片,更多的是用複製件前往版權登記機關進行版權登記。由於我國著作權登記採取的是自願登記,版權登記機構不審核其權屬及原件,因此版權登記不能表明其必然擁有版權。從目前的政策來看,版權登記的作用在於證明“在某一時間節點某人向該機構提供過某一作品的複製件”,因此對於確認版權的審查規則,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但有業內人士認為,視覺中國已將“版權訴訟”作為其商業模式,並從中獲取利益。

視覺中國2018年三季報內容顯示:“長期協議客戶以及預付款合作不斷增加,體現出很好的經營現金流,優化了公司從利潤到現金流的整體經營成果。”

張春林稱,通過對視覺中國、全景等圖片公司的過往訴訟進行大數據分析,大量的訴訟最終都通過撤訴來解決爭議。

天眼查數據顯示,2009年至今,視覺中國的主體公司視覺(中國)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涉法律訴訟有141條,其旗下兩家公司漢華易美和華蓋創意分別涉及法律訴訟4011條和8000餘條,三家公司涉及糾紛案件共12000餘條,其中,案由絕大部分為起訴他人公司作品侵權。

行業或迎整改

根據視覺中國4月12日發佈的公告,其尚不能準確預計內部整改完成並恢復服務的時間。此外,對於公司網站恢復服務的具體時間,公司將另行公告。

《國際金融報》記者注意到,和視覺中國一樣,全景網絡的官網在4月12日也無法正常打開。全景網絡官網目前顯示的信息為,公司正在對網站進行升級維護,同時對站內所有產品進行全面審核。

根據天眼查數據,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訴達4346條,其中50%以上案由為“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2014年,該公司因未支付圖片收購委託拍攝費而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公司的兩位股東天星資本和大宏資產曾被公示為失信公司。

2018年,全景網絡也曾因“未依法履行地圖審核程序公開登載地圖、地圖漏繪我國重要島嶼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5萬元。

張春林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視覺中國或其他如全景、優圖佳視等圖片公司,利用自身的圖片庫優勢,聚集了海量的圖片,這些圖片絕大多數系圖片製作者或者攝影師投稿,因此,很難說上述公司擁有著作權並能以作者身份提起侵權之訴。“上述公司的主要是基於商業目的,使用或利用自身系統就收集或者購買的圖片進行商業利用,以攫取商業利益,本無可厚非,這是商業行為。但如果利用立法的漏洞或者訴訟方式‘要挾’、‘勒索’企業,以達到銷售圖片或者以索賠作為攫取不法利益之手段,則涉嫌違法犯罪。”

在張春林看來,我國對於知識產權的保護,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是對於圖片資源方(圖片公司)的權利範圍還有待深入研究。“我們認為,確定圖片公司是否具有原告資格,主要看其對於涉案圖片主張的權利基礎是基於版權人的權利,還是基於被授權人的權利而定。如果某機構對於某些圖片擁有完全的版權,其在法律框架內維護其合法權益是沒有問題的。但現實是,如何確認圖片公司是否為版權人是當前一個重大實務難題。”他認為,對於新聞機構的圖片使用,只要註明出處且不改變圖片的內容,一般是不構成版權侵權的。

陳元熹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大型圖片版權公司利用自身優勢,除了正常的訴訟維權以外,還存在濫訴、釣魚、維權式營銷等富有爭議性的手段,導致許多當事人在被圖片版權公司起訴後,往往選擇調解賠償或者簽訂獨家合作協議。這些手段目前仍然存在很多爭議,而此次事件可能會加快行政機構及司法機關出臺具體的方案或規定。

趙佔領也對記者表示,此次事件在提升公眾的圖片版權意識同時,還可促使圖片服務商依法、合理維權,不能沒有圖片版權卻以權利人名義維權,減少不合理的天價索賠,並將推動圖片版權定價逐步迴歸到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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