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代刺死辱父母者的人,不僅無罪還會有獎勵

漢朝 審食其 呂雉 漢文帝 天楓說 2017-04-04

最近山東的辱母案,可謂是牽動整個社會的,大家都在關注,對於當事人應不應該判刑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一方面是關於法律的公正,另一方面是關於道德的拷問,最終結果如何,我偶們暫且不說,但是因為被人侮辱自己的父母殺人者,在古代確實很常見。

這其實很正常,在古代,以孝治天下。為母報仇、為父報仇,不但是勇敢、知禮,還是至孝。如果我隨手一翻典籍,《禮記》有云,父之仇,弗與共戴天;《春秋公羊傳》有云,子不復仇,非子也;晉代舞曲《獨漉篇》有云,父冤不報,欲活何為……這些歸結成一句話,那就是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在現在的影視劇和小說中,也經常存在,大家也覺著這是合情合理的,畢竟在聖人的教誨中,父母地位十分重要,不能維護自己的父母的人,那還說什麼呀。在漢代更是提倡以孝治理天下,這種事情就更加常見了,其中第一起還是皇室中人乾的。這個人就是淮南王劉長,也就是大名鼎鼎劉安的老爹。

在漢代刺死辱父母者的人,不僅無罪還會有獎勵起因還因為劉長的老媽,劉邦的老媽趙姬本來是張敖的妻妾,再一次陪劉邦的過程中懷孕了,後來劉邦剷除異姓諸侯王,劉長的老媽也被關了起來,趙姬的弟弟趙兼拜託闢陽侯審食其告知呂后,呂后妒嫉,不肯向劉邦進言求情,審食其便不再盡力相勸,這也成了審食其日後的悲劇,劉長長大之後前往審食其府上求見。審食其出來見他,他便取出藏在袖中的鐵椎捶擊闢陽侯,又命隨從魏敬殺死了他。事後劉長馳馬奔至宮中,向漢文帝袒身謝罪道:“我母親本不該因趙國謀反事獲罪,那時闢陽侯若肯竭力相救就能得到呂后的幫助,但他不力爭,這就是大罪。”(後面劉長還說了兩條罪)當然劉長這樣說確實有點牽強,可是總歸是為了自己的母親,以孝治國的漢文帝也沒有治他的罪。

在漢代刺死辱父母者的人,不僅無罪還會有獎勵

漢文帝影視形象

如果說這不算因為辱父或者辱母而有正當理由的話,不那麼下面這就光明正大了。

根據記載東漢章帝年間,有人侮辱人父,而被其子殺掉,漢章帝免除了為父報仇者的死刑,從此成為判例,稱《輕侮法》,就是說你為你父親報仇不會被判死刑,這也是孝道的一種。

據《後漢書》《山東通志》等記載:安丘男子毋邱長,和母親在街上同行,遇一醉漢辱母,毋邱長把醉漢給殺了。被抓住後,當地官員吳祐說:子見母辱,人情所恥,但是白日殺人,“赦汝非義,刑汝不忍”。也就是說過因為你見到母親被辱,殺人這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你大白天殺人赦免的你的話不符合道義,給你判刑吧也不忍。

得知毋邱長還沒有兒子後,吳祐讓毋邱長與妻子在獄中同住,直到毋妻懷孕。毋邱長感念這位吳祐官爺的優待,最後選擇自殺謝罪,還讓兒子取名“吳生”。

如果說上面的會被判刑的話,那麼還有因為給父母報仇被嘉獎或者說優待的

《後漢書·酷吏傳》所記,郡中有位官員侮辱了他的母親,他就糾集了幾十名少年將這個官吏和全家殺死,陽球因此出名,還被舉薦為孝廉,補任尚書侍郎,這就相當於是對這種行為的獎勵了,不僅不受罰反而會因此得到獎賞。

當然了現在和古代畢竟不一樣,提倡依法治國,但是依法治國也離不開以德治國,考慮法的時候也要顧及一下德行的影響吧。

在漢代刺死辱父母者的人,不僅無罪還會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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