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案要案紀實(5)密爾沃基怪物

漢尼拔 米勒 沉默的羔羊 動物 音樂 老郭說相聲 2018-12-14
美國大案要案紀實(5)密爾沃基怪物

傑夫瑞·萊昂內爾·達莫

傑夫瑞·萊昂內爾·達莫(1960年5月21日-1994年11月28日),美國著名連環殺手,犯下多起命案,綽號“密爾沃基怪物”。1994年11月28日清晨,達莫在威斯康辛州的哥倫比亞行為矯正中心服刑期間被一黑人囚犯殺死。

惡行實錄

美國大案要案紀實(5)密爾沃基怪物

傑夫瑞·萊昂內爾·達莫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髮指的連環殺手。他的外表就有如一個再普通不過的男孩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見他,你也不會特別注意他,但他卻做出如惡魔般的罪行。他堪稱是《沉默的羔羊》裡食人博士漢尼拔的真人版本。他會把他有興趣的獵物綁架,然後殺害、強姦,最終吃掉。和安德烈·奇卡提羅一樣,他只有通過奸屍才能獲得性滿足和高潮,偶然也會望著犯案的寶麗萊自瀆。在食方面,他也非常講究,只會選擇想吃的部位貯放於雪櫃,其餘的全放到他於廚房特製的硫酸池處理掉。在 10 多件案件當中,他曾經試過先後殺害兩兄弟,最恐怖的一次試過把被害者的頭蓋骨鑿開,並灌入水銀。虐完姦屍然後肢解食用。生殖器等愛吃的就冷藏。其餘用硫酸池裡處理。1991年警探在他家發現大量人頭和殘肢。還有切好的人肉片。

他最終被捕可說是一場意外。在1991年7月的晚上,兩名警探羅斯(Routh)和羅爾夫·米勒(Rolf Mueller)在巡邏時遇上一名黑人青年特雷西·愛德華,他告訴警察他附近的一名鄰居揚言要剖開他的心並吃掉。三人一起來到調查事件真偽,起初找錯了人,但最終也來到傑夫瑞·達莫的家,並在內發現大量人頭和殘肢,雪櫃裡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個人頭!他最終被判有罪並要坐牢 1070 年,在獄中也如電影中的漢尼拔一樣被單獨、高度監視下隔離。

但他死在獄中,因為另一名在獄中的囚犯聲稱受上天感召,要殺死他替天行道,他的一生就此完結。

扭曲心理

害怕分離的魔鬼:傑夫瑞·達莫

傑夫瑞·達莫1994年11月28日在監獄裡結束了34歲的生命。他在上個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期間,一共謀殺了17個人。由於他曾經威脅一個被害人說,要將他切開來吃掉,因此警方給他的外號就是食人狂魔(the cannibal)。事實上,他的確吃過被害人的屍體。

達莫在1960年5月21日出生於威斯康星州的密爾沃基。達莫年幼時是一個性格內向同時相貌非常出眾(漂亮得幾乎有些象小女孩)的男孩,他在六個孩子中排行第二,卻得到父母格外的關愛。達莫四歲時接受過疝氣手術,這讓他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感到“害怕和不適”;由於面容清秀,達莫更是屢遭鄰家男孩的性騷擾,上述原因使他自幼便對性產生一種逆反心理,亦或是性錯亂心理,而且還直接影響到使他成年以後無法進行正常的性行為。

在達莫8歲的時候,他家搬到了俄亥俄州的巴斯鎮(Bath Township)。由於達莫在那裡沒有什麼朋友,所以他的大量時間都花在自己家後面的樹林裡。在那裡,他經常將一些動物弄傷,有時將它們的頭切掉,比如狗、貓和麻雀。他的父母發現了這一點,但是卻認為這只是男孩子的一種遊戲。到了達莫上學的時候,幾乎所有的孩子都離他遠遠的,因為他們發現這個男孩非常奇怪。達莫說話的方式非常奇怪,而且體溫非常低。但是之後不久,達莫就發現,如果他能夠和這些人一起喝酒的話,就更容易被接受。而且他發現,他的行為方式越是奇怪,他就越能被人注意。很快,他就沾上了酗酒的毛病,幾乎每天都是喝得酩酊大醉。他經常喜歡拿粉筆在教室地板上描繪人體的形狀。他的同學儘管對此習以為常,但是還是覺得他可能有點問題。在校期間,達莫的成績還算不錯,而且有些偏科。他在1978年高中畢業。

他是個種族主義者,曾經說有一天要幹掉世界上所有黑人。這一點一直讓研究者非常疑惑,儘管他家裡很多人都有這種傾向,但是他表現得尤其強烈。在他後來殺的人裡面,從來沒有白人,同時也沒有婦女和小孩。這些被害人大多是非裔黑人和拉丁美洲人。

變態殺手

在1978年,達莫開始了他的第一次殺人。6月18日那天,他在Clevland Mass Road搭載了史蒂夫·希克斯(Steven Hicks)。達莫問他是不是能夠到他家坐一會,因為他家沒人,其他人都拜訪親戚去了。史蒂夫毫無防備,欣然同意了。他們在他家裡坐了一會,喝了點酒,聽了會音樂。這時,史蒂夫說,時間不早了,他該走了。就是這句話最終導致了他被殺害。後來達莫交待,他只會殺那些試圖離開他的人。在他一生時間裡,他總是對那些流浪者非常友好,但是仍然沒有人願意和他呆在一起,甚至他所愛的人最終也離開了他。所以,他認為只有他自己動手,這些人才不會離棄他。達莫用啞鈴敲在史蒂夫的腦袋上,然後在地板上將他扼死。隨後他將屍體肢解成小塊小塊的,裝在一個大塑料袋裡面,放在家裡地下的槽隙(用來走線的空間)裡。過了幾天,屍體開始腐爛,發出令人作嘔的氣味。達莫擔心家裡人回來後會發現,於是就將屍體埋到家後面的樹林裡。過了幾天,他又發現有些小孩經常在那裡玩,可能會發現屍體,於是又將屍體挖出來。這時屍體只剩下骨頭了,他將骨頭用大錘砸碎,將它灑在那片樹林裡。這樣,史蒂夫就永遠不會離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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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謀殺案几乎不為人所知。在此以後,達莫似乎也恢復到正常狀態中。不過隨後發生了一件令他痛苦的事情。他父母回來後告訴他他們將要離婚了。由於達莫已經年滿18歲,因此法庭並未裁定他跟誰過。不過他的父母似乎忘記了他,而只是互相爭奪大衛(David)的撫養權。達莫再一次感受到被離棄的滋味,而這一次是他父母不要他了。最終喬伊斯(Joyce)和大衛搬到了威斯康星的奇珀瓦福爾斯(Chippewa Falls),而達莫則和父親留在了原來的家。達莫出走了一段時間,領回來一個新的女朋友。隨後,達莫就進入了俄亥俄州立大學的哥倫布(Columbus)分校。但是他連一個學期都沒有呆夠,就在1978年12月參軍了。他先被派駐到德國的鮑姆霍爾德(Baumholder),然後又回到美國。1981年三月,他被軍隊開除了,理由是酗酒成性而且過度悒鬱。到了1982年,他搬到威斯康星的西艾利斯(West Allis),和他祖父母住在一起。現在生活看起來似乎有些轉機了,達莫甚至打算談一次戀愛,建立一個家庭。但是很快,他就因在市場上露陰,而被拘留了一段時間。1985年,他在Ambrosia巧克力公司找到一份工作,一年以後又因為在公眾場合小便在此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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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之後,達莫再次感到殺人的誘惑。在1987年9月,史蒂夫·托米(Steven Tuomi)從密歇根州的昂託納貢(Ontonagon)到密爾沃基來找樂子玩。他和達莫擦肩而過,聊了兩句,隨後他們就去了一個汽車旅店,喝了很多酒。等到達莫醒過來的時候,發現Steven已經死了,嘴裡冒著鮮血。他隨即將屍體裝進旅行箱帶回達莫祖母家。在那裡,達莫和屍體做愛,當著屍體手淫,然後用屠刀將他象一隻牛一樣肢解開來。4個月後,達莫又搭載過一個14歲的男孩。他仍然將他帶到自己家裡,在地下室將他殺掉。起因仍然相同。後來這個男孩的屍體幾乎都沒有辦法辨認出來,因為他的屍體腐爛得非常嚴重。直到達莫被捕以後,通過交待才知道他的身份。到了1988年3月,僅僅兩個月後,達莫再次殺死了理查德·格雷羅(Richard Guerrero)。理查德當時正準備去朋友家玩。達莫在途中遇到了他,然後帶他回到家裡,殺死了他。

在這段時間裡,達莫的祖母開始對他討厭起來。因為他的行為實在太奇怪了,她讓他搬出去住。她後來告訴警察,他經常在地下室呆很長時間,而且那裡總是散發出一股噁心的味道。她總是聽見達莫整晚在那裡敲什麼東西。於是她跟達莫說,她不能再做他的保姆了。達莫非常傷心,因為自己的祖母再一次離棄了他。在1988年,他搬到北區25街的牛津(Oxford)公寓去住。結果在那裡,他不久就因為猥褻男童被拘。

1989年3月,達莫在LaCage酒吧裡認識了安東尼·希爾斯(Anthony Sears)。這個酒吧是一個男同性戀聚會的酒吧。達莫經常來這裡玩。達莫告訴安東尼,他們可以去他家玩,喝酒,拍裸體照片,然後做愛。安東尼欣然同意。他們回到達莫祖母家,做愛以後,達莫把一些自制安眠藥放進酒杯裡,等到他睡過去以後,達莫將他剁開,開始了老一套的程序。不過這次他把安東尼的腦袋用水煮開,把他的皮膚扒下來,風乾以後,他把頭顱塗成灰色,然後帶回家做紀念。到了5月,達莫因為二級性騷擾罪以及出於不道德目的引誘男童被判處三年徒刑,後來減為1年義工,而且還要服5年緩刑。法庭禁止他跟18歲以下的兒童接觸。

人性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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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許多人來說,達莫死掉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畢竟在長達13年的時間裡,他殺死了17名男性,實際數目可能還不止這些。這些案件幾乎從來沒有被破獲,直到達莫被捕後才將它們聯繫起來。達莫的陰影也是在被捕以後才真正為人所知。達莫這個人,以及他的作案手法構成了有趣的矛盾。很顯然,達莫從來不殺女性,這或許是由於他的同性戀傾向所導致的。而且,表面看起來,達莫也是一個比較安分的人,事實上,他的其它行為看起來也的確如此。達莫雖然談不上英俊,但還算文雅。他儘管和父母關係不好,但是從未和父母產生過很大的衝突。與其它連環殺手,如埃德蒙·肯珀(Edmund Kemper)等相比,他算是一個“正經人”了。很難猜想,這樣一個人如何產生殺人動機,能夠在面對被害人的呻吟、鮮血和屍塊的時候無動於衷。在達莫自己的陳述中,一個不斷出現的動機就是,他試圖阻止別人離去,試圖避免被拋棄。而達莫還指出,自己早在14歲就想殺死人,然後同他們的屍體做愛。似乎達莫對於屍體有一種迷戀,就像他自己所說的,他喜歡內臟剖出來的顏色,和剛殺死的屍體所散發的熱氣,這使得他產生極強的性亢奮。同時,他會將被害人屍體的肉割下來吃掉,這樣,被害人就能在他身上得到重生。他嘗試過很多種調味品,還把屍體的肉和其它肉類一起做,讓它們嚐起來更好吃。同樣,達莫由此獲得了極強的亢奮。他還嘗試過吸血,不過覺得口味不大好。達莫總是想出各種方法來折磨被害人,以滿足自己的慾望。例如他會將被害人的前額敲開一個洞,往裡面放進一些鹽酸,有時被害人要這樣過上一兩天才會真的死去。但是,這一點仍然很難解釋他如何產生殺人的動機。一個可能的原因在於,達莫尋求控制感,以躲避孤獨感和被遺棄感。他希望被害人能夠以某種方式和他呆在一起。但是,這一點仍然很難解釋他如何產生殺人的動機。

或許正像達莫自己所說的那樣:“我總是被自己的衝動所驅使,我不知道怎樣來消除它。我其實對此並不滿意,因此我可能是想滿足另外一些願望。但是,結果就是這樣,數目不斷上升,最後無法收拾……”。最後還有一點值得說明,達莫似乎奉信魔鬼,他說:“我不知道是否有上帝,是否有魔鬼。但是我覺得他們都在影響我。”他收集紀念品得一個重要原因,似乎是為了收集各種力量,來幫助自己更為強大。

社會萬象

達莫兒時是一個性格內向同時相貌非常出眾(漂亮得幾乎有些象小女孩)的男孩,他在六個孩子中排行第二,卻得到父母格外的關愛。達莫四歲時接受過疝氣手術,這讓他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感到“害怕和不適”;由於面容清秀,達莫更是屢遭鄰家男孩的性騷擾,上述原因使他自幼便對性產生一種逆反心理,亦或是性錯亂心理,而且還直接影響到使他成年以後無法進行正常的性行為。達莫10歲的時候便喜歡拿小動物做“試驗”:他將它們的屍體進行分割,並用硫酸類液體處理屍骨----這幾乎就是他日後連環殺人“標準”作案手段的雛形。

達莫的父母經常發生口角,這種家庭的不和睦最終以離婚收場,父母離異對達莫心理上造成的傷害使得他變得愈發孤僻。達莫中學畢業後沒能考入大學,只得入伍服役,但是又因為酗酒而被強制退伍。退伍後的達莫進入了密爾沃基市的一所工廠工作,在那之後他開始經常出入同性戀酒吧並結識了史蒂夫·托米——他自1978年之後選定的第一名被害人,而殺死托米成為他徹底瘋狂的開端,持續至1991年,達莫作案的時間間隔越來越短。

達莫極端殘忍的暴行還反映出美國社會當時存在的一個弊端,那就是美國社會普遍對弱勢團體(尤其是有色人種)的忽視,甚至是歧視。密爾沃基市是一座工業城市,城市中大量的廉價勞動力主要是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移民。達莫就居住在移民區,而他的被害人大部分是非洲裔、亞裔和西班牙裔的移民。在案件偵察過程中,對於警方而言“一位三十歲上下的白種人男性必定是一位守法公民”幾乎是一種思維定式,所以達莫根本就不曾進入警方懷疑範圍;更有甚者的是,1991年5月27日,達莫將被害人辛薩索芬誘拐至家中並給他服用毒品使他昏迷,這時達莫決定出去買一些酒來以備接下來的“狂歡”,等到他回家的時候卻看見處於半昏迷狀態的辛薩索芬半裸著身體正試圖在和兩名警察(均為白種人)說話,達莫忙走上前去向警察解釋說這個男孩已經19歲了,是他的“情人”,只是由於喝醉了才這副模樣跑到大街上,而這兩名警察幾乎沒有做什麼詢問就將辛薩索芬送回了達莫的魔掌。案發後經追查,那兩名警察原來是種族主義者。

縱觀本案不難發現:一方面,移民聚集區的警方大多對有色人種帶有歧視,而對於有色人種的權益更是缺乏保護(相對於白種人而言);另一方面,警方對移民管理不利,對於大量非法入境的移民疏於管理,對他們的死活就更是不聞不問了。達莫本人是否是一個種族主義者不好妄斷,但是他作惡十餘年才被抓獲與他作案的地區以及選擇的侵害對象是密不可分的,也可以說,正是當是橫行移民聚集區的種族歧視主義保護了這個惡魔。對於達莫而言,被捕完全是一個“意外”:1991年7月22日,當他對居住在自己家附近的一名黑人青年特雷西·愛德華斯(Tracy Edwards)再次伸出魔爪的時候,愛德華斯掙脫了手銬逃離後報了警,警方在接到報案後來到達莫家中核實情況,而他房間裡及冰櫃中大量的碎屍與頭顱終於使案件得以浮出水面。

達莫的連環殺人案被曝光後,密爾沃基市發生了旨在抗議美國政府縱容種族政策的大規模民眾暴動。也許是部分迫於社會輿論的壓力,達莫最終被判處了十五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有期徒刑957年),他長期被安排在單獨的囚室囚禁,但這並未能阻止一名25歲囚犯克里斯托夫·斯卡沃(Christopher Scarver)在1994年11月28日尋找機會殺死了他,這名自稱“上帝之子”的囚犯聲稱殺死達莫是“替天行道”。不管怎麼說,這個惡名昭著的食人狂魔最終還是沒能逃脫正義的懲罰,儘管這是遲來的、以暴易暴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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