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雖疏必賞,過雖近必誅——法家(微國學32)故我在

故我在37期:微國學,每個人都能瞭解的國學

第三章 百家爭鳴

三、法家

總論

法家產生於春秋戰國之際。法家“依法治國”的主張強調的是“民於一君,事斷於法”,也就是說搶到君主和法制的絕對權威,這種權威是“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的。“君子犯法,與民同罪”的邏輯便始於此。

實際上,這種嚴刑治民、強化君權的思想淵源在春秋初期就存在了。其典型的代表應該是春秋初期齊國管仲的思想。某種意義上說,法家學說的主要思想來源便是其對春秋早期新興地主階級的改革變法實踐及治國理論主張的繼承和總結。

功雖疏必賞,過雖近必誅——法家(微國學32)故我在

如果把管仲看做是法家思想的額“遠祖”的話,那麼早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便是李悝了。李悝在魏國變法取得成功,使魏國很快成為了強國。

戰國中後期,商鞅、慎到、申不害等法家代表性人物進一步從各個方面實踐著法家的思想,並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同時也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法家思想的理論來源

法家是以“性惡論”和“進化論”作為“法治”的理論基礎的。法家的思想家們認為,人具有“好利惡害”和“趨利避害”的本性。在這樣的人性面前,儒家和道家的教化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國家必須通過嚴刑峻法來進行懲罰和獎勵才能起到穩定社會的作用。

商鞅曾把社會分為“上世”、“中世”、“下世”、“現世”四個階段。“上世”是母系氏族時代,人們喜歡自己的親人但又貪圖私利,因此,用“親親”這種方法是可以實現統治的。“中世”社會中出現了財物的爭鬥和利益的衝突,但人們尊賢好仁,因此還可以用“仁義”統治。“下世”便出現了私有制、君主和刑法。人們尊重的是官吏和貴人。而“現世”是一個弱肉強食的時代,而且民眾奸詐無理,之前的統治方法已經不能滿足需要了,只能通過“法治”治理。

功雖疏必賞,過雖近必誅——法家(微國學32)故我在

法家思想推薦書目

  • 《管子》,春秋齊國管仲。

  • 《法經》,戰國魏國李悝。

  • 《商君書》,戰國政治家商鞅。

  • 《申子》,戰國鄭國申不害。

  • 《韓非子》,戰國韓國韓非。

  • 《史記·李斯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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