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一生中的三大不幸 竟被妻子拋棄?

國學 孔子 孔鯉 叔梁紇 趣歷史 2017-04-19

大家都知道,“幼年喪母,中年喪偶,老年喪子”乃人生三大不幸,殊不知,被後人譽為“千古一聖”的孔子幾乎與這三個生命中難以承受之重撞了個滿懷。

眾所周知,孔子是魯國的孔子,實際上,孔子的祖籍在宋國(都城在現在的河南省商丘市)。宋國是周武王分封給擁護周政權的商代貴族微子啟(商紂王的哥哥)的諸侯國,而孔子正是商代王室的後裔。

孔子的先祖因躲避政治迫害自宋國遷到魯國後,定居在陬邑(今山東省曲阜市尼山附近)。孔子的父親叔梁紇官居諏邑大夫,曾屢立戰功,以勇力聞名於諸侯。

據《孔子家語》記載,叔梁紇先娶了魯國人施氏之女為妻,生了九個女兒卻沒有一個兒子。後來又娶了個妾,生了一個兒子叫孟皮,但孟皮身有殘疾,是個瘸子。按照當時社會的要求,這樣的兒子是不能“繼嗣”的。因此,晚年的叔梁紇又娶了年輕的顏徵在為妻。

幼年喪母

公元前551年,顏徵在為叔梁紇生下了孔子,但不幸的是,孔子三歲時年老的叔梁紇就去世了,葬於曲阜防山,孔子從此跟隨母親過上了艱苦貧困的生活。但孔子的悽苦命運並未到此為止,大約在他十七歲時,母親顏徵在也因病逝世離他而去,把他獨自一人留在了諸侯爭霸、戰火紛飛的人世間。

孔子一生中的三大不幸 竟被妻子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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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被妻拋棄不亞於喪偶

十九歲那年,獨自生活了兩年的孔子成婚了,他的新婚妻子是宋國人,複姓亓官。第二年,亓官氏為孔子生下一子,當時的國君魯昭公送來鯉魚表示祝賀,於是,孔子給兒子起名叫孔鯉,字伯魚。

可惜的是,亓官氏並非孔子真正的知己。當初選擇孔子做丈夫是看中了他哪一點,亓官氏自己沒有表白過,我們當然只能根據後來的事實進行猜測。也許她那時認為孔子遲早能夠出人頭地,所以才毅然決然地嫁給了父母雙亡、孤身一人、無依無靠的孔子,但孔子實在不是那種官場混混式的人物,等她發現並確認這一點時,她已經跟著孔子吃了好多年的苦了。當亓官氏對孔子青雲直上的信念終於破滅之後,這種苦日子她便過不下去了,於是她最終選擇了離開。

如果說孔子中年喪偶,那自然是不正確的,可是,亓官氏的離開對於孔子來說其打擊之重應該不亞於中年喪妻,傷心失望至極的孔老夫子大概也只能痛心而無奈地對兒女感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她去吧!”

老年喪子

公元前483年,周遊列國卻無所建樹的孔子回到了魯國,此時他已是六十九歲的老人了。孔子雖然仍有心從政,卻依然不被任用,只得繼續從事教書育人和整理文獻的工作。

就在這一年,孔子遭遇了人生中另一個莫大的不幸——他的兒子孔鯉先他而去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並不會因為孔子是聖人先哲而有所減輕,因為他畢竟不是出離紅塵、斷卻六根的僧人啊!

四年之後,即公元前479年,偉大而不幸的孔子在魯國病逝,葬於魯城北。雖然孔子生前並沒能逃脫普通人可能遭遇的人生之不幸,但他卻在身後超越了普通人的普通,成了萬世師表,千古一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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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與開官氏為什麼要離婚?

一是開官氏已讓孔子不勝其煩。《大德禮記》中列出了“出妻”的律條和理由:“婦人七出:不順父母,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竊盜,為其反義也。”對照這些標準,開官氏是犯了“口多言”的毛病。多言是女人通病,多言即是嘮嘮叨叨。女人總是喜歡嘮叨,男人最是懼怕女人嘮叨。你嘮叨有理,我還謙虛聽取;你若嘮叨成性,我便置若罔聞。孔子是什麼人?往時髦處說,孔子是辦私立學校的,當著學生的面,被沒文化的老婆數落挖苦,是可忍孰不可忍?譬如我們想象:開官氏口無遮攔,嫌學生顏回拿來的肉肥了點,罵學生子路送來的雞瘦了些,嫌孔老夫子靠嘴皮子討飯吃沒出息,云云。孔子想,言多必失,這樣的女人連老公的事業都敢諷刺挖苦,我留她作甚?!

二是孔子與開官氏已差距懸殊。男女之間稍存差距無關緊要,那樣或許還可取長補短,增強婚姻的磁性。問題是,差距不能太大,太大了,夫妻就不是同命鳥了;太大了,夫妻最後就沒有共同語言了。開官氏當然是個農婦,孔子“三十而立”以前也好不到哪裡,連他自己都坦率地承認:“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孔子曾當過倉庫保管員,替人管過牧場,等等。大家都沒地位,大家都是農民階級,你挑水來我澆園,反而滋潤了婚姻。但是,孔子後來成了先生,成先生的孔子深得學生的愛戴,也深受家長的歡迎,還參與到政治中去,於是社會地位越來越高,他不必風吹雨淋,卻沒有衣食之虞。關鍵是,孔子成了一個很有頭腦的人。換言之,他追求的是精神生活。可是他老婆開官氏還在原地踏步,僵化而不思進取,以為生兒育女立了大功勞似的。套用流行的話說,孔子與她老婆,除了性,沒有愛。再後來,因為恨之入骨,孔子乾脆連“性”都不要了。

孔子一生中的三大不幸 竟被妻子拋棄?

三是孔子與開官氏已無話可說。夫妻倆本該是無話不說的,當終於迎來無話可說的那一天,這樣的婚姻,一定離完蛋不遠了。無話可說,死氣沉沉,便是勞燕紛飛的標誌。當代中國式離婚,走的是這樣一條路:無話不說—爭吵—和好—再爭吵—再和好—懶得爭吵—無話可說—視同陌路—離婚分手。想不到歷史是如此驚人的相似,孔子在那個時代,同樣陷入了難堪的境地。《論語》當然沒有記錄孔子庸常的婚姻生活,但透露出孔子的生活狀態是“食不語,寢不言”。這其實也是孔子婚姻疲勞的寫照。一個男人天天與他的女人四目相對,卻不願說話,不想說話,不肯說話,這說明了什麼?說明他失語了,說明他把話藏肚裡了,說明他和她真的沒有交流了。沒有共同語言,就只剩一條出路:散夥。

四是孔子與開官氏已沒了感情。“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應追溯到孔子時代。愛情是水,它會蒸發,愛情是花,它會凋謝,愛情是幻想,它會破滅。孔子當年肯定也這樣苦苦思索過。思索的結果是,孔子發現,他與開官氏之間,不僅已無愛情可言,連親情也蕩然無存。能反證孔子對開官氏冷若冰霜的,有《禮記》的記載:“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伯魚是孔子的兒子孔鯉,他在母親逝世一週年時穿著孝服哀哀哭泣。孔子聽到後,問誰在哭,學生告訴他是孔鯉,孔子說,哼,太過分了。孔鯉聽說之後,便脫去喪服不再哭泣。看看,開官氏死了還不肯饒恕,不難想象,與她一起生活時,孔子是何等深惡痛疾之。有愛情了,便成為愛人,沒有了愛情,真的成了敵人。

五是孔子與開官氏已無法生活。愛一個人,可以愛她的缺點,恨一個人,可以恨她的優點。當代人是這樣認為的,而孔子當年正是這樣實踐的。孔子對付開官氏,最後是萬般挑剔,橫挑鼻子豎挑眼,給老婆使臉色,擺出男人的臭架子。這倒是有詳細記載的。烹調得不好,不吃(“失飪,不食”),沒有合口的調味醬料,不吃(“不得其醬,不食”),從市集上買來的酒和熟肉,不吃(“沽酒市脯,不食”),肉切割得不合規矩,不吃(“割不正,不食”),坐席擺得不端正,不吃(“席不正,不食”),如此等等,無不透露孔子對老婆的不滿。其實“不吃”是假像,討厭開官氏才是真的。我估計,最後孔子與老婆肯定也“不寢”很長時間了。這種討厭,發展到孔子發出“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遜),遠之則怨”的感嘆。看看,問題是相當嚴重了。可惜,開官氏始終弄不明白,她老公為什麼對自己這樣反感,她找不出根源,自然也就失去了努力的方向,最後逼得孔子下“逐客令”,將她退回丈姆孃家。

孔子一生中的三大不幸 竟被妻子拋棄?

孔子跟老婆離婚的事,幾乎不為世人所知。這是因為,“出妻”在中國古代,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不是新聞,更談不上焦點。這跟當代是一脈相承的。一脈相承的還有,古今所有婚姻的破碎,均是由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引發的。雞毛蒜皮當然不足以讓婚姻猝死,實際則是婚姻早已得了不治之症,雞毛蒜皮不過是讓病毒發作而已。譬如孔子與開官氏,當年可能是因為一道菜的口味問題,最終讓孔子忍無可忍,吼出“你給我滾”的罵聲。這在孔子的學生曾參身上找到了類似的版本。曾參學孔子為楷模,以“藜蒸不熟”(藜是一種當菜用的植物)的理由“出妻”。有人問,這犯了“七出”之規嗎?曾參回答:“藜蒸,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況大事乎?”大概覺得這點理由有點勉強,又說:“絕交令可友,棄妻令可嫁也。蒸不熟而已,何問其故乎?”問理由幹嗎,想要“出”那就“出”了唄,何況妻被“出”後,她還可以嫁人呢!以凡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引發“出妻”的理由雖然立不住腳,但孔子師生討厭各自的老婆定是難言之癮。

孔孟之道是發揚流傳了,但婚姻的男權主義沒有得以傳承。這是時代的進步,卻也是婚姻的無奈。現在的男人不能行使這種權利,現在男人要是敢放言“出妻”,你就等著女人來狠狠地收拾吧。婚姻不是衣服,你想脫就脫。怎麼辦呢?脫不掉,只好拖,只有將女人拖得筋疲力盡,拖得她不想嫁雞隨雞,她才肯主動與你將那“事”辦了。“婚姻是枷鎖”這句話,真是說得一點也不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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