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與公平交易——孟子與許行也許都不對

國學 孟子 經濟 李悝 傳統文化裡的企業管理 2017-05-26

前文孟子用曾子這個正面典型來指責陳相背叛師門、自甘墮落,讓這位找了新老師的陳相感覺有點尷尬。於是,陳相開始轉移話題,他想說自己的新老師還是有自己的一套的,那就是“公平交易”。

從許子之道,則市賈不貳,國中無偽;雖使五尺之童適市,莫之或欺。布帛長短同,則賈相若;麻縷絲絮輕重同,則賈相若;五穀多寡同,則賈相若;屨大小同,則賈相若。”

曰:“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伯,或相千萬。子比而同之,是亂天下也。巨屨小屨同賈,人豈為之哉?從許子之道,相率而為偽者也,惡能治國家!”——《孟子.滕文公上》

譯文:

陳相辯解說,如果聽從許先生的學說,一種商品的市場價格就會只有一個,國人之間不再有欺詐,即便讓小孩兒去市場,也沒人欺騙他。只要布匹絲綢的長短一樣,則價格相同;只要麻線絲綿的輕重一樣,則價格相同;只要穀米的多少一樣,則價格相同;只要鞋子的大小一樣,則價格相同。

孟子說:不同的物品各有差異,這本出自物品的實際情況,是很自然的,因此它們之間的價格,有的相差一倍五倍,有的相差十倍百倍,有的甚至相差千倍萬倍。您不分青紅皁白,想讓它們完全一致,只是搞亂天下罷了。如果一雙粗製濫造的鞋子與一雙精美別緻的鞋子價格一樣,人們還會去做好鞋嗎?真要聽從許先生的學說,必然是帶著大家走向虛偽,哪能夠治理好國家呢?自由貿易與公平交易——孟子與許行也許都不對

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

簡評:

孟子在前文為這位投靠許行的前儒家弟子講述了社會分工的必要性。孟子的社會分工不僅僅包括農業、手工業還包括了“勞心者”和“勞力者”。社會中的不同分工之間的互利的,利用自己擅長的專業的知識和技能為自己也為他人創造出相應的價值。把自己的產品或是思想理念拿出來交易生活資料,這種交易有根據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質量檔次而產生價格的差異。

然而自由貿易勢必會產生投機者,這就是孟子在《孟子·公孫丑下》第十章中說的那種“賤丈夫”。由於市場交易雙方信息的不對稱性,在掌握信息方面佔優勢的一方有動力侵犯對方,民間稱這種現象為“買的沒有賣的精”,經濟學稱之為市場失靈。孟子說通過收取商業稅來制約這些投機商人,然而卻連累了所有參與其中的交易者,也包括因收稅而不得不承擔高價的消費者。

另外即使沒有投機商人,類似於市場經濟的自由貿易商業對於農業也是由天然傷害的。早於孟子的法家祖師爺李悝提出“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出自《漢書•食貨志》)從經濟學的角度看,糧食的高產一定會導致糧價的下跌,下跌的糧價又會導致減產,一個惡性循環就出現了。

許行作為農家學派的代表對於這種商業對農業的傷害肯定有很深的體會,所以他希望國家強制統一價格。這當然是不合適的,孟子用他的“物情論”論述了價格應該由市場的力量自行調整的觀點。雖然駁斥了許行,但是孟子沒有解決商業對農業以及商品生產者的傷害。自由貿易與公平交易——孟子與許行也許都不對

法家祖師爺李悝

其實這個問題以及有人提出了較為完善的解決方案。這個人就是法家祖師爺李悝,他希望封建國家採取經濟的手段,通過實行“平糴法”來解決這一矛盾,做到“使民毋傷而農益勸”。即糧食豐收、價格低時,由國家收購以提高糧價,保護農民利益;糧食歉收、價格高時,再由國家對外發售業已收購的糧食以平抑糧價,保護市民利益。這很像我們這些年施行的國家糧食限價收購政策,不過善始往往不能善終,關於政治,不宜多說。

孟子說:“民事不可緩也。”兩千多年前的農業問題也是我們現在最大的問題,特別是我們有十幾億人都要吃飯。不管是太自由的市場經濟還是僵化的計劃經濟,我看都不是濟世良方,唯有中庸,無過無不及地管理才不會跑偏。多說無益,言盡於此。

自由貿易與公平交易——孟子與許行也許都不對

民以食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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