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斌:朱子《儀禮經傳通解》的編纂緣由和學術影響

國學 儀禮 朱熹 論語 闕里書院 闕里書院 2017-09-20

摘要:朱子編纂《儀禮經傳通解》的原因,是為了繼承和弘揚儒家的禮樂文化,亦是對王安石新政的文化政策所作之迴應,並受到呂祖謙、潘恭叔等人禮學觀點的影響。朱子編纂《儀禮經傳通解》時,對《儀禮》經、注、疏作了校勘和訓釋。這些校勘和訓釋成果,對於朱子禮學成就之評價,以及《儀禮》經、注、疏之辨析皆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朱子《儀禮經傳通解》之體例和編纂原則,對黃榦、楊復、吳澄、江永、姜兆錫等人的禮書編纂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關鍵詞:朱熹;《儀禮經傳通解》;編纂緣由;學術影響

作者簡介:潘斌(1979—),男,四川通江人,歷史學博士,西南財經大學人文(通識)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儒家文獻和儒家禮學思想的研究。

潘斌:朱子《儀禮經傳通解》的編纂緣由和學術影響

《儀禮經傳通解》(以下簡稱《通解》)是朱子晚年的重要著作。該書對後世的禮書編纂和《儀禮》學產生了十分深遠的影響,考察該書對於全面認識朱子的禮學思想和學術成就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今人於此書已有一些探討,相關研究成果值得重視。然而諸家所作之研究,多是針對《通解》具體問題之考證,而很少將其放到經學史和禮學史的視域中加以考察和評價,故難免有所不足。本文擬在前賢時人所作研究之基礎上,將《通解》放到經學史和禮學史的背景下加以考察,以見該書編纂之原因及對宋、元、明、清時期禮學之影響。

一 、朱子編纂《儀禮經傳通解》之原因

朱子晚年始編纂《通解》,其原因可從三個方面來看。

第一,朱子編纂《通解》的根本原因,是為了繼承和弘揚儒家的禮樂文化。

儒學是中國文化的主幹,禮學又是儒學的主幹。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孟子和荀子對禮的價值皆給予了高度的評價,如孔子曰“克己復禮為仁”(《論語·顏淵》)、“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孟子曰“以仁存心、以禮存心”(《孟子·離婁下》),荀子曰“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荀子·修身》)。禮對中國人的修養和社會秩序的整合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與歷代的學者一樣,朱子亦對禮學給予了充分的重視,他說:“所以禮謂之‘天理之節文’者,蓋天下皆有當然之理。今復禮,便是天理。但此理無形無影,故作此禮文,畫出一個天理與人看,教有規矩可以憑據,故謂之‘天理之節文’,有君臣,便有事君底節文;有父子,便有事父底節文;夫婦長幼朋友,莫不皆然,其實皆天理也。”[1]1494 又說:“這個典禮,自是天理之當然,欠他一毫不得,添他一毫不得。惟是聖人之心與天合一,故行出這禮,無一不與天合。其間曲折厚薄淺深,莫不恰好。這都不是聖人白撰出,都是天理決定合著如此。後之人此心未得似聖人之心,只得將聖人已行底,聖人所傳於後世底,依這樣子做。做得合時,便是合天理之自然。”[1]2885在朱子的哲學體系中,天理是最高概念,是萬事萬物存在的依據和宇宙運行的規律。朱子認為禮乃天理之節文和天理之當然,是將禮上升到天理的高度來看待,由此可見朱子對禮當是十分重視的。

朱子強調禮要與時俱進,不可拘泥於禮書之記載而不知變通。他說:“古禮繁縟,後人於禮日益疏略。然居今而欲行古禮,亦恐情文不相稱,不若只就今人 所行禮中刪修,令 有 節 文、制 數、等 威 足矣。”[1]2877 又說:“古禮難行。後世苟有作者,必須酌古今之宜。若是古人如此繁縟,如何教今人要行得。”[1]2877 朱子認為,古禮繁冗,不可亦步亦趨照搬,後世當修禮書,從而使古禮有古為今用之效能。朱子指出,《儀禮》等古代禮書所記儀節雖繁冗,然卻是後世禮書編纂之資源,故不可小視。他說:“古人上下習熟,不待家至戶曉,皆如飢食而渴飲,略不見其為難。本朝陸農師之徒,大抵說禮都要先求其義。豈知古人所以講明其義者,蓋緣其儀皆在,其具並存,耳聞目見,無非是禮,所謂‘三千三百’者,較然可知,故於此論說其義,皆有據依。若是如今古禮散失,百無一二存者,如何懸空於上面說義! 是說得甚麼義? 須是且將散失諸禮錯綜參考,令節文度數一一著實,方可推明其義。若錯綜得實,其義亦不待說而自明矣。”[1]2877 又說:“禮學多不可考,蓋為其書不全,考來考去得更沒下梢,故學禮者多迂闊。一緣讀書不廣,兼亦無書可讀。如《周禮》‘仲春教振旅,如戰之陳’,只此一句,其間有多少事? 其陳是如何安排,皆無處可考究。其他禮制皆然。大抵存於今者,只是個題目在爾。”[1]2876 朱子認為,古人對於禮儀和禮意皆爛熟於心,故行禮如吃飯喝水一樣容易;後世對於禮制、禮儀和禮意已不甚瞭解,學禮者多迂腐而不切實際,行禮更是難上加難,故古禮儀節雖繁冗,卻不能棄之不用。相反,應該將散諸群籍之禮加以辨析和整合,並結合時代的需要重新編纂禮書,以達到經世致用之效能。

潘斌:朱子《儀禮經傳通解》的編纂緣由和學術影響

古代禮儀之載體,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是《儀禮》。朱子曰:“《儀禮》,不是古人預作一書如此。初間只以義起,漸漸相襲,行得好,只管巧,至於情文極細 密,極 周 經 處,聖 人 見 此 意 思 好,故 錄 成書。”[1]2898 朱子認為,《儀禮》所記載的禮儀是聖人之意的體現,故須特別重視;若輕視《儀禮》,則會造成社會失序的嚴重後果。朱子以宋代君臣之禮為例,以明《儀禮》所記古禮之重要意義,他說:“只看古人君臣之際,如公前日所畫圖子,君臨臣喪,坐撫當心要絰而踴。今日之事,至於死生之際,恝然不相關,不啻如路人! 所謂君臣之恩義安在! 祖宗時,於舊執政喪亦親臨。渡江以來,一向廢此。只秦檜之死,高宗臨之,後來不復舉。如陳福公,壽皇眷之如此隆至,其死亦不親臨。祖宗凡大臣死,遠地不及臨者,必遣郎官往吊。壽皇凡百提掇得意思,這般處卻恁地不覺。今日便一向廢卻。”[1]2898 朱子認為,《儀禮》一書情文極細密,通過《儀禮》一書,可明古代君臣之義;然宋代君臣死喪之際形同路人,人情之不達,風俗之不存,皆是由於不知《儀禮》所致。

為了適應宋代社會禮俗的需要,朱子根據《儀禮》等書制定了簡便易行的《家禮》。朱子希望通過撰作《家禮》,從而達到“古人所以修身齊家之道、慎終追遠之心猶可復見,而於國家所以崇化導民之意,亦或有小補雲”[2]873 的目的。《家禮》,顧名思義,其重點當是齊家的禮儀。該書共分五卷,分別是通禮、冠禮、昏禮、喪禮、祭禮,皆是關於修身齊家之禮儀。然而禮的效用絕不僅限於修身、齊家層面,治國、平天下亦是禮之重要功能。朱子論禮的治國、平天下功能,集中體現在《通解》一書中。如該書所涉及的王朝禮中的分土、制國、王禮、王事、設官、建侯、名器、師田、刑辟等,皆已超越人身修養,而上升到社會秩序整合的層面。戴君仁曰:“朱子生平講學,是修身以前的較多,修身以後的差少。在他中年以後,大約想到了這點,所以要編修禮書,舉凡禮樂刑政,學校軍旅,一切都包括在禮裡,以完成《大學》的整個系統。”[3]307 戴氏認為,朱子中年以後集中精力投入《通解》之編纂,與其繼承儒家禮樂文化、實現經世濟民之理想密切相關。

第二,朱子編纂《通解》,是對王安石新政的文化政策所作之迴應。

唐代孔穎達等所編撰《五經正義》有《禮記》而無《儀禮》,故自唐代始,《禮記》備受士子重視,而《儀禮》則被冷落。北宋熙寧年間,王安石改制,廢《儀禮》學官,而以《周禮》取士。當時規定:“進士罷詩賦、帖經、墨義,各佔治《詩》、《書》、《易》、《周禮》、《禮記》一經,兼以《論語》、《孟子》。”[4]5334 追隨王安石之學人,如方愨、陸佃、馬希孟等人皆重視《禮記》而棄《儀禮》。若有方愨所著《禮記解》,陳振孫雲:“新安方愨性夫撰。政和二年表進,自為之序。以王氏父子獨無解義,乃取其所撰《三經義》及《字說》,申而明之,著為此解,由是得上舍出身。其所解文義亦明白。”[5]45受王安石新政之影響,北宋中期以後,士子對於《儀禮》之熱情更為消減,《儀禮》學遂湮沒不彰。

與王安石的學術觀點不同,朱子認為《儀禮》是經,《禮記》是記。經是源,記是流。朱子曰:“《儀禮》是經,《禮記》是解《儀禮》。如《儀禮》有《冠禮》,《禮記》便有《冠義》;《儀禮》有《昏禮》,《禮記》便有《昏義》;以至燕、射之類,莫不皆然。”[1]2899又曰:“《儀禮》,禮之根本,而《禮記》乃其枝葉。”[1]2899朱子多次批評王安石廢《儀禮》學官之舉,如他說:“《儀禮》舊與《六經》、《三傳》並行,至王介甫始罷去。其後雖復《春秋》,而《儀禮》卒廢。今士人讀《禮記》而不讀《儀禮》,故不能見其本末。場屋中《禮記》義,格調皆凡下。蓋《禮記》解行於世者,如方、馬之屬,源流出於熙、豐。士人作義者多讀此,故然。”[1]2888 又說:“舊來有明經科,便有人去讀這般書,注、疏都讀過。自王介甫新經出,廢明經學究科,人更不讀書。卒有禮文之變,更無人曉得,為害不細。如今秀才,和那本經也有不看底。朝廷更要將經義、賦、論、策頒行印下教人在。”[1]2906 又說:“熙寧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儀禮》,而獨存《禮記》之科,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已甚。”[6]《乞修三札子》,687 朱子認為,《儀禮》為經,《禮記》為記,王安石於科考中取締《儀禮》,致使士子皆讀《禮記》而棄《儀禮》,此乃本末倒置之舉,為害甚大。其編纂《通解》一書,便是突出《儀禮》的禮經地位,並將《禮記》及諸史記載作為傳,與《儀禮》相發明。

第三,朱子編纂《通解》,受到了呂祖謙、潘恭叔等人禮學觀點的影響。

朱子曾計劃編纂一本名為《儀禮附記》的書,他將自己的設想告訴了呂祖謙,並希望得到呂祖謙的修改意見。據朱子《問呂伯恭三禮篇次》,可知朱子《儀禮附記》的篇目安排如下:《儀禮附記》的上篇,《士冠禮》、《士昏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聘禮》分別附以《冠義》、《昏義》、《鄉飲酒義》、《射義》、《燕義》、《聘義》,《士相見禮》、《大射禮》、《公食大夫禮》、《覲禮》則無所附;《儀禮附記》的下篇,《喪服》附以《喪服小記》、《大傳》、《月服問》、《間傳》,《士虞禮》附以《喪大祭》、《奔喪》、《問喪》、《曾子問》、《檀弓》,《有司徹》附以《祭義》、《祭統》,《士喪禮》、《既夕禮》、《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禮》則無所附;《禮記》餘下諸篇分為五類:《曲禮》、《內則》、《玉藻》、《少儀》、《投壺》、《深衣》六篇為一類,《王制》、《月令》、《祭法》三篇為一類,《文王世子》、《禮運》、《禮器》、《郊特牲》、《明堂位》、《大傳》、《樂記》七篇為一類,《經解》、《哀公問》、《仲尼燕居》、《坊記》、《儒行》五篇為一類,《中庸》、《大學》、《學記》、《表記》、《緇衣》五篇為一類。

潘斌:朱子《儀禮經傳通解》的編纂緣由和學術影響

朱子曾就所擬《儀禮附記》的篇目徵求呂祖謙的修改意見,其過程已難詳考,然朱子在與潘恭叔的通信中談到了自己編纂禮書曾受呂祖謙門人之啟發。朱子曰:“《禮記》須與《儀禮》相參,通修作一書乃可觀。中間伯恭欲令門人為之,近見路德章編得兩篇,頗有次第。然渠輩又苦盡力於此,反身都無自得處,亦覺枉費功夫。熹則精力已衰,決不敢自下功夫矣。恭叔暇日能為成之,亦一段有利益事。但地遠,不得相聚評訂為恨。如欲為之,可見報,當寫樣子去也。今有篇目,先錄去,此又是一例,與德章者不同也。”[6]《答潘恭叔》,2307通過此段追憶之言,可知呂祖謙的弟子路德章就朱子《儀禮附記》之篇目提出了修改意見,朱子在肯定路德章所編禮書“於反身自得處全無”之同時,亦認為其“頗有次第”。在與潘恭叔論《儀禮附記》之篇目安排時,朱子曰:“《禮記》如此編甚好,但去取太深,文字雖少而功力實多,恐難得就,又有擔負耳。留來人累日,欲逐一奉答所疑,以客冗不暇。昨夕方了得一篇,今別錄去。冊子必有別本可看,卻且留此,俟畢附的便 去也。”[6]《答潘恭叔》,2307 朱子主張《禮》書可分為《儀禮附記》和《禮記分類》兩部分,其中《儀禮附記》用路德章的本子。由此可見呂氏門人和潘恭叔等人對朱子禮書編纂之影響可謂深遠。朱子《通解》之編纂原則,正是在與呂祖謙弟子和潘恭叔等人探討《儀禮附記》的基礎上逐漸形成的。

二 、朱子《儀禮經傳通解》的校勘和訓釋成就

朱子編纂《通解》時,對《儀禮》經、注、疏皆作了校勘和訓釋。這些校勘和訓釋成果,對於朱子禮學成就之評價,以及《儀禮》經、注、疏之辨析皆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正如鄧聲國所云:“朱熹在疏解《儀禮》所載白文及其相關注疏材料時,往往通過附加‘今案’一類的方式,表明他對於某一具體問題的具體看法,這一鱗半爪的詮釋見解,對於讀者研讀和探究經文本身深有裨益。”[7前賢時人對《通解》於《儀禮》之校勘和訓釋已有研究,然於朱子校勘和訓釋之淵源和影響卻著墨不多。筆者擬從經學史的角度來考察《通解》於《儀禮》校勘和訓釋的內容,以見朱子於《儀禮》校勘和釋義之成就和影響。

朱子對《儀禮》的經文作了校勘。如《鄉飲酒禮》:“俎由東壁,自西階升。賓俎,脊、脅、肩、肺。主人俎,脊、脅、臂、肺。介俎,脊、脅、肫、胳、肺。肺皆離。皆右體,進腠。”“肫胳”,朱子曰:“印本‘胳’上有‘肫’字,然《釋文》無音。疏又云‘有臑肫而介不用’,明本無此字也。成都石經亦誤,今據音、疏刪去。”[8]273 朱子據《釋文》和賈疏,認為《鄉飲酒禮》此之“肫”字為衍文。朱子此說,後世學者頗有爭議。敖繼公和四庫館臣皆認可朱子此說。如四庫館臣雲:“疏雲‘或有肫胳兩言者’云云,則是作疏之時,或本已有兩言‘肫胳’二字者矣,是蓋後人妄增之,而當時無有是正之者,故二本並行。其後石經與印本但以或本為據,所以皆誤,今從《通解》刪之。”[9]138 《儀禮集釋》四庫館臣之校語云:“案今註疏本無‘肫’字,唐石經有。據疏雲‘賓用肩,主人用臂,介用胳,其間有臑肫在而介不用著,蓋以大夫俎,故此闕焉’,是賈疏之本無‘肫’字也。疏又云‘或有介俎肫胳並言’者,是賈氏所見別本有‘肫’字也。然注內作‘膞’,《釋文》雲‘劉音純’而絕不涉及於‘肫’,是注及《釋文》皆不知經有‘肫’字,使‘肫胳’兩見,康成必解釋其意,古本無‘肫’字明矣。”[10]108盧文弨則認為“肫”字不衍,他說:“石經有,朱刪。以疏雲‘有臑肫,而介不用’,明本無此字也。金(筆者案:指金履祥)案:‘疏又云“或有介俎肫胳,兩言者,欲見用體無常,若有一大夫,即介用肫,若有二大夫,則介用胳,故肫胳兩見亦是也。”又案前經“乃設折俎”下,疏引此《記》亦有“肫”字,則賈疏所據之本明有“肫”字。’今官本亦刪之,非是。”[11]77 -78 阮元持折中說,曰:“按賈雲‘肫胳兩見亦是也’,又前疏‘雲’下有‘介俎脊脅肫胳’,仍有‘肫’字,則賈氏所據之本雖無‘肫’字,亦不以有‘肫’為非。”[12]1604 敖繼公、四庫館臣、盧文弨、阮元等人對《鄉飲酒禮》此之“肫”字之辨析,乃是受朱子校語之影響。

又如《聘禮》:“賓使者如初之儀,及退,拜送。辭曰:‘非禮也,敢。’對曰:‘非禮也,敢。’”朱子曰:“今按:諸本下句末有‘辭’字,注無復出‘辭’字,永嘉本張淳《識誤》曰:‘以註疏考之,經下羨一辭字,註上合更有一辭字,蓋傳寫誤以註文為經文也,當以註疏減經以還注。’其說為是,今從之。”[8]741 朱子從張淳之說,認為《聘禮》此之第二個“敢”字下無“辭”字。阮校:“按張說是也。注以‘辭’為不受,‘對’為答,為截然兩事,二者皆曰‘不敢’,一則不敢不辭,一則不敢不對,疏引《易》注其義甚明,故朱子、敖氏皆從張說。疏中‘非禮也敢辭’句,單疏本無‘辭’字,今本於經、注既依《通解》,而疏中反增一‘辭’字,適滋後人之惑,然單疏標經文起止仍有‘辭’字,蓋自唐石經之後誤讀已久,校疏者不知而誤改耳。”[12]1674 阮元承張淳、朱子之說,認為《儀禮》“敢”字後無“辭”字。

朱子對《儀禮》鄭注、賈疏亦作了校勘。如《聘禮》:“上介出請,入告。賓禮辭,迎於舍門之外,再拜。”鄭注:“出請,出門西面,請所以來事也。入告,入北面告賓也。每所及至,皆有舍。其有來者,皆出請入告,於此言之者,賓彌尊,事彌錄。”“者”字後,毛本有“與”字,嚴本有“者”字,李如圭《儀禮集釋》無。張淳曰:“注曰‘其有來者者’,巾箱、杭本同,監本無一‘者’字。按《釋文》雲‘者與音餘’,蓋傳寫者誤以‘與’字作‘者’爾,監本以其重複,遂去其一,尤非也。從《釋文》。”[13]12 朱子曰:“今按:注中‘與’字,陸氏音餘,監本作‘此’者,非疑詞,不當音餘。復出‘者’字亦無義理,竊疑本‘介’字也。”[8]738 -739盧文弨雲:“案:朱說是。”[11]166

又如《聘禮》:“陪鼎當內廉,東面北上,上當碑,南陳。”鄭注:“宮必有碑,所以識日景、引陰陽也。”朱子 曰: “今 按: 注 內‘景’下‘引’字 疑 當 作‘別’。”[8]770 周學健雲:“‘別’字固直截,或以繩著碑引之而定方位,則‘引’字亦可解。敖氏《集說》改‘別’。”[12]1663

朱子還補《儀禮》鄭注、賈疏之未備。如《燕禮》:“乃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採蘋》。工告於樂正曰:‘正歌備。’樂正告於賓,乃降。”鄭注:“周,周公所食;召,召公所食。於時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德化被於南土,是以其詩有仁賢之風者,屬之《召南》焉;有聖人之風者,屬之《周南》焉。夫婦之道,生民之本,王政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朱子曰:“今按:二南之分,注、疏說皆未安,唯程子曰:以周公主內治,故以畿內之詩言文王、太姒之化者,屬之《周南》。以召公掌諸侯,故以畿外之詩言列國諸侯大夫之室家被文王、太姒之化而成德者,屬之《召南》。此為得之。謂之南者,言其化自岐、雍之間,被於江、漢之域,自北而南也。”[8]285 朱子於此引程子之說以補鄭注、賈疏之未備。

朱子不迷信鄭玄《儀禮注》。如《士冠禮》:“宜之於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鄭注:“假,大也。宜之是為大矣。”朱子駁鄭注曰:“‘假’,恐與‘嘏’同,福也。注說非是。”[8]61朱子此說影響深遠,如王引之據《藝文類聚》禮部、《通典》禮十六並引作“一之於嘏”,曰:“引之謹案:格,俗字也;嘏,正字也。大福曰嘏。孝友時嘏,言唯孝友之人是福也。其福久而不失,故又曰永乃保之。之字正指嘏而言也。下文字辭曰:‘宜之於假,永受保之。’注曰:‘假,大也。’案‘假’與‘嘏’通,嘏,大福也,宜之於嘏,猶言福祿宜之也。永受保之,之字亦指嘏而言也。前後文義正同,不當異。訓始醮曰孝友時嘏,再醮曰承天之祜,三醮曰承天之慶,受福無疆,皆祝其多福之辭。鄭以為醮者不祝,非也。”[14]483 王引之於此訓“假”為“嘏”,乃大福之義,其雖不言出自朱子,然通過比較,可知王氏此說實承自朱子。

朱子根據《儀禮》,以證笙詩有聲無辭。《鄉飲酒禮》:“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樂《南陔》、《白華》、《華黍》。”鄭注:“笙,吹笙者也,以笙吹此詩以為樂也。《南陔》、《白華》、《華黍》,《小雅》篇也,今亡,其義未聞。昔周之興也,周公制禮作樂,採時世之詩以為樂歌,所以通情,相風切也,其有此篇明矣。”《南陔》、《白華》、《華黍》,皆《小雅》之篇名,鄭玄未見三詩之辭,亦不曉其義,故云“今亡,其義未聞”。然毛《傳》曰:“有其義而亡其辭。”鄭《箋》:“遭戰國及秦之世而亡之,其義則與眾篇之義合編故存。”鄭玄於兩處解義有不同,可能是其注《禮》與箋《詩》時間有先後、所見材料不同所致。劉敞雲:“鄉飲酒鼓瑟而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然後笙入立於縣中,奏《南陔》、《白華》、《華黍》。《南陔》以下,今無以考其名篇之義。然曰笙、曰樂、曰奏而不言歌,則有聲而無辭明矣。”[15]724 -725劉敞以“亡”作“無”解。朱子承劉敞之說,認為“笙詩”有聲無辭,他說:“笙入立於縣中,奏《南陔》、《白華》、《華黍》。《南陔》以下,今無以考其名篇之義。然曰笙、曰樂、曰奏,而不言歌,則有聲而無詞明矣。”[8]284 朱子笙詩之說影響深遠,後世學者圍繞笙詩之性質有很多爭議,如楊洪才主朱子笙詩無詞之說,而毛奇齡則謂笙詩之詞亡。

三 、朱子《儀禮經傳通解》對後世禮書編纂之影響

朱子《通解》一書對後世的禮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不少經學家雖不以禮書編纂為要務,但是他們或褒獎或批評,對《通解》皆格外重視。如有些學人認為《通解》一書有不足,清初學人姚際恆雲:“《儀禮經傳通解》一書,經傳顛倒,前已言之。然吾實不解作者意指,以為尊《儀禮》耶? 全錄《注》、《疏》,毫無發明,一抄書吏可為也,尊之之義安在?以裁割《禮記》、《周禮》、史傳等書附益之為能耶?檢摘事蹟可相類者,合於一處,不別是非同異,一粗識文字童子亦可為也,又何以為能? 其於無可合者,則分家、鄉、學、邦國、王朝等名,憑臆變亂,牽強填塞,此全屬纂輯類書伎倆。使經義破碎支離,何益於學? 何益於治?”[16]30 -31 姚氏認為,朱子《通解》錄註疏之文而少有辨析,引用史料而不別異同,分家禮、鄉禮、學禮、邦國禮又憑臆變亂、牽強填塞,此皆與編纂類書近似。皮錫瑞亦曰:“其(《通解》)失在釐析《儀禮》諸篇,多非舊次。如《士冠禮》三屨本在辭後,乃移入前,陳器、服章、戒宿、加冠等辭,本總記在後,乃分入前各章之下之類,未免宋儒割裂經文之習。”[17]178 皮氏認為,《通解》之失在於割裂經文,移易經書。姚、皮二氏之觀點,是站在漢學之立場而言,若跳出漢學的立場看待《通解》,割裂經文正是《通解》之特點也。

《通解》對後世禮學影響至深者,是其以《儀禮》為經、以《禮記》為記的思想和禮書編纂原則。清初學人萬斯大曰:“《儀禮》一經,與《禮記》相表裡。考儀文,則《儀禮》為備,言義理,則《禮記》為精。在聖人即吾心之義禮而漸著之為儀文,在後人必通達其儀文而後得明其義理。故讀《禮記》而不知《儀禮》,是無 根 之 木,無 源 之 水 也。懸 空 無 據,豈 能 貫通?”[18]285 江永亦曰:“《禮記》四十九篇,則群儒所記錄,或雜以秦漢儒之言,純駁不一,其《冠》、《昏》等義,則《儀禮》之義疏耳。”[19]43又曰:“散逸之餘《儀禮》正篇,猶存二戴之《記》者,如《投壺》、《奔喪》、《遷廟》、《釁廟》之類,已不可多見。”[19]43 萬斯大、江永皆強調《儀禮》對於認識《禮記》的重要性,這是對朱子禮書編纂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晚清學人皮錫瑞評價《通解》分別經傳之舉雲:“分別經傳,當從朱子之說。朱子既有此分別,遂欲合經傳為一書。《答李季章書》雲:‘累年欲修《儀禮》一書,釐析章句,而附以傳說。’《答潘恭叔書》雲:‘《禮記》須與《儀禮》參通修,作一書,乃可觀。’《乞修三禮札子》雲:‘以《儀禮》為經,而取《禮記》及諸經史雜書所載有及於禮者,皆以附於本經之下,具列《注》《疏》諸儒之說。’札子竟不果上,晚年乃本此意修《儀禮經傳通解》。其書釐析章句,朱子已明言之。……其功在章句分明,每一節截斷,後一行題雲‘右某事’,比賈疏分節尤簡明。”[17]177 -178 皮氏認為,《通解》一書分別經傳較賈疏分節簡明,故分別經傳當從朱子。

《通解》之體例和編纂原則,對後世禮書之編纂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朱子去世以後,門人黃榦繼承了朱子的禮書編纂思想,並審定了喪禮部分的稿本。楊複述黃氏之意雲:“禮時為大,要當以《儀禮》為本。今《儀禮》惟有《喪服》、《士喪》、《士虞》僅存,而王、侯、大夫之禮皆闕。近世以來,儒生誦習,知有《禮記》而不知有《儀禮》;士大夫好古者,知有唐開元以後之禮,而不知有《儀禮》,昔之僅存者廢矣。今因其篇目之僅存者,為之分章句、附傳記,使條理明白而易考,後之言禮者有所依據,不至於棄經而任傳、遺本而宗末。”[20]《宋嘉定癸未刊儀禮經傳解續喪禮後序》,3416黃氏認為,《儀禮》乃禮之根本,然唐代開元以後,人們只知《禮記》而不知《儀禮》,此為棄經任傳、遺本宗末之舉。此禮書編纂思想與朱子如出一轍。黃氏去世後,楊復繼承朱、黃之遺志,繼續從事《通解》之編纂,其於黃榦去世後的十年,續成《祭禮》。由此可見,楊復、黃榦的禮書編纂思想與朱子一脈相承。

潘斌:朱子《儀禮經傳通解》的編纂緣由和學術影響

元人吳澄繼承朱子禮書編撰思想,成《禮記纂言》一書。是書自序雲:“漢興,得先儒所記禮書二百餘篇,大戴氏刪合為八十五,小戴氏又損益為四十三,《曲禮》、《檀弓》、《雜記》分上下,馬氏增以《月令》、《明堂位》、《樂記》,鄭氏從而為之注,總四十九篇,精粗雜記,靡所不有。秦火之餘,區區掇拾,所存什一於千百,雖不能以皆醇,然先王之遺制,聖賢之格言,往往賴之而存。第其諸篇,出於先儒著作之全書者無幾,多是記者旁搜博採,剿取殘篇斷簡,會稡成書,無復銓次,讀者每病其雜亂而無章。唐魏徵公為是作《類禮》二十篇,不知其書果何如也,而不可得見。朱子嘗與東萊先生呂氏商訂《三禮》篇次,欲取戴記中有關於《儀禮》者附之經,其不繫於《儀禮》者仍別為記。呂氏既不及答,而朱子亦不及為,幸其大綱存於文集,猶可考也。晚年編校《儀禮》經傳,則其條例與前所商訂又不同矣。其間所附戴《記》數篇,或削本篇之文而補以他篇之文,今則不敢,故止就其本篇之中,科分櫛剔,以類相從,俾其上下章文義聯屬,章之大旨標識於左,庶讀者開卷瞭然。”[21]2 吳氏仿效朱子,重新分類編排《禮記》篇目,比如他將《禮記》中的《冠義》、《昏義》、《鄉飲酒義》、《燕義》、《聘義》等輯成《儀禮傳》,將《禮記》餘下的三十六篇分為通禮、喪禮、祭禮、通論四類。吳氏重新組合編排《禮記》之篇目,對於認識《禮記》與《儀禮》的關係,以及探討《禮記》的思想,皆有積極意義。吳氏治《禮記》,不管是從思路上還是從方法上皆是襲自朱子。後人對此書譭譽參半,如四庫館臣雲:“澄復改並舊文,儼然刪述,恐亦不免僭聖之譏。以其排比貫串,頗有倫次,所解亦時有發明,較諸王柏刪《詩》,尚為有間。”[2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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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江永以朱子《儀禮經傳通解》修於晚歲,前後體例不一,於是以黃榦《喪禮》為式,為之增損隱括,撰《禮書綱目》一書。全書共分八門,分別是《嘉禮》十九篇,計十二卷,《賓禮》十篇,計五卷,《凶禮》十七篇,計十六卷,《吉禮》十五篇,計十四卷,皆因《儀禮》所有而附益;《軍禮》五篇,計五卷,《通禮》二十八篇,計二十三卷,《曲禮》六篇,計五卷,皆補《儀禮》所未備;《樂》六篇,計五卷。總共一百零六篇八十五卷。《禮書綱目》蒐羅賅備,考證詳密,篇章次第也較朱熹《通解》為優。四庫館臣評價是書曰:“其書雖仿《儀禮經傳通解》之例,而參考群經,洞悉條理,實多能補所未及,非徒立異同。……蓋《通解》,朱子未成之書,不免小有出入。其間分合移易之處,亦尚未一一考證,使之融會貫通。永引據諸書,釐正發明,實足終朱子未竟之緒。”[22]179戴震亦云:“先生以朱子晚年治《禮》,為《儀禮經傳通解》,書未就,雖黃氏、楊氏相繼纂續,猶多闕漏,其書非完。乃為之廣摭博討,一從《周官經》大宗伯吉、凶、賓、軍、嘉五禮舊次,使三代禮儀之盛,大綱細目,井然可睹。”[2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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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姜兆錫撰《儀禮經傳內外編》一書,在體例上與朱熹、黃榦一脈相承。該書自序雲:“茲編實奉朱子遺訓,以其所編家、鄉、邦國、王朝之禮,用勉齋喪、祭二禮之例以通之,不襲其跡而師其意。”[24]169至於“內外編”,姜氏曰:“《儀禮》之得名,本於升降揖讓動作威儀之所發而為名,故十六篇及凡所補之屬為內編;而《喪服》篇及凡所補之屬,乃所以行是《儀禮》之具,而與其發見於升降揖讓動作威儀之間者則有聞矣,故為外編也。”[24]169 此書《內編》共二十三卷,前二十二卷依次為嘉禮、軍禮、賓禮、凶禮、吉禮,嘉禮分冠昏禮、飲食禮、燕饗禮、賓射禮、脤膰禮、賀慶禮,軍禮分大封禮、大均禮、大田禮、大役禮、大師禮。賓禮分為朝覲之屬之禮、聘問之屬之禮,凶禮分為喪禮、荒禮、吊禮、徻禮、恤禮,吉禮分為享人鬼禮、祀天神禮、祭地示禮、因事之祭、類祭之事、因祭之事,第二十三卷為庶民入小學禮、國子入小學禮、國子暨民後入大學禮、弟子職禮、凡小學大學簡升禮、世子豫教禮、諸侯元年即位禮、王元年即位禮;《外編》共五卷,卷一和卷二為《喪服》上下,卷三為《喪服補》;後附《五禮分合圖考》。與《通解》一樣,姜氏此書十分重視經史雜書之說,除引用《禮記》外,還廣泛採納《詩經》、《春秋》三傳、《論語》、《國語》、《白虎通義》、《孔子家語》、《列女傳》中的內容。由此可見,朱子《儀禮經傳通解》對其之後的學者的禮書編纂及禮學思想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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