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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們寫到這個月的娛樂圈有多起“性侵”新聞,沒想到當天晚上就來了個最轟動的。
男作家李楓發微博稱,曾經被郭敬明性侵犯。
昨晚19點26分他說看到帖子有關於自己的傳言,所以要聊聊郭敬明。
34分鐘後,大約八點整,他就發佈了一篇長微博,稱被郭敬明性騷擾和性侵犯,如果這篇控訴長微博是在34分鐘內寫就併發布的,那他應該處在一個情緒激動的時刻。
具體細節相信大家都看過了,按照李楓目前的描述,這些動作不構成實際意義上的性侵。
引發爭議的是:李楓稱這些事情發生在自己作品《燃燒的男孩》成都籤售期間。
那麼從新聞裡得知,郭敬明和李楓一起到成都做籤售,發生在2010年4月2日,見報是4月3日。
在2010年關於郭敬明及李楓的新書宣傳報道中,成都籤售以後,李楓還是跟郭敬明繼續一起做活動。
有這樣的新聞見報。
但“跟著四爺有肉吃”不是李楓說的,是記者概括的,李楓提供的信息僅僅包括 郭敬明改變了自己,他也像郭敬明一樣注意形象,郭韓之爭支持郭敬明等等。
在郭敬明微博上搜李楓,也有12條消息從2010年到2012年都有。
一開始是傾情推薦李楓的書。
最後一次是因為,2012年最世的作者們一起出了一本到臺北的旅遊書
郭敬明宣傳這本書提到了李楓,在微博裡發的細節是,李楓寫自己看到同公司另一個作者安東尼洗澡後全裸的畫面。
直到2015年,最世還在出版李楓的書。
到目前為止,我和其他媒體同行還沒有辦法聯絡上李楓本人。
他微博留的那個電話,還是最世方面的聯絡人
(左為最世聯絡方式,右為李楓聯絡方式,是同一個電話)
很多人問:為什麼李楓在最世待了那麼久,和郭敬明看似友好地相處了那麼久才說出這樁“性侵”糾紛?
也有人提出:李楓一直在最世工作,並不能作為證據直接否定他口中所說的事件不存在。來自有資源和權威的熟人性侵,是有一種可能會造成受害者長期忍著不說。
現在的僵局就是:各執一詞,沒有進一步的證據出現。
李楓幾乎等於直說自己沒有證據,同時又爆料了郭敬明經常性騷擾男同事。
那有沒有跟最世的有關係的人出來說話呢?
有的。
和最世合作的過的漫畫創作者@法吉特 發了如下文字,稱自己“確實知道一點”,並說李楓是“赴死一般”的舉動。
他還順便說了最世給畫手的稿費極低,一張110,震驚了一票人。
自稱已經跟最世解約的作者則說,2009年去過郭敬明家裡,李楓叫郭敬明四爺而且很親密。(因為原po刪博了我們也馬賽克ID了。)
最受關注的郭敬明,火速否認了
之後李楓的長微博顯示如下,提示網友郭敬明已發佈聲明稱捏造。
另外今天各個媒體都不約而同報道了同一件事:為什麼郭敬明的事情,上熱搜的都是別人呢?
在李楓剛剛發微博時,郭敬明熱搜第二,朱梓驍第一,兩個都是爆。
之後一度出現了三個“爆”
但是在熱搜上花樣出現的是朱梓驍,郭敬明這個關鍵詞越跌越低。
大家的關注點很奇怪,還是熱搜排得比較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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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此前有過兩段知名的緋聞,一是跟朱梓驍,二是跟陳學冬。
每當郭敬明有風吹草動,朱梓驍上《百科全說》這一幕就要被拉出來遛一圈。
但我要補充一下,這個專家叫楊奕,被舉報詐騙過,她上節目說的很多東西也明顯是偽科學,咳咳。
至於郭敬明和陳學冬那個“金絲雀”的帖子,估計大家都看了很多遍了,我再補充一個,這個帖子王思聰轉發了之後,陳學冬自己也轉發了,轉發詞是“炒作不嫌熱鬧的”,然後安利了自己當時的綜藝《一年級》。
現在娛樂圈的情況是:沒有明星會真的出櫃,但炒CP都是能獲得關注的,郭敬明和陳學冬一直控制在【CP】這個概念之下來互動。
一旦媒體認真追問,當事人就會否認。
邏輯上來講,郭敬明的性取向如何和這次的性侵指控是否成立也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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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郭敬明的身上始終有這麼一種現象,那些老料如影隨形:身高、朱梓驍、金絲雀帖子。
當然還有抄襲。一旦他有大新聞,被爭議了或者是出風頭了,這些事情就再一次襲來,無法平息。
在郭敬明澄清自己沒有性侵的微博下面,這些評論獲得了很高的點贊。
去年郭敬明導演的電影《爵跡》是口碑和票房雙低,大約是郭敬明事業中很大一個挫折。
彼時郭敬明在路演時忍不住落淚問:“是不是因為我叫郭敬明,所以做什麼都是錯的?是不是隻有我死了,你們才不會罵《爵跡》?”
然而這段話發到網上,總有人整齊劃一地回答:因為你抄過不道歉啊。
我們2015年夏天寫的郭敬明舊文在微博上又一次被轉起來了,因為兩年的時間過去,郭敬明還是欠莊羽一個道歉。
2006年5月,郭敬明的《夢裡花落知道少》被判定抄襲莊羽的《圈裡圈外》,郭敬明宣佈會執行賠償和停止銷售自己的書,但不會道歉。
此後郭敬明有多部作品都被網友及媒體指出有抄襲嫌疑,包括已經影視化的《幻城》和《爵跡》。
郭敬明的公眾形象一直在“郭抄抄”和“成功商人”之間搖擺。
他開發出了青少年閱讀和想象青春的需求,因此有了大批“看郭敬明長大”的粉絲,在出版業的夕陽裡掙到了數量可觀的錢。
他也能簽下笛安這樣的作者,寫作世家的女兒,在郭敬明公司出暢銷書,也被《收穫》這樣的嚴肅文學雜誌推薦過。
當時代變化之後,他能交遊到最紅的明星,掙以億計的票房。
市面上的懸浮都市偶像劇,都有郭敬明一樣糟糕的審美:一群並沒有表情的俊男靚女,一身名牌,吃吃喝喝,忽然開撕,忽然和好。
郭敬明創造了很多商業上的玩法,像是把一部電影的角色公佈戰線拉得巨長無比,在宣傳上佔最多的注意力;又比方說做海量的宣傳素材,最炫最美。
有一種觀點:雖然郭敬明有黑歷史,但是他是個賣力的商業和合作夥伴。
這也是郭敬明一貫的邏輯,他試圖用成功來消弭質疑。
《小時代》系列也是惡評如潮,但郭敬明很淡定;《爵跡》的惡評,他無法接受,差別大概是一個有商業成功,一個沒有。
“只要我成功了,那麼說我不好的人就不成立。”這是一種以經濟收益評價一切的價值體系。
郭敬明差一點做到了,在過去幾年裡,光鮮亮麗的雜誌幾乎沒有人說他不好,拍出他最好看的角度登出來。
因為沒有人像他這麼年輕掙這麼多錢。
而差的那一點是,路徑清白。
因為他拼過別人的文字,連王朔的段子都直接用過,被法院判了都不道歉。
更因為從他開始,這樣的人越來越多,這樣的瑕疵IP就這麼通過了風險評估,熱火朝天地生產出來,把更多的電視臺、製作公司、明星、粉絲拉下水。
下來吧,爛泥裡有錢掙,也並不是很壞啊。
到最後,大家都是一筆爛賬了。
路徑清白的欠缺,是個一會兒大一會兒小的存在。
當郭敬明掙錢的時候,那件事越來越淡。是有很多人願意跟他做朋友,甚至包括德高望重的老前輩,手握獎盃的影后,最有號召力的女明星。
但總有一腦袋問號的人。他越是有所謂的“成功”,越是在名利場裡風生水起,人們越想問:為什麼?為什麼?就這樣不追究了嗎?就這樣大家嘻嘻哈哈哈過去嗎?抄襲大IP就似滾雪球一樣滾下去嗎?
最後的結果是,每一次爭議新聞裡,郭敬明得到差評和懷疑都是加倍的。
真的,就因為這是郭敬明。
這樣不公平嗎?
一個犯錯不認的人,可以求公平嗎?
就像這條微博說的:如果郭敬明在被控性侵時訴諸法律,就應該執行上一次宣判他應當賠禮道歉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