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人張楊或十年禁業

國海證券 張楊 金融 基金 法制網 2017-05-24

法制網訊 記者周芬棉 曾經在債券市場引起巨大風波的國海證券“蘿蔔章”事件,終於在近日調查完畢,並有處理結查。證監會日前通報稱,2016年12月13日,國海證券發生的債券風險事件,系公司原員工張楊等人,以國海證券名義在外開展債券代持交易,未了結合約金額約200億元,涉及金融機構20餘家的重大事件。

證監會核查認定,國海證券存在內部管理混亂、合規風控失效、違規事項多發等問題。

為嚴肅法紀,加強監管,進一步規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經營行為,證監會擬對國海證券及有關人員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擬對國海證券採取暫停資產管理產品備案一年、暫停新開證券賬戶一年及暫不受理債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一年的行政監管措施,責令公司在一年內限期改正,並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對張楊、郭亮2名違規人員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分別在10年、8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相關職務),其涉嫌違法問題移交稽查部門調查處理,對與事件相關的5名違規人員移交中國證券業協會註銷證券執業資格;

對負有管理責任的2名分管高級管理人員撤銷任職資格;對負有監督責任的3名歷任合規總監公開譴責;對其他有關人員責令公司進行處分。證監會已向有關當事人送達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

此外,對負責國海證券內部控制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證監會還將對其執業質量進行核查後,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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