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支持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讀

桂林 經濟 環境保護 建築 時政 防城港旅遊 2018-12-09
政策解讀|《支持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讀

2018年12月,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了《支持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自然資辦〔2018〕40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規劃計劃保障、用地分類管理、靈活土地供應等方面,出臺了十條支持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發展的政策。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目的和意義

2018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文化和旅遊部等10部門印發了廣西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邊境旅遊試驗區是國家層面確定的唯一以改革為指向的旅遊業發展重點區域,其目的在於通過強化政策集成和制度創新,推進沿邊重點地區全域旅遊發展,打造邊境旅遊目的地,從而為全國旅遊業的改革創新起到先行示範作用。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建設工作,把建設試驗區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廣西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行動,作為廣西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實施興邊富民行動以及促進沿邊地區開放開發的重大舉措,作為服務南向通道建設和發展向海經濟的重要支撐。鹿心社書記在4月召開的自治區黨委常委會上強調,要高標準打造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陳武主席6月到防城港調研時,要求防城港利用好國家批准建設邊境旅遊試驗區這一難得機遇,努力走出一條獨具特色的高質量發展之路。

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獲批以來,著力推動一批重大旅遊項目,對試驗區建設做出了初步探索和實踐,積累了經驗,但也面臨著不少困難。為破解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建設中遇到的用地難題,為旅遊項目提供用地保障,推動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高質量發展,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研究出臺了《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通知》從規劃計劃保障、用地分類管理、靈活土地供應等方面,提出了十條支持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發展的政策。

(一)規劃空間保障措施

根據調研,防城港市剩餘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較為緊張,部分擬引進項目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問題突出,為保障防城港旅遊項目用地規劃空間,《通知》提出了三條支持政策:一是允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制定《防城港邊境旅遊試驗區旅遊重大項目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對於列入清單且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旅遊項目,可依法依規修改或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於列入清單但用地位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增減掛鉤建新區圖層的旅遊項目,不需要對規劃進行局部調整,可直接報批用地;二是參考桂林旅遊產業用地改革試點政策,對於已列入防城港市、縣或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清單、規劃圖情形之一的,用地規模能在同級規劃平衡,且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不涉及調整生態紅線的,其用地視為符合規劃;三是經規劃實施評估,建設用地結構和佈局有優化,加大流量、盤活存量和減量化目標已落實,建設用地利用效率與效益、規劃指標已實現的,但規劃建設用地規模佈局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確需修改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可以依法組織修改規劃,規劃建設用地規模指標不足的,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允許預支規劃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並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時相應調劑平衡。

(二)計劃指標保障措施

為確保防城港市旅遊項目及時落地,《通知》提出按照綜合統籌、分級保障的思路保障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對於納入清單的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由自治區統籌保障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防城港市確實無法保障的,可申請自治區統籌保障。

(三)用地分類管理措施

旅遊用地具有功能複合性和類型多樣性的特點,實踐中管理的難度較大,為了更好地適應旅遊用地的複雜屬性,推動防城港市旅遊用地管理走上科學高效的道路,《通知》提出了兩條分類細化管理旅遊用地的措施:一是參考桂林旅遊產業用地改革試點政策,對於旅遊景區中未改變農用地、未利用地用途和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壞耕作層的生態景觀用地、生態停車場、景區內道路等用地,不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二是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於貫徹鄉村振興戰略的若干意見》(桂國土資發〔2018〕61號),對於單體用地和總用地不超過一定規模,為觀景提供便利的觀光亭、臺、樓、閣、棧道等非永久性附屬設施,佔用除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可不徵收、不轉用。

(四)靈活土地供應措施

為降低旅遊用地成本,使旅遊企業能夠將更多的資金投入到旅遊項目運營中來,《通知》提出可以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用地彈性出讓管理辦法》,以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等方式供應旅遊項目用地。

為了生態環境和旅遊景觀保護建設的目的,《通知》提出兩條措施:一是依據《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旅遊局關於支持旅遊業發展用地政策的意見》(國土資規〔2015〕10號)規定,允許新供旅遊項目用地依法依規將環保設施建設、建築材料使用、建築風格協調等要求納入土地供應前置條件;二是對符合相關規定、經專家論證和集體研究確實需要的,旅遊景區內和濱海、江河、湖泊、水庫、山體等旅遊資源周邊用地的容積率可以小於1。

在建設用地“增存掛鉤”背景下,旅遊用地供應除了考慮新增建設用地,還應從存量建設用地著手。為了拓展防城港市旅遊項目建設用地供應渠道,《通知》提出在城鎮方面,鼓勵通過盤活處置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實施低效土地再開發利用、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多種渠道,增加建設用地供給; 在農村方面,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自辦或與其它單位和個人共同開發旅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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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廣西自然資源廳網站

▌綜合編輯:防城港旅遊,小編微信號:zsfcg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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