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哈爾濱】哈爾濱:廣場舞要跳出文明範兒'

""【文明哈爾濱】哈爾濱:廣場舞要跳出文明範兒

廣場舞要跳出文明範兒

市文明辦、城管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四部門5日聯合發佈通告,對廣場舞等露天娛樂健身活動噪聲擾民問題立下規矩、進行整治,在創城的關鍵時期,此舉很有必要。

廣場舞等露天娛樂健身活動,一方面豐富了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強了市民的身體素質和心理健康;另一方面帶來的噪聲問題也不容忽視。生態環境部發布的《2018年中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報告》顯示,環境噪聲投訴佔了環境投訴的四成多,這其中廣場舞等其他類噪聲投訴佔比居高不下,由此引發的鄰里糾紛屢見不鮮。

眼下,我市的創城工作進入到關鍵時期,無論是噪聲擾民,還是由此引發的糾紛,都與文明城市的形象格格不入,都與創城工作的成敗息息相關。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此次通告對廣場舞等活動中音響器材的音量作出具體、嚴格的規定,明確相應的罰則和執法部門,就是要讓廣場舞跳出文明範兒,跳出和諧範兒,為市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這是一個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也有利於群眾娛樂健身活動健康、有序地開展。

創建文明城市,沒有人是旁觀者。希望廣場舞等活動的參與者們,拿出城市主人的責任感,展現出公民應有的文明素質,從我做起,共同維護美好的居住環境,為文明城市創建盡心盡力。(哈爾濱日報評論員)

哈爾濱市文明辦 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 哈爾濱市公安局 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

關於整治露天娛樂健身活動噪聲擾民的通告

為促進文明健身,優化城市環境秩序,改善居民生活環境,爭創全國文明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哈爾濱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哈爾濱市文明辦、哈爾濱市城管局、哈爾濱市公安局、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對露天娛樂健身活動噪聲擾民問題進行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舉辦、參加全民娛樂健身活動,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文明健身、守規娛樂。

二、在本市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廣場舞等娛樂健身活動,使用音響器材要控制音量,不得產生噪聲汙染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三、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要求,在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等區域,晝間6時至22時之間時段環境噪聲不超過55分貝,夜間22時至次日6時之間時段環境噪聲不超過45分貝。對組織露天娛樂健身活動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產生噪聲汙染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或者屢改屢犯的予以取締。

四、整治工作由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推進,由各區政府負責具體落實,組織城管執法、公安、生態環境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嚴格查處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五、廣大市民要加強自律,增強社會責任感,從我做起,規範自身行為,開展文明健身活動,自覺維護良好城市生活環境,爭做文明守約的表率。同時主動勸導、制止不良現象,及時舉報違法違規行為,攜手共建文明幸福美好家園。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來自哈爾濱文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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