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限購再度升級:將二手房納入限購範圍

購房 二手房 社會保險 房產 京華網 2017-06-07

京華時報訊 (記者王婧)6月1日,記者從佛山市住建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該市房地產調控政策再度升級,將二手房全面納入限購範圍。

外地戶籍須購房前2年內累計繳納1年社保

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此次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6月1日起,在禪城區全區,南海區桂城街道、大瀝鎮、裡水鎮,順德區大良街道、陳村鎮、北滘鎮、樂從鎮等區域執行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限購政策。

在限購區域內,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上述區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沒有住房的,在上述區域購買商品住房時,需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通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予認定。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上述區域的商品住房。

新房售價不得超過區域銷售價格備案標準

此外,《通知》要求,各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分區域劃定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標準。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申請價格備案時應符合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標準。對超過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標準的商品住房項目,影響區域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暫不辦理價格備案、暫停核發預售許可證、暫不辦理現房銷售備案。

一年內連續3次發佈調控政策

自2016年10月以來,佛山市已經連續三次發佈住房調控政策。2016年10月7日,佛山市首次發佈調控政策,在佛山市禪城區全區,南海區桂城街道、大瀝鎮、裡水鎮,順德區大良街道、陳村鎮、北滘鎮、樂從鎮執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政策。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沒有住房的,可在限購區域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在限購區域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時,需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通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予認定。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按照2016年10月7日發佈的調控政策,只是針對新建商品住房實施限購。2017年3月24日發佈的升級版調控政策中,將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新建商品住房調整為1套。而此次再度升級的限購政策中,將二手房也納入限購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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