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狗排洩引發衝突 母女倆打傷男攤主'

骨折 腦震盪 經濟 乾果 半島晨報 半島晨報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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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寵物狗在攤位前排洩,狗主人又隨手將排洩物扔到攤位垃圾桶內,攤主和狗主人為此發生爭吵。第二天,雙方再次發生爭執,狗主人母女倆和男攤主廝打在一起,雙方均受了傷,而攤主傷勢更為嚴重。近日,法院一審判母女倆賠償攤主 2.1 萬餘元。

母女倆和攤主廝打在一起

王先生在中山區經營一家乾果店。2018 年 5 月 21 日 13 時許,楊女士與王先生髮生爭吵並撕打,衝突中,楊女士用拳頭打王先生頸部,還用木質拖把打王先生左側後背一下,致王先生倒地。過程中,王先生也用拳頭毆打楊女士後頸部,並用腳踹楊女士身體。而楊女士的女兒則用腳踹王先生身體,並用手抓傷王先生面部 ……

雙方因為什麼事而大打出手呢?對此王先生表示,雙方衝突的原因是由於楊女士養的一隻寵物狗,頭一天下午這條狗在自己的攤位前排洩,楊女士向他要紙,他沒給。楊女士從他人處要到紙後,將寵物狗的排洩物扔到王先生的垃圾桶裡,王先生隨手將排洩物倒入附近的垃圾桶。王先生說,自己的這一舉動惹得楊女士不滿,兩人發生爭吵。

衝突過程中,王先生被打傷,隨後在大連大學附屬中山醫院住院治療,他先後住院 13 天。出院診斷為"腦震盪、左顳部軟組織損傷、左肩袖損傷、左肩肱骨頭骨折、左關節盂脣骨折、高血壓"。

經鑑定,王先生傷情不構成傷殘。

母女倆賠償攤主 2.1 萬餘元

王先生認為,楊女士無故辱罵自己,還和女兒共同對自己進行毆打,造成自己身體健康受到傷害,並遭受經濟損失。王先生將楊女士母女倆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 3 萬餘元。

楊女士提出反訴,稱廝打過程中自己也受了傷,要求王先生賠償 307.46 元醫療費。

法院審理認為,公民身體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本案中王先生與楊女士母女倆互毆的事實在公安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時已查明,法院亦予確認。雙方的行為均造成對方身體損害以致經濟損失,應互負賠償責任。楊女士母女倆屬於共同侵權,應共同對王先生負賠償責任。

中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楊女士母女倆共同支付王先生營養費、誤工費、鑑定費等合計 2.1 萬餘元;王先生支付楊女士醫療費 307.46 元。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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