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位於開化縣城馬園隧道旁的開化縣犬類收容所正式建成並投入使用,被收容的犬隻將陸續從舊址搬入“新家”,並在此等候主人前來認領。
當天上午,縣綜合執法局犬類管理執法隊員將鐵籠、沖洗設備、餵養設備等收容設施搬往中心。新建的收容所佔地80餘平方米,共有4間狗舍,可同時容納犬隻80餘隻。
該地之前為廢棄農房,經過裝修翻新、新建防護網作為收容所,並由專人負責收容所的日常管理。“與舊收容所相比這裡環境更加舒適、空間更大,收容數量也增加了,同時這裡遠離居民住戶,也不會擾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說,“另外,如果市民發現有無主犬、流浪犬或者犬隻擾民的,可致電6523720反映,犬類管理的執法隊員會及時前往處理。”
最後,執法隊員溫馨提示:養狗可不能太任性了!在開化,對這樣“任性散漫”的“汪星人”可是有專項整治行動的哦!
從2015年6月2日起,開化縣行政綜合執法局與創建辦、公安局、農業局、住建局、衛計局、市監局、芹陽辦事處八個單位聯合下發了《進一步加強城區犬類管理工作的通告》,對城區犬類規範管理進行整治。
☞城區犬類管理重點區域
北至龍潭公園
南至山甸大橋
西至205國道
東至開化二中
☞犬類管理重點區域內嚴禁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
☞飼養犬隻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每戶限養一犬,犬隻必須在戶內飼養;
犬隻遛行必須束犬鏈(繩),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
犬隻在戶外排洩的糞便,犬主必須及時清除;
嚴禁在早上7時至下午19時攜帶犬隻到犬類重點管理區域內遛犬;
嚴禁攜帶犬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肢體重殘人士攜帶導盲犬、扶助犬除外 );乘坐小型出租汽車時,應當徵得駕駛人員的同意;
嚴禁將犬隻圈養、束養在街路兩側等公共場所;
嚴禁放任犬隻恐嚇他人、驅使犬隻傷害他人等,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對違規犬隻予以強制收容,並依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 境衛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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