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女子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被拘留'

高密 濰坊傳媒網 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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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民警執法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在高密有一位村民卻採取暴力的方式阻礙民警執行職務,如此以身試法換來的是被行政拘留。

高密市公安局拒城河派出所民警張飛宇:2019年7月16日,我所接110指令稱位於高密市密水大尹村有人被打。

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對當事人進行了詢問,經瞭解,因為要清理衚衕衛生,該村村幹部通過廣播通知了每戶村民,然而三天過去了,有村民對此事依舊無動於衷,於是村裡開始統一清理衚衕。

高密市公安局拒城河派出所民警張飛宇:然後就給他使挖掘機挖了(綠化苗木),他覺得怎麼給我挖了呢,然後就朝著村幹部打了頭部兩下。

隨即民警又找到當事人尚某,尚某承認自己確實對村幹部進行了毆打,於是警方對尚某進行依法傳喚,但尚某卻拒不配合。

高密市公安局拒城河派出所民警張飛宇:隨即我們出示了警察證,然後依法對尚某強制傳喚。在強制傳喚中尚某依然拒不配合我們民警執法,尚某的妻子劉某更是對我們的工作人員進行了阻撓,對我們的出警人員進行推搡、撕扯、掐抓等,試圖阻止我們傳喚尚某。

最終,派出所民警聯合治安大隊依法對尚某阻礙執行公務的行為進行了處罰,而劉某因阻礙民警執行公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高密市公安局拒城河派出所民警薛方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同時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其中,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可以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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