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開發區:將設百億元風投引導基金 加速聚集風投資源

風投 創業 金融 經濟 新華網 2017-06-19

新華社廣州6月18日電(記者周穎)設百億元風險投資引導基金、對新落戶的風險投資機構最高獎勵2000萬元……為加速聚集風投資源,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廣州開發區17日晚間發佈《廣州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風險投資發展辦法》(簡稱“風投十條”)。

據廣州開發區政策研究室主任陳永品介紹,“風投十條”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落戶獎、經營貢獻獎、高管人才獎勵、投資企業發展獎、投資項目引進獎、辦公用房補貼、鼓勵聚集發展、重點項目獎勵。

具體來說,為吸引風投機構落戶該區,政策規定,對新設立的公司制風險投資機構,實繳註冊資本達到1億元至30億元或等值外幣以上,經認定分別給予100萬元至2000萬元不等的獎勵。每家風投機構最高獎勵2000萬元。此外,對於新註冊的風險投資機構,連續3年按照其對該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100%予以獎勵。

為吸引風投人才,廣州開發區對落戶在該區中新知識城的風險投資機構的高管或骨幹人才,按照其個人所得稅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100%予以獎勵,獎勵資金直接劃入個人賬戶。

為鼓勵風投集聚發展,廣州開發區還將設立100億元風險投資引導基金,通過母基金的方式,選擇風險投資機構合作成立子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科技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此外,該區還實行“投資獎勵、風險補償、投貸聯動”3個500萬元全程扶持舉措。一是投資有獎,對投資該區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2年以上的風投機構,將按照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每家風投機構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二是虧損有補,對投資該區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2年以上的風投機構,如果發生虧損,按照實際投資虧損的30%給予補償,每家風投機構每年最高補償500萬元。三是鼓勵投貸聯動,鼓勵風投機構聯合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區內企業開展融資服務,符合政策條件的每家風投機構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

據悉,廣州開發區是我國首批14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之一,也是廣州對外開放的窗口、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的“主戰場”。陳永品說,廣州開發區通過加速聚集風投資源,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將為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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