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撞死人把同桌聚餐的9名同事都告了 被法院駁回'

發現佩奇 蘭溪 浙江省 光明網 2019-08-23
""男子酒駕撞死人把同桌聚餐的9名同事都告了 被法院駁回

我們已經接觸過不少酒後出意外,參與聚會的人都被判“埋單”的案例,日前,浙江蘭溪市人民法院也判了一起類似糾紛,不過這一次法院判聚餐其他人不承擔責任。

小章萬萬沒想到,一次平常的飯局,讓自己坐到了被告席。

曾經親密無間的好同事,現在卻在法庭上勢不兩立。同時傷心欲絕的還有痛失親人的李某一家。

“兄弟們,下班一起約個飯吧。”今年2月的一天,剛剛下班的小章想著一幫好同事好久沒聚了,便在微信群裡喊大家一起搓一頓。

“好呀,好久沒喝酒啦,我們三個人搭下你的車……”群裡9個同事都積極響應,其中老何等三人坐小章的車一起前往城區某飯店。

觥籌交錯中,大家興致高昂,老何也好幾杯下肚。

酒席接近尾聲,小章要去KTV唱歌便讓沒喝酒的同事開車順帶下,老何說“我也搭一段順風車吧”。到達目的地後,眾人散去,同事囑咐老何打車回家吧。

沒想到,老何沒有打車回家,而是去找了自己的車子並且開車回家。

不幸的事還是發生了。在回家的途中,老何駕駛的小轎車與騎電動車的李某發生碰撞,造成李某受傷,李某經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

交警部門認定,老何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沒有責任。事後,老何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

隨後,老何將9名共同聚餐者起訴至蘭溪市人民法院,認為他們與自己一起共同飲酒,沒有盡到注意和照顧義務,沒有安全護送自己到家,造成自己醉酒之後開車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重傷醫治無效死亡,應承擔40%的事故賠償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共飲行為是共飲者之間組織的集體性活動,同飲者相互之間負有適當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

不過本案中,被告將原告老何送至指定地點後囑咐其回家的時候要打車回家,並且原告老何赴宴時並未開車,被告並不知道原告有車輛停在何處,也未聽說原告老何要開車回家,9名被告已經盡到相應的提醒、照顧、保護、通知等注意義務,因此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官認為這樣判是為了維護了盡到照顧提醒義務的共飲者的合法權益,駁回的是飲酒駕車者轉嫁逃避責任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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