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萬扶貧款滯留146天,處理結果來了!

反腐倡廉 農村改革 農業 時政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 2018-12-02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1月30日訊 據中國青年報消息 11月28日,中央紀委對6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進行公開曝光,其中一起,便是發生在甘肅的“4000萬扶貧開發資金滯留146天”問題。這次公開曝光,讓這起一度引發廣泛關注的嚴重扶貧違規事件重新回到了公眾視野當中,同時也再度引起了輿論對扶貧問責的討論。

這起發生在2017年的扶貧款管理不力、使用不當事件,是在今年5月被披露出來的。當時,據甘肅機關黨建網消息,5月29日下午,甘肅省信訪局召開幹部職工大會,學習省委辦公廳《關於脫貧攻堅工作中省財政廳和省人社廳不擔當不作為幹部問責處理的通報》。會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薛生家就有關廳局“2017年中央專項財政公益金支持貧困革命老區扶貧開發資金4000萬元在省級滯留長達146天”問題和“關於醫療機構先診療、後付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進行了通報學習。

這次通報學習,讓這起嚴重的事件首度公之於眾,同時也在輿論場上引起了關於扶貧款為何會“睡大覺”的集中討論。在這起重大事件的“提醒”之下,人們發現,原來扶貧款被滯留的情況不止這一件,而且還不少。

2017年6月,審計署發佈了158個貧困縣扶貧審計結果公告,指出84個縣形成將近20億元閒置資金。公告顯示,2017年1月至3月,審計機關對20個省份的158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進行審計。審計重點抽查扶貧資金336.17億元,佔有關部門和地方同期投入財政扶貧資金的44.05%,涉及1216個鄉鎮、3461個行政村和2508個單位。審計結果顯示,由於統籌整合使用不到位等原因,84個縣形成閒置資金19.54億元,其中6.23億元已閒置2年以上。

當時,新華網評論稱:審計結果看似只是一些數字,卻是政府工作的一個縮影,可以看出政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個別地方出現大量的扶貧資金“趴在賬上”的現象,不是政府節儉,而是政府慢作為,甚至是不作為的寫照。

對於這樣一起引發惡劣影響的扶貧款閒置事件,相關人員自然應當受到嚴厲問責。而今天我們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通報中看到的,正是這起事件的發生原因,以及問責結果。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2017年7月,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4000萬元用於支持甘肅省貧困革命老區扶貧開發,7月11日省財政廳收到通知。但省財政廳農業二處原處長金中等人作風慵懶、工作責任心不強,對工作不抓落實、只當“二傳手”;時任分管副廳長楊之春等領導幹部政治意識薄弱,官僚作風嚴重,履行領導職責不到位,跟蹤抓落實不夠,直到12月6日省財政廳才完成專項資金分配工作,致使中央財政下達專項扶貧資金在省級財政滯留了146天。

事件發生後,甘肅省財政廳黨組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金中受到誡勉談話處理並被免職;楊之春被免職並調離省財政廳;具體經辦人農業二處主任科員楊雪受到降職處理,降為副主任科員;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事實上,這幾名受到處理的幹部,僅是眾多因扶貧工作不力遭到問責的幹部中的很小一部分。據新華社報道,中央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表示,今年上半年,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4.53萬個,處理6.15萬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2萬人,組織處理3萬人(部分人員既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又受到組織處理),移送司法機關0.13萬人。受到處理的人數如此之多,足以說明國家有多麼重視扶貧工作順利開展。

值得一提的是,上半年數據中,問責比例顯著提高,突出了領導幹部和一把手。受處理的6.15萬人中,屬於問責情形的1.65萬人,佔總數的26.83%,另有807個單位被問責。問責人數佔比與去年相比,提高15.89%,問責力度明顯加大。被問責人員中,各級黨委政府、職能部門一把手和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佔32.17%。

當然,僅靠處分,並不足以徹底解決扶貧款使用、監管、流轉中的種種問題。要讓扶貧工作高效有序開展,還需打出一套“組合拳”。6月6日,甘肅這起事件曝光之後不久,農業部機關報《農民日報》發表了題為《雙向解決扶貧資金“睡大覺”》的評論文章,文章指出:“扶貧資金趴在賬上睡大覺,一方面存在一些政府部門和地方幹部懶政怠政的情況,一方面也確實有制度層面和頂層設計的問題。整治扶貧資金閒置,必須嚴肅作風問題,同時也應考慮到,板子不能一味打在地方幹部尤其是基層幹部身上,要從優化資金使用的頂層設計和理順落實機制兩方面下功夫。”

這篇文章所言,可謂句句在理。而要將優化資金使用、理順落實機制落到實處,需要更多細緻、務實的工作。一方面,有關部門需要在扶貧資金的設置、撥發過程中,實實在在進行調研,瞭解基層需求,在嚴格監督規範管理的大前提下,為基層幹部創造想幹事能幹事的環境;另一方面,也要嚴格資金使用制度,層層壓實責任,避免“好大喜功”的問題出現。

做好扶貧工作的關鍵在於“精準”,為此,有錢不用當然不行,濫用挪用更加不行,這兩個極端,都是實際工作中必須要規避的,而要實現這一點,還需扶貧工作的主持者多費功夫、細細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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