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縣實施“紀律審查監督卡”制度

法律 法制 時政 商洛紀檢監察 2017-05-26

為進一步落實《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加強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文明廉潔執紀,規範執紀行為,山陽紀委推行實施“紀律審查監督卡”制度,向所有紀檢幹部製作印發紀律審查監督卡。

紀律審查監督卡設置調查時間、調查地點、調查人、被調查人監督意見和備註五項內容,監督卡實行一人一卡,每次調查取證結束後,由調查組負責讓當事人或證人閱讀監督卡背面《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執紀審查工作紀律》,對照工作紀律填寫意見並簽名。當事人或證人不願意當面簽註意見的,告知當事人或證人在調查談話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填寫此卡郵寄到山陽縣紀委組織部。紀檢監察幹部在執紀審查過程中,當事人或證人在監督卡上籤注有違紀行為反映的,紀委組織部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經核實有違反《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和《陝西省紀檢監察幹部監督暫行辦法》行為的要按程序嚴肅追究。監督卡隨案卷移送審理。凡未附監督卡的案件,審理室要查明情況,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的,移交縣紀委組織部查處,進一步規範了執紀行為,堵絕了違紀問題的發生。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