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城司法局推進社會矛盾化解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法律 法制 時政 承德新聞網 2017-04-06

承德新聞網3月31日訊(記者陳國立 通訊員王欣)為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依法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一直以來,寬城滿族自治縣司法局著力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重大疑難糾紛方面的職能優勢,不斷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發揮重要作用。

一是健全人民調解運行機制。制定出臺了《加強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意見》、《關於建立行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實施方案》、《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專項活動實施方案》、《人民調解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等文件,不斷完善人民調解在管理指導、動態預測、經費保障、協調聯動、“訴非銜接”等層面的工作機制,深化機制效能,提高運作水平,基本形成了具有寬城特色的調解工作運行機制。

二是強化人民調解職能作用。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點多面廣、紮根基層、聯繫群眾的優勢,始終堅持“能調盡調、以調促和”的原則,廣泛組織司法所工作人員和人民調解員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保障調處工作有序開展、有效落實,提高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解成功率。

三是加強各部門協調聯動。積極探索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仲裁調解“四調對接”機制,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公信力,推進調解協議無障礙執行。進一步健全矛盾糾紛通報制度,定期對全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同時登選典型案例,通報情況、交流經驗、推廣典型。充分發揮律師化解矛盾糾紛的專業優勢。深化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的機制,積極協助縣委、縣政府、縣有關部門處理信訪問題和群體性事件。有效發揮公證預防糾紛、減少訴訟的職能作用,指導公證員切實履行好現場監督、證據保全等職責,有效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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