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致輝:在辦案中體現司法溫度

法律 刑法 姚木根 法制 海峽法治在線 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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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致輝 廈門市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員

個人榮譽: 獲最高檢等八部委嘉獎、福建省青年五四獎章、 廈門市優秀公訴人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4月26日訊 “我是個黨員,在這個崗位一天,我就要以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恪盡職守、甘於奉獻。”隨著最近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火爆上映,主角侯亮平檢察官的睿智精幹給觀眾們留下了深刻印象。那麼,現實中的檢察官是什麼樣的呢?即日起,本報聯合廈門市檢察院陸續推出兩期青年檢察官人物報道,讓我們一起領略身邊檢察官的青春風采。

豐致輝:在辦案中體現司法溫度

豐致輝(右一)出庭公訴

“一身正氣”,這是豐致輝給人的第一印象。雖然是個“80後”,但2006年從檢迄今,他多次參與辦理省部級領導職務犯罪案件等專案。在豐致輝看來,公訴工作直接關係到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接受刑罰處罰,容不得半點馬虎。為了能將每一起案件辦好、辦紮實,時時抱著“自己是新手要再學習”的心態,慎重對待每件案件,從不因案小而掉以輕心,也不因案件疑難複雜而退縮。

通過不斷刻苦鑽研業務,豐致輝成為公訴部門的業務骨幹。他先後抽調參與辦理了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後續系列走私案件2件,最高檢與省檢察院交辦的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家盟受賄、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受賄等省部級領導職務犯罪案件2件,廳處級領導職務犯罪案件7件。

雖然已是十幾年的老公訴人,但豐致輝說自己每次出庭仍會感覺壓力很大,因為自己的工作將直接影響他人一生。2012年,在辦理黃某等人電信詐騙案中,豐致輝連續通宵工作,對涉案數百張銀行卡、近百本卷宗、幾萬筆交易記錄逐筆核對,追訴百餘起犯罪事實金額480多萬元,將詐騙數額由《起訴意見書》認定的400多萬元追訴至900多萬元,主犯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提起豐致輝,他的輝煌業績被同事們津津樂道:所辦案件無一錯案;先後改變偵查機關定性20件、追訴漏犯11人、遺漏事實百餘起、不訴16人;所辦案件多次獲評廈門市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十佳案件。

2011年以來,蔡某祥與柯某權、王某蘋等人組成走私犯罪團伙,聯繫境內買家蔡某鞏等人,走私柴油入境銷售牟利。僅2011年4月至10月間,走私柴油偷逃應繳稅款就達1.3億餘元。該案涉及犯罪嫌疑人24名,團伙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且涉案數額特別巨大。審查過程中,豐致輝頂住案件壓力,堅持依法辦案、審慎執法,在審查期限內將所有犯罪嫌疑人蔘與的具體事實、時間、筆數、金額等情節均予以查明,並根據查明的事實和證據準確適用法律條款,最終起訴的事實和罪名均被法院採納。同時,先後3次追加起訴蔡某祥等人的走私犯罪數額,共追訴走私偷逃稅款近千萬元;通過引導偵查機關取證,先後查獲3個走私犯罪團伙、追訴漏犯9人。

作為一名優秀的檢察官,堅持真理、弘揚正氣是必不可少的,但堅持寬嚴相濟、人性化辦案才更能體現司法溫度。2011年,在辦理金某等34人非法經營案中,豐致輝嚴把案件質量關,全案由量刑較重的詐騙罪改變定性為非法經營罪,追訴30多起犯罪事實,對其中12人作不起訴處理,其中1人在被不訴後成功考取公務員。一名被告人在刑滿釋放後專門將一面題有“明察秋毫、職位神聖”字樣的錦旗送給檢察機關致謝。

“法律本身沒有溫度,但當其與案件事實發生某種具體聯繫的時候也便有了溫度,或者冷酷,或者溫熱,或者沸騰。觸摸法律的溫度,可以是一種司法藝術,可以是一種司法良知,也可以是一種社會責任。”豐致輝引用一位檢察官前輩的話說。

(本報記者 餘凌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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