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鬧離婚,彩禮怎麼分?法院判決亮了 ...

法律 首飾 常德 珠寶 瀟湘晨報 戀愛 大河網 2019-07-08

來源:瀟湘晨報




近日,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離婚案,判決馮某和羅某離婚,羅某返還馮某彩禮人民幣 6 萬元。


夫妻感情破裂鬧離婚,彩禮怎麼分?法院判決亮了 ...


2017 年 8 月,馮某與羅某經人介紹相識並建立戀愛關係,2018 年 1 月雙方登記結婚。2017 年 8 月初馮某支付羅某見面禮 1 萬元,2018 年 1 月 2 日馮某微信轉賬給羅某 3 萬元,約定首飾折價款,並支付現金 4 萬元,2018 年 1 月 7 日馮某微信轉賬給羅某 2 萬元(後 6 萬元約定為彩禮)。2018 年農曆正月十二,馮某全家外出打工,羅某因身體原因不願隨馮某打工。之後,雙方因瑣事發生糾紛,羅某未與馮某共同生活。2019 年 3 月,雙方為是否返還彩禮發生爭執,雙方家人發生肢體衝突,當地公安派出所為此進行了調解。馮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並要求羅某返還處彩禮 10 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馮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要求與羅某離婚,羅某同意離婚,法院認為雙方當事人婚後共同生活短,未真正建立夫妻感情,雙方均同意離婚,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准予雙方離婚;馮某自願支付羅某 1 萬元見面禮、3 萬元首飾款,羅某以結婚為前提予以接受,應視為贈與,羅某可不予返還;羅某接受馮某彩禮 6 萬元,而雙方結婚後共同生活時間短,從公平角度、當地習俗出發,羅某應該予以返還。據此,遂作出以上判決。

法官提醒:現今有關 " 天價彩禮 " 的新聞報道屢見不鮮,現行法律對彩禮的範圍並無明確界定,一般認為是以結婚為目的而給付的大額現金、大件物品如汽車、房屋、有特定意義的物品(如祖傳珠寶、信物等)等。對於共同花費和屬於自願贈與性質的財物,如定情物、信物等,應認定為贈與性質。對於彩禮的返應考慮雙方的過錯、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經濟條件、當地習俗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判,讓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倡導文明、節儉、健康的婚戀價值觀,杜絕因 " 天價彩禮 " 現象導致 " 因婚致貧 " 的社會現象。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朱金平 付勳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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