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法庭內外|弼時法庭法官的巡迴小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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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
1/6 “能夠走一百步,決不只走九十九步。”是任弼時同志工作不怕麻煩的寫照,也是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弼時法庭法官的工作宗旨。5月12日上午,汨羅市法院弼時法庭法官在汨羅市神鼎山鎮大禮堂村巡迴審理一起離婚糾紛,下午趕往雙江村審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
2/6 村裡停電了,藉著照進的陽光,庭審正式開始了。被告楊某將自己新房室內裝修發包給被告黃某,黃某又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將裝修轉包給被告遊某,遊某僱請原告姜某在被告楊某新房內進行裝修。姜某裝修時,不慎從2米高的人字梯上摔下,經鑑定,構成十級傷殘。原告要求三被告賠償其經濟損失9萬餘元。
3/6 庭審中得知,三被告同意承擔賠償損失,但對於原告提出的金額過高的要求不能接受。法官背對背做原告及其家屬的工作,希望原告能認清自己存在的一定過錯,減少賠償金額。
4/6 法官背對背問明三被告各自的賠償意願,並將原告的初步意向表明,若三被告同意提出的要求,便再去原告處進行最後敲定。最終,除去三被告已墊付的1萬餘元醫療費,再共承擔4萬元的賠償款,並在5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
5/6 最終,除去三被告已墊付的1萬餘元醫療費,他們再共承擔4萬元的賠償款,並在5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案件圓滿調解。
6/6 弼時法庭辦公室內排滿了這個月的案件開庭時間。(攝影:周宇) 【“圖說法庭內外”新聞攝影大賽參賽作品】
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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