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檢察院提起的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勝訴

法律 合作社 農業 農資 海峽法治在線 2017-06-09

邵武市農業機械管理總站被判違法行使職權責令採取補救措施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9日訊 日前,邵武市檢察院因邵武市農業機械管理總站違法行使職權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一審勝訴,檢察機關提起的全部訴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

邵武市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邵武市農業機械管理總站作為縣級農機管理部門,依法負有實施和管理農機補貼的法定職責。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間,該站在審核本市興民農機作業服務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興民合作社)申請國家農機補貼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未認真履行職責,對興民合作社套取國家補貼款的行為予以認可,造成國家經濟損失826000元。經法定訴前程序,邵武市農業機械管理總站仍未依法履行職責,邵武市檢察院於今年3月30日向南平市建陽區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南平市建陽區法院經審理認為,邵武市農業機械管理總站在發放興民合作社申請的國家農機購置補貼中,存在不符合補貼條件而取得省級“累加補貼”,不符合補貼條件且超數量購買而取得中央、省級補貼及省級“累加補貼”等情形,導致國家補貼資金被套取。經公益訴訟人提出檢察建議後,仍未履行其相關法定職責,致使國家利益仍處於被侵害的狀態。公益訴訟人訴請要求確認被告發放農機購置補貼的行為違法,責令被告採取補救措施的訴訟請求,事實清楚,於法有據,予以支持。法院判決確認被告邵武市農業機械管理總站發放農機購置補貼的行為違法;被告邵武市農業機械管理總站應於本判決生效後60日內採取補救措施。

(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張文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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