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車主被指欠款不還 個人信息洩露 或對爆料者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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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女車主被指欠款不還 律師:公司擔責而非個人

西安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隨著雙方和解畫上了句號,但“一朝成名”的車主薛某某卻因另一場經濟糾紛成了被控訴方。

4月20日,聲稱遭薛某某拖欠錢款的多位餐飲業主和供應商現身講述糾紛始末,一度打算開發佈會公佈合同、還款協議等證據,後因故未成。

有律師分析稱,該事件中首要承擔責任的主體是薛某某相關的公司,而非其個人;除非存在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混同等情形的證據,否則較難追究薛某某個人的法律責任。

奔馳女車主被指欠款不還 個人信息洩露 或對爆料者訴訟

上海愛琴海購物公園通告稱,“競集守藝人”因涉訴訟,資產狀態不明。

薛某某系涉事公司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競集公司”)監事,其友人徐某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

4月20日,徐某向記者表示,“幾乎就是沒有欠款”,“(575萬元欠款)胡說八道,沒有一個是真實的”,首先要分開個人與企業,“一個監事或者高管有什麼責任義務要承擔公司責任。個人跟公司沒有什麼關係。”

薛某某則表示,請前述網上發帖質疑的人實名站出來,別再炒作,該維權維權,該起訴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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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下午,發佈會現場的商戶負責人和供應商等人,發佈會因故被取消。

4月20日,多家控訴薛某某的涉事商戶向記者提供了與競集公司簽訂的聯銷經營合同、還款協議、債權人初步統計名單等材料。

簽約商戶之一、上海淮滿春餐飲管理中心(簡稱“淮滿春餐飲公司”)負責人王濤(化名)告訴記者,他向競集公司交納29.5萬元,其餐飲店簽約入駐了“競集守藝人”。

但開業僅2個多月,“競集守藝人”的運營管理方薛某某等人“消失”。由於競集公司拖欠收銀系統公司的費用,相關係統被暫停,王濤的餐飲店被波及,無法營業。

王濤現在想從競集公司方面要回部分款項。

“做餐飲,關鍵就是資金週轉。”王濤說,他等不起,所以發現“西安哭訴維權的奔馳女車主”就是競集公司監事薛某某之後,他和其他商戶負責人開始在網上隔空喊話、追債。他說這是逼不得已的方式。

據多個商家的負責人介紹,愛琴海購物公園是紅星美凱龍打造的商業購物中心、綜合體,其四層、五層共約兩千平方米的面積被轉租給競集公司。後者2018年在此裝修、招商,尋找商家入駐,打造名為“競集守藝人”餐飲項目。根據競集公司與簽約商家的聯銷經營等合同,所有入駐商家必須使用競集公司指定的收銀系統,其營業款的25%由競集公司扣除,作為租金;此外,還要扣除清潔費、專櫃廚具設備管理費等費用,其餘的營業款才結算給商家。但該項目開業兩個多月後,僅有部分商家收到結算的營業款。

承接“競集守藝人”五樓裝修施工的供應商的法人代表王先生告訴記者,五樓裝修的工程款合計超過48萬元,競集公司已還了一部分,目前還差21萬元尾款。

王先生說,據他了解,目前被拖欠錢款的供應商有10個,分別為五樓施工方、四樓施工方、外幕牆玻璃供應商、電動感應門供應商、排煙風管供應商、鋼結構供應商、傢俱供應商、廣告供應商、燈具供應商、空調供應商等。

王濤向記者展示了蓋有公章的還款協議等材料,其稱,僅目前聯繫到的20家商戶、供應商等被競集公司欠款金額已超過575萬元。這還不包括上海餐飲界一些頭部人物被拖欠的錢款,後者因暫不便出面,欠款未被統計在內。

4月20日上午,記者就前述糾紛多次致電薛某某和徐某,電話一直未予接通。記者發送的相關短信也未收到回覆。

對於上述糾紛,上海瀾亭律師事務所律師鄧高靜認為,本事件中的商戶、供應商都是和競集公司簽訂的合同,因此,合同的相對方是競集公司,而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或者監事。

鄧高靜表示,如果該公司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商戶或者供應商可以向該公司主張權利;至於競集公司的股東、法定代表人、監事,除非有證據證明公司的財產與上述人員的財產存在混同的情形,或者公司的股東存在出資不實或者抽逃出資等情形,否則想要追究前述人員的法律責任較難。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亞律師也向記者表示,該事件中首先承擔責任的主體應當是競集公司,該公司對外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對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或高層管理人員監事來說,需要調查清楚他們在整個公司運營過程中有無濫用法人的獨立地位或股東的有限責任,有無惡意轉移財產或者抽逃公司資金等情況。如果有上述情況發生,那麼他們也需承擔連帶責任。

個人信息滿天飛 奔馳女司機律師:或對個別爆料者訴訟

記者4月21日凌晨從代理律師處獲悉,就網絡上各種“涉高額詐騙"等洩露個人信息、侵犯自己名譽權的“爆料行為”“揭底行為”,西安奔馳維權女薛女士決定以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4月20日,她已正式委託兩名律師處理其名譽權糾紛一案。

薛女士的代理律師之一、北京一法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告訴記者,4月20日,薛女士正式委託他和天津行通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海軍代理其名譽侵權一案。

在援權委託書中,記者看到:委託人現委託上列受託人,在委託人薛某某與上海競集供應商維權洩露個人信息以及名譽權糾紛一案中,作為委託人的代理人。

代理權限如下:代為溝通談判,代為調查收集證據,代為提起仲裁、起訴、出庭、提出代理意見、發表庭審意見,代為進行調解及協商調解條款並簽署調解書,進行和解、承認、變更、放棄訟訴或仲裁請求,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公告等與本案相關的法律事務,提起上訴,代為以委託人名義在相關文書上簽字。授權期限自簽字之日至本案終結止。

奔馳女車主被指欠款不還 個人信息洩露 或對爆料者訴訟

就讀者關注的一些問題,記者採訪了周兆成律師。

記者:您目前瞭解到侵犯名譽權的地方主要在哪?

周兆成:2019年4月20日,我正式接受“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當事人”薛女士的委託成為其“個人隱私洩露”以及“名譽權糾紛”的代理律師。這也標誌著對於當前網傳薛女士“涉高額詐騙”等“不實言論”持續發酵形成的“滔天輿論”,我委託人再次勇敢的站起來,和“之前向奔馳維權一樣”,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其合法權益。

記者:作為律師,您將會如何維護委託人名譽權?目前有沒有實質性進展?

周兆成:我們注意到當前互聯網上薛女士的“個人身份信息”遭到“肆意的洩露”“身份證滿天飛”,“個人隱私肆意被踐踏”,不管“爆料者”自述其行為如何的“正當”,但是我們還是要強調應該依法維權,這是一個法治社會對一個公民最基本的要求。薛女士作為公民,其隱私權、名譽權神聖不可侵犯!作為代理律師下一步將組織律師團隊對互聯網上相關“侵權證據”進行保全,同時,將代表委託人督促其所在公司,儘快與“民事糾紛一方”進行平等對話與溝通,希望依法解決雙方的分歧與糾紛。但是,對於個別惡意“爆料者”、“揭底者”我們不排除代表委託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

記者:您如何看待這次維權事件再起風波?

周兆成:近日,網上出現一些針對薛女士個人的“不實流言”,薛女士的個人隱私、身份證信息都被洩露互聯網上,薛女士自“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之後,又一次捲入“輿論的漩渦”。作為薛女士的代理律師,在此提醒個別“爆料者”和“揭底者”,我們懷著謙卑的心 “尊重所有依法維權者”。如果您與我委託人有任何糾紛,請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維權。但是,我們堅決反對任何顛倒黑白的“汙衊與誹謗”、“肆意人身攻擊”、“洩露個人身份信息”等違法行為。同時,我們正告“爆料者”和“揭底者”,切莫以“維權”為幌子,利用委託人“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的熱度,“惡意炒作”“在互聯網上詆譭洩露個人隱私”,進行“人身攻擊”,公然“散佈委託人個人身份證信息”。將原本普普通通的民事糾紛,硬生生的說成是“刑事犯罪”。切莫混淆視聽,欺騙不明真相的媒體和公眾,藉此達到醜化委託人名譽的目的。這樣的行為不僅是對委託人名譽權、隱私權的公然侵犯,也是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甚至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了犯罪。

記者:對薛女士這次維權,您的預期是什麼?

周兆成:作為“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當事人”的代理律師,我已經注意到,當前網絡上流傳著我當事人“涉嫌詐騙以及700多萬元捲款逃逸”種種爆料,本律師通過與我委託人核實,以及組織律師團隊對我委託人提供的相關證據進行全面梳理,這原本就是我委託人所在的公司與一些商戶、供應商之間的普普通通的民事糾紛。這在今天(4月20日)已經被上海徐匯警方證實,此案屬於薛女士所在公司由於經營不善拖欠款項,屬於民事糾紛並非刑事犯罪。卻被所謂的“爆料者”和“揭底者”肆意汙衊為“詐騙犯”、“捲款逃逸”。這樣的言論完全與事實不符,已經對我委託人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對我委託人名譽權造成極大侵犯!所以奉勸個別違法者立即懸崖勒馬,切莫置若罔聞,互聯網絕不是法外之地。否則,我們將拿起法律的武器,以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讓違法者為侵權行為付出代價,還委託人以公道!

(據新華社客戶端、人民日報客戶端、華商報、澎湃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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