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教師坐滴滴順風車遭劫殺 司機一審被判死刑

法律 刑法 深圳大學 移動互聯網 中國青年網 2018-12-15
深圳女教師坐滴滴順風車遭劫殺 司機一審被判死刑

鍾老師 畢業於深圳大學

南都訊12月11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潘土金搶劫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潘土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潘土金即系此前備受關注的深圳滴滴司機劫殺女乘客一案的凶手。

深圳女教師坐滴滴順風車遭劫殺 司機一審被判死刑

被害人上車前拍下的車牌號。資料圖

此前,深圳女教師鍾某搭乘滴滴順風車返回學校途中,遭到搶劫殺害,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案發後,南山警方成立專案組,並抓獲嫌疑人潘土金,經審訊,潘土金交代其在滴滴平臺接到鍾某後,將車輛開至偏僻路段,持刀逼迫鍾某交出身上財物,之後將鍾某殺害。

官方通報信息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4月,被告人潘土金預謀利用開滴滴網約車載客的機會尋找作案目標實施搶劫,先後購買了變造車輛號牌的號碼貼、水果刀、約束帶、口罩、迷藥等作案工具。2016年5月2日晚,被告人潘土金攜帶作案工具,在深圳市南山區浪琴半島小區搭載通過滴滴網約車平臺打車前往寶安區沙井的被害人鍾某,潘土金見坐在後座的鐘某是一單身女子,又住在高檔住宅小區,遂決定實施搶劫。隨後,潘土金在搭載途中藉機對被害人實施搶劫,並在被害人反抗的過程中將被害人殺害。

法院認為,被告人潘土金作為網約車司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並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潘土金在實施犯罪過程中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罪行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社會影響惡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五)項、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九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深圳滴滴司機劫殺女乘客案一審宣判 ,被告人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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