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以權謀私 終獲刑罰

法律 法制 社會 中國青年網 2017-04-28

【摘要】

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貪汙案,被告人竇某以貪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經查,竇某原為管店鎮某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2010年至2014年期間,該村實施土地置換,竇某為直接責任人。期間,竇某虛報拆遷補償款22176元並據為己有;此外,他還先後8次從管店鎮財政所以借款形式預支1265000元,並侵吞餘款129359元,還企圖通過虛假報銷、重複報銷的形式加以掩飾。竇某總計冒領、騙領國家拆遷補償款151535元。(殷鵬樓記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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