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莫名其妙變成了大股東!他焦頭爛額去打了一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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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 首席記者 肖菁 通訊員 夏法

當上大股東、走上人生巔峰,這可能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事。家住杭州的陸先生就是這樣一個“幸運兒”,啥事也沒幹,突然成了公司股東。但面對天上掉下的這麼一塊大餡餅,陸先生卻一點兒也高興不起來,而且還非常麻煩地不得不打了場官司。

這個股東身份來得莫名其妙

陸先生學校畢業以後就進入了紡織行業,從業十幾年,一直想成立一家屬於自己的公司。終於在2018年5月,他來到工商局申請註冊一家紡織類原材料公司,想著多年的願望馬上要成真了,陸先生非常激動。可就在辦理公司登記時,陸先生收到了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消息:經過稅務查詢,他已經是一家建築勞務服務公司的股東了。

根據工商登記信息顯示,這家建築勞務服務公司成立於2011年8月29日並一直存續,公司一共有兩名股東,陸先生就是其中之一。目前這家公司因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已經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據此,陸先生提交的申請註冊材料沒有通過審核,公司也沒能成立起來。

可能是身份證丟失惹的禍

回到家中的陸先生越想越鬱悶,自己和在冊的另一位股東肖某根本不認識,也從來沒有發起設立建築勞務服務公司的行為,更沒有參與公司的經營。“不行,我絕對不能吃這個啞巴虧!”於是陸先生一紙訴狀,將這家建築勞務服務公司和肖某告到了下城法院,要求判決其不享有該建築勞務服務公司的股東資格。

本案開庭時,兩被告都沒有現身,那他們究竟是如何取得陸先生身份信息的呢?陸先生左思右想,終於想起自己曾於2010年丟失過身份證,並向法庭出具了相應的派出所材料,證明在2010年5月10日曾因證件丟失補辦過身份證。陸先生懷疑是有人拿了他丟失的身份證、冒充他的簽名設立了被告公司。

筆跡鑑定辨真偽

為了支持自己的主張,陸先生向法院提出申請,對登記機關留存的被告公司的檔案材料中陸先生簽名的真實性進行司法鑑定。經鑑定,被告公司工商內檔中“陸某某”的簽名均非陸先生所寫,結合其身份證曾丟失,以及沒有參與被告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分紅的事實,同時也沒有查到被告公司存在其他債務糾紛,下城法院認為陸先生被冒名登記為被告公司股東的可能性極高,所以最終判決陸先生不享有被告公司股東資格。

法官說,在這個案件中,陸先生以被冒名登記為被告公司的股東為由提起訴訟。冒名登記是指實際出資人自己行使股權,但虛構法律主體或者盜用他人名義並將該主體或他人作為股東在工商登記機關登記的行為。被冒名者因為不知情,且從未做出過持有股權的意思表示,實際也不出資、不參與公司管理,所以不應當被視為法律上的股東。

法官還提醒,身份證等重要證件一旦丟失,如不及時掛失,就會存在諸多風險,在現今可通過電子方式辦理諸多業務(比如成立公司、開立銀行賬戶等)的環境下更是如此。因此,要做好以下關鍵三步:

1、妥善保管各類證件(包括各類證件的電子版),不要輕易出借,在證件丟失時及時掛失補辦;

2、如果沒有及時掛失,也不必驚慌,在發現問題時沉著應對,從相應機關留存的材料入手,及時申訴;

3、必要時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確認行為的效力,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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