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滴滴司機劫殺女乘客一審被判死刑

法律 刑法 移動互聯網 法制 社會 羊城派 2018-12-17

文/羊城派記者 林園

深圳一滴滴司機劫殺女乘客一審被判死刑

11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潘土金搶劫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潘土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4月,被告人潘土金預謀利用開滴滴網約車載客的機會尋找作案目標實施搶劫,先後購買了變造車輛號牌的號碼貼、水果刀、約束帶、口罩、迷藥等作案工具。2016年5月2日晚,潘土金攜帶作案工具,在深圳市南山區浪琴半島小區搭載通過滴滴網約車平臺打車前往寶安區沙井的被害人鍾某。潘土金見坐在後座的鐘某是一單身女子,又住在高檔住宅小區,遂決定實施搶劫。隨後,潘土金在搭載途中藉機對被害人實施搶劫,並在被害人反抗的過程中將被害人殺害。

法院認為,被告人潘土金作為網約車司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並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潘土金在實施犯罪過程中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罪行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社會影響惡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 ( 五 ) 項、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九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記者瞭解到,去年3月,法院曾公開審理此案。出庭後的潘土金由於緊張過度導致渾身發抖,一直哭泣,甚至不能正常回答法官問題。無奈之下,主審法官宣佈休庭,擇期再開。去年11月,法院再度開庭審理此案。潘土金全程沉默拒絕回答任何問題,法庭在多次提醒後正常進行審理。法庭透露,此前曾委託康寧醫院對潘土金進行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其並無精神疾病。因此,雖然潘土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法庭在多次提醒其並闡明利弊後,正常審理了該案。

來源 | 羊城派

責編 | 文俏 實習生 陳曉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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