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訴訟中,證人做偽證怎麼辦?對證人出庭作證都有哪些規定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以事說法 2018-11-29

證人,是指了解案件客觀情況的人。證人在作證過程中,不僅容易摻雜主觀意識,更因和當事人存在各種關係,所做證人證言就給法官辦理案件帶來了難度,容易導致案件的錯判,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在民事訴訟中,證人做偽證怎麼辦?對證人出庭作證都有哪些規定

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證人出庭作證做出了一系列規定,以保證證人能積極如實出庭作證,但對做偽證構成何種罪名仍沒有明確規定。

一、證人的範圍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72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能夠正確表達意思的人,是指精神、心智正常的人,即使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只要能夠客觀的表達案情,都可以作為證人。

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證人出庭作證做出了一系列規定,以保證證人能積極如實出庭作證,但對做偽證構成何種罪名仍沒有明確規定。

一、證人的範圍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72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能夠正確表達意思的人,是指精神、心智正常的人,即使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只要能夠客觀的表達案情,都可以作為證人。

在民事訴訟中,證人做偽證怎麼辦?對證人出庭作證都有哪些規定

由於單位不能主觀表達案情,不能出庭,單位做證時,往往是出具證明材料。我國法律規定,單位作為證人時,人民法院可就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向單位及製作證明材料的人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也可以要求製作證明材料的人出庭作證,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作證的,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二、證人出庭作證的義務

為了更好了解案件的真實情況,法律規定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並接受法官和當事人的詢問。

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證人出庭作證做出了一系列規定,以保證證人能積極如實出庭作證,但對做偽證構成何種罪名仍沒有明確規定。

一、證人的範圍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72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能夠正確表達意思的人,是指精神、心智正常的人,即使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只要能夠客觀的表達案情,都可以作為證人。

在民事訴訟中,證人做偽證怎麼辦?對證人出庭作證都有哪些規定

由於單位不能主觀表達案情,不能出庭,單位做證時,往往是出具證明材料。我國法律規定,單位作為證人時,人民法院可就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向單位及製作證明材料的人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也可以要求製作證明材料的人出庭作證,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作證的,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二、證人出庭作證的義務

為了更好了解案件的真實情況,法律規定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並接受法官和當事人的詢問。

在民事訴訟中,證人做偽證怎麼辦?對證人出庭作證都有哪些規定

當證人存在特殊情況,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提供書面證言、使用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確有困難不能出庭”是指有以下情形:

(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

(五)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如證人不具有上述特殊情況,而不出庭作證的,其證人證言也可以作為證據,但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必須要有其他證據佐證才能證明案件的事實。

在民事訴訟中,證人做偽證怎麼辦?對證人出庭作證都有哪些規定

三、證人出庭作證的程序要求

證人出庭作證,一般由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由人民法院審查後做出是否批准證人出庭的決定。

但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對於損害國家利益、涉及身份關係和程序性等事項需要調查的,也可以依職權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四、證人出庭作證的費用負擔

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證人出庭作證的費用負擔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由當事人先行墊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當事人沒有申請,人民法院依職權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墊付。

證人出庭作證的費用,主要包括: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用和補貼標準計算;誤工損失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三、證人出庭作證的程序要求

證人出庭作證,一般由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由人民法院審查後做出是否批准證人出庭的決定。

但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對於損害國家利益、涉及身份關係和程序性等事項需要調查的,也可以依職權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四、證人出庭作證的費用負擔

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證人出庭作證的費用負擔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由當事人先行墊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當事人沒有申請,人民法院依職權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墊付。

證人出庭作證的費用,主要包括: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用和補貼標準計算;誤工損失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在民事訴訟中,證人做偽證怎麼辦?對證人出庭作證都有哪些規定

五、證人出庭需簽署保證書

由於證人與當事人存在一定關係,且法律意識不強,為了證人如實作證,規定了證人簽署保證書的義務。

人民法院在證人出庭作證前應當告知其如實作證的義務以及做偽證的法律後果,並責令其簽署保證書,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外。保證書應當載明據實陳述、如有虛假陳述願意接受處罰等內容。證人應當在保證書上簽字或捺印。

如證人拒絕簽署保證書,則該證人不得出庭作證並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防止證人做假證,對證人起到法律威懾的作用,從而防止錯案的發生。

六、民事訴訟中做偽證的法律後果

證人做偽證的,除對作偽證的證人證言不予採納之外,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民事訴訟中,證人做偽證怎麼辦?對證人出庭作證都有哪些規定

但是,以何罪名追究刑事責任卻沒有明確規定。

我國《刑法》規定有偽證罪,但該罪適用於在刑事訴訟中做偽證的行為,而不適用民事訴訟中的偽證行為。

所以,民事訴訟中做偽證的,並沒有規定明確的罪名,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銜接還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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