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迴應性侵:和受害者是“男女朋友”

法律 鈕承澤 娛樂 Mtime時光網 2018-12-10
鈕承澤迴應性侵:和受害者是“男女朋友”

圖片來源自互聯網

時光網綜合報道據臺媒消息,導演鈕承澤(52歲)遭一名女性電影工作人員指控性侵,今早前往臺北市的警局接受問詢,事後公開面對媒體,表示等待一場公正司法審判,同時也說“在司法之外,有一場公審已經在進行了,我已經被判處死刑了,鈕承澤已經死了”。

更新:據瞭解,鈕承澤應訊時情緒激動,數度感到呼吸困難,導致警詢中斷,而他向警方表示,他自認雙方互有好感,“是朝著交往的男女朋友”,且當天是女方自行留下,他認為這就是好感的表達,事發至今,他仍然欣賞女方,但不曉得彼此在那個時刻的認知是不同的。不過,女受害人通過媒體否認這一說法,說雙方從未約會,並不是男女朋友。

鈕承澤在臺北市大安分局進行約2個半小時訊問後步出,面對記者回應:“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會盡全力配合調查,靜待調查結果。並且相信期待,這會是一場公正的審判。但其實在司法之外,有一場公審已經在進行了,我已經被判處死刑了,鈕承澤已經死了。”

接著深深鞠躬後離去回家,依然被大批媒體追逐,他進門前再度朝媒體一鞠躬才關門。

鈕承澤迴應性侵:和受害者是“男女朋友”

有律師分析,鈕承澤涉嫌強制性性交罪,依當地法律至少判刑3年以上,最終可判刑10年。而接受完警方詢問後,他可能會被交保候審、限制居住、出境、出海等強制性處分。

涉嫌性侵事件回顧:

據悉,性侵案事發在11月24日凌晨2時許,當時女工作人員獨自留在工作室,酒醉之後的鈕承澤不斷稱讚她長得漂亮,伸出狼爪霸王硬上弓,女工作人員被性侵後蜷縮在沙發上,不停哭泣,鈕承澤知道自己闖下大禍,不斷向女工作人員道歉,但被害女完全聽不下,拿起衣物奪門而出,隔天在室友的陪同下到臺北市警局婦幼隊報案。

據瞭解,案發當晚被害人回到住處就向室友哭訴,在室友的陪同下,前往臺北市婦幼隊報案,當時僅說遭人性侵,因驚魂未定無法說出加害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鈕承澤,也仍未提供相關證物。由於筆錄製作並不完整,警方通知被害人先行驗傷後再來婦幼隊製作筆錄。

鈕承澤的友人又說,當被害人報案時,鈕承澤已被轉告,鈕承澤驚覺事態嚴重,不斷傳訊息向被害人道歉,希望能息事寧人。但被害人掌握到有利證據後,已於12月5日下午再次至警局做筆錄,也提供驗傷單、鈕承澤簡訊道歉截圖等證物給警方,並正式提告。

鈕承澤12月6日晚聲明,表示:“昨晚至今,面對排山倒海的壓力,無法入睡,精神狀態極差… 但我不會逃避。該我承擔的責任,我一定會勇於面對,絕不逃避。 明早八點半我會主動前往大安分局說明事件經過。“自我囚禁36小時後,他果然於今早8點多步出家門,前往警局說明。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