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廳官因致死73人事故被查,妻子轉走被查扣賬戶內百萬元

法律 中信銀行 法制 社會 澎湃新聞 2018-12-17

被檢察機關依法扣押的銀行卡,110餘萬元的資金遭悄然轉走,等到發現時只剩一千餘元。轉走上述百萬資金的江西廳官鄧勇超的妻子周小平,犯法了。

兩年前發生的江西豐城電廠三期擴建工程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大事故,致73死2傷,直接經濟損失1億餘元。作為豐電三期擴建工程項目工程建設的總指揮,副廳級幹部鄧勇超涉玩忽職守、受賄罪被查,相關銀行卡被扣押。但隨後,其妻周小平轉走卡內百萬餘元。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佈的判決書顯示,江西省靖安縣人民法院於10月30日一審以非法處置扣押的財產罪判處周小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特大事故至73死2傷,項目總指揮被捕

2016年11月24日,江西豐城電廠三期擴建工程發生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

江西豐城電廠是國家“九五”期間的重點工程。據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公佈的調查報告顯示,事發後,司法機關對31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16人涉嫌玩忽職守罪、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等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經事故調查組認定,該事故為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檢察機關依法對豐城電廠“11·24”特大事故所涉10名職務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檢方查明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工會主席、豐電三期擴建工程項目工程建設總指揮鄧勇超(副廳級),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電力安全監管處處長張志祥,豐電三期擴建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站站長楊飛雲,豐城市工信委副主任毛衛東等9人存在嚴重失職瀆職問題,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2016年12月13日鄧勇超因涉嫌犯玩忽職守、受賄罪於被宜春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2017年2月11日被檢察機關批捕。

檢方扣押銀行卡後,百餘萬資金被轉走

周小平系鄧勇超之妻。

靖安縣人民法院的判決認顯示,日常生活中,鄧勇超的工資等收入由周小平管理。2016年12月14日,豐城電廠“11·24”事故調查檢察專案組辦案人員依法對鄧勇超家中進行搜查時,依法扣押了一張戶名為周小平的中信銀行卡,扣押時該卡賬戶餘額為人民幣661517.56元,加上該卡綁定的理財產品本金人民幣425654.46元、利息20269.26元,共計人民幣1107441.28元。

此後,周小平明知該中信銀行卡被檢察機關依法扣押,採取掛失、補辦的方式,非法轉移卡內人民幣1106400元。

據周小平供述,在銀行卡被扣押當日,她發現檢察機關沒有凍結卡里的錢,於是,從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1月4日,她通過手機銀行購買了150000元理財產品。2017年1月11日,她又去銀行將被檢察機關扣押的銀行卡掛失,然後補辦一張新的銀行卡。

從掛失當日至案發,周小平從補辦的銀行卡中支取現金213100元;通過網上銀行轉賬之後,分別在新餘市、宜春市等地的銀行櫃檯和ATM支取現金955400元,將其中的700000元藏匿於其外甥處保管,255400元用於其日常家用。

判決書顯示,至案發日止,卡內資金只剩下一千餘元。

靖安縣人民法院認為,周小平明知其中信銀行卡已被司法機關扣押,故意對被扣押的財產進行處置,非法轉移人民幣1106400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了非法處置扣押的財產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周小平案發後退賠了33萬元,當庭認罪,酌情從輕處罰。

2018年10月30日,江西省靖安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周小平犯非法處置扣押的財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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