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陽派出所處理一起非訪案件

法律 刑法 政法 社會 平安蘭考 2017-04-07

近日,蘭考縣公安局固陽派出所處理一起非法上訪案件,涉案人王某某、陳某某、周某某、李某某、袁某某等人無視信訪法律規定,聯合進京非法上訪,嚴重擾亂了相關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目前王某某、陳某某、周某某已被依法拘留。

據瞭解,王某某等人因國家修建240國道徵地補償太少,2017年3月29日,王某某連同陳某某、周某某、李某某、袁某某等人在菏澤坐車前往北京,併到天安門上訪,天安門派出所民警發現後,對其進行勸誡,並通知政府接訪人員。政府接訪人員多次進行勸誡,王某某等人拒不回去,我縣政府人員依法將其帶回蘭考。

固陽派出所處理一起非訪案件

案件發生後,王某某等人思想非常頑固,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王某某、陳某某、周某某等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在此提醒大家,根據《信訪條例》規定,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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