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勝訴必知
勞動爭議又稱勞動糾紛、勞資糾紛,一般是指勞動關係主體雙方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或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持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而產生的爭議。對於勞動爭議的處...
借條寫好以後就有法律效力了嗎?雙方借貸關係就成立了嗎?
答案是否定的。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2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貸款人提供借款時”如何理解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9條可以找到答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210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3)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4)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5)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當然了,借條生效是一回事,如果打官司,可能還要你向法院提供借條生效的證據,因此大家應當收集並保管好已經支付了借款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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