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一寫字樓內,21歲男子趴地上偷窺女生如廁!被民警當場抓獲

法律 社會 貴陽晚報 2018-12-13

一名女士剛走進廁所,就發現一名男子趴在地上,偷窺另一名女子如廁。

隨後,她把另一名女士叫出來,兩人將他反鎖在廁所內,並報警。

……

12月10日下午,這一幕發生在貴陽市花果園一寫字樓內。

報警人張女士在花果園金融街1號某樓層的一家公司上班。12月10日下午14時30分許,她去上廁所時,發現一名男子趴在地上,正在偷窺蹲位上的一名女子如廁。見狀,張女士大聲呵斥該名男子,並把正在如廁的女子從廁所蹲位叫出來。

此時,該男子驚慌逃到廁所的另一個蹲位隔間內,並反鎖隔間門。張女士和被偷窺的女士迅速跑出廁所,並將廁所門反鎖起來,通知同事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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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後,南明公安分局1網格民警陳遠坤隨即帶領輔警王進、陳志森趕到現場。此時,該男子仍躲在廁所內。

由於擔心該男子攜帶武器,並有暴利抵抗的行為,陳遠坤安排隊員手持盾牌、丁字棍等做好警戒,隨後大聲告誡該男子,要求他從廁所出來,配合公安機關工作。經告誡,該男子才打開門走出來。

貴陽一寫字樓內,21歲男子趴地上偷窺女生如廁!被民警當場抓獲

網格隊員隨即將其控制起來,並展開盤查、搜身,未發現攜帶管制刀具等器具。

經瞭解,該男子姓楊,21歲。訊問中,楊某某對趴在廁所偷窺他人如廁的行為供認不諱。他交代只是趴在地上偷窺,並未用手機拍攝。民警檢查發現,他的手機處於沒電關機狀態。

據瞭解,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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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網格隊員已將當事人雙方帶回花果園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記者:張鵬 | 編輯:石婷 | 審校:冷兵 | 簽發: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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