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罐爆炸女子被炸飛,受損鄰居起訴死者家屬索賠

法律 刑法 傢俱 法制 社會 新聞晨報 2018-12-14

來源:半島晨報

煤氣罐爆炸女子被炸飛,受損鄰居起訴死者家屬索賠

圖文無關

去年 4 月 3 日晚上 10 時許,甘井子區雁南園小區一高層發生煤氣罐爆炸,劉女士從 25 樓被炸飛,摔下樓當場死亡,爆炸導致多戶居民家中受損。事故中劉女士當場死亡,家中受損嚴重的鄰居將劉女士父母起訴到法院索賠,一審法院判決劉女士父親賠償 3 萬元。

25 樓爆炸女子被炸飛墜落殞命

2017 年 4 月 3 日晚 10 時許,甘井子區雁南園小區一棟高層住宅,發生煤氣罐爆炸事故,劉女士從 25 樓被炸飛,伴隨著玻璃碎片一起墜地,不幸當場身亡。在爆炸點附近,樓板和牆體受損,多戶居民家的門窗被炸飛,樓內居民赤腳、穿著睡衣從 20 多層緊急逃生。

" 晚上 10 點 20 多分,當時我正躺在床上,就聽見轟地一聲巨響,床使勁地搖了一下,我還以為是地震了。" 與爆炸房間僅隔一個房間的住戶說,門上的玻璃先是碎了,緊接著房門就像被挖掘機推倒了一樣,朝著室內方向砸了過來。住戶連忙套上衣服,跑到樓道里,卻發現已經什麼也看不見了,全是煙塵。電梯也已經無法使用,幸好她記得樓道的位置,從裡面逃了出來。

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出具《關於爆炸案的工作情況》,稱經法醫解剖鑑定,劉女士身上的傷均為爆炸和高墜形成,劉女士的死亡為爆炸和高墜綜合導致,並作出結論:" 未發現他人作案可能性,故該案件排除他殺可能,不屬於刑事案件 "。

受損鄰居起訴死者家屬索賠

爆炸導致鄰居萬先生家受損嚴重,為此萬先生將劉女士的父母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合計 16 萬餘元。

法院審理查明,劉女士生前未婚、無子女,其父母是唯一法定繼承人。爆炸造成萬先生居所內家用電器、傢俱、生活用品毀損或部分毀損,萬先生飼養的寵物狗死亡。

法院認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本案已排除存在其他侵權人的可能性,因此無論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劉女士自殺,還是因疏忽大意造成燃氣罐洩漏引起的爆炸,劉女士作為煤氣罐的管理者和使用人,均具有過錯,依法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劉女士的父親已明確表示參與繼承,故其應當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承擔劉女士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損失無法評估酌定賠償 3 萬元

雖然萬先生家中電器、傢俱、生活用品、寵物狗等損失屬實,但萬先生所提供的物品清單、購貨發票、證人證言等證據,均難以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所規定的其財物在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情況。現受損物品均已被丟棄,亦不具備價值評估的條件,僅能由萬先生負擔舉證不能的後果。但考慮到萬先生確因爆炸受有實際損失的事實,綜合本案的實際情況,法院酌情確定由劉女士父親給予萬先生一定的金錢補償。

甘井子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劉女士父親賠償萬先生 3 萬元;駁回萬先生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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