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讓人民調解迴歸民間

法律 社會 陝西傳媒網 陝西傳媒網 2017-09-05

陝西傳媒網訊(陝西日報記者 成全勃)在8月下旬召開的全國基層工作培訓班暨基層工作交流會上,陝西在全國創新開展的市、縣人民調解協會和縣(區)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雙建”工作做法及經驗,受到與會代表的充分肯定和好評。

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人民調解制度被西方學者譽為司法制度中的“東方之花”。

為依法規範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推進人民調解工作創新發展,使人民調解真正具有群眾性、自治性、民間性。2015年3月,省司法廳在3市、6縣(區)示範點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出臺了《關於建立人民調解協會和調解委員會的意見》。2016年6月,又會同省綜治辦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人民調解“雙建”工作的通知》,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開展工作,確保人民調解協會和縣(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設立合法、運行規範。

西安市灞橋區作為示範點在全省率先完成“雙建”工作任務,省司法廳在實地調研的基礎上,總結提煉出灞橋區人民調解“358”模式,並專門召開現場推動會,帶動全省“雙建”工作深入發展。石泉縣將各項保障措施作為工作“助推器”一一落實到位,縣財政將人民調解工作經費納入預算,實施“以案定補”,大大激發了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熱情。

“雙建”工作發揮了協會的行業自律作用,協會充分履行行業管理職責,開展自律和教育培訓、表彰獎勵、維護人民調解員合法權益等工作,密切了協會會員間的聯繫,強化了縣(區)調委會對區域內重大矛盾糾紛的化解作用,人民調解成功率達96.28%。人民調解更具生機和活力,有力維護了全省社會和諧穩定。

在各級綜治部門和司法行政機關的高度重視和共同努力下,全省已建地市級人民調解協會12個,縣(區)級人民調解協會71個,縣(區)級人民調解委員會94個,分別佔100%、66%和88%,今年年底有望實現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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