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法院:執行工作“六統一”解決執行難

法律 法制 時政 安徽高院 2017-08-02

淮南市八公山法院紮實推進執行指揮中心建設,積極探索改革執行工作方式,規範指揮中心二大功能,即執行裁決和執行實施,落實裁、執分離;對執行工作管理實行“六個統一”(即統一立案、分案、查控、裁決、執行、歸檔),執行案件進行流程化管理。對執行案件執行過程的各個環節進行劃分、跟蹤管理,確定辦案要求和時限等,確保執行工作依法、公開、公正、及時、高效進行。

完善專人查控、專人裁決、專人實施的工作機制,一是設立綜合組,進行統一收案、立案、分案。綜合組中又設立執行查控組,所有訴訟類執行案件由其完成四查,負責全局執行案件的財產查控工作;二是設立執行組,負責執行文書的送達、被執行人查控、被執行財產實際控制、財產處置、執行和解等執行實施事項。三是設立裁決組。負責執行異議審查,追加、變更當事人,不予執行,駁回執行申請,終結執行,中止執行,拍賣等重大執行事項的裁決工作。辦案小組與各個專業緊密配合,各負其責,限期辦理各自執行任務。

通過這種集約化辦案模式,進一步整合資源、統籌規劃、統一調配,重點解決辦案力量分散、配合不暢的問題,形成執行工作的良性互動,提高執行案件質效。最大化利用人力、時間和資源,著力打造“八公山執行模式”,破解執行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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