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殯儀館、鄒城五中、鄒城醫藥大廈“榮登”老賴榜

法律 藥品 法制 社會 天天播報 2017-05-02

日前,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披露,鄒城殯儀館“榮登”老賴榜,成為失信被執行人。這也是國內第一例成為失信的殯儀館。

鄒城市人民法院、濟寧市中級人民兩級法院分別作出執行依據,根據(2017)魯0883執192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一、撤銷鄒城市人民法院(2014)鄒民初字第459號民事判決。

二、被上訴人鄒城市殯儀館償還上訴人段修福借款5萬元。 一審案件受理費2300元,由上訴人段修福負擔115元,被上訴人鄒城市殯儀館負擔1150元:二審案件受理費2300元,由上訴人段修福負擔1150元,被上訴人鄒城市殯儀館負擔1150元。

但是,被執行人鄒城市殯儀館全部未履行上述義務。法院確定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屬於“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鄒城殯儀館屬於鄒城民政局下屬單位,為何如此任性呢?具體原因不得而知,但是無獨有偶,鄒城市第五中學因未履行“賠償原告張恩澤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輔助器具費等各項損失7383.08元”且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於去年11月份被列為“老賴”,而鄒城市醫藥大廈藥業有限公司也因未“給付原告馮維禮借款本金5萬元整”拒不執行判決成了“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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