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與物業的對決:物業非法動用公共維修資金如何追回?

法律 刑法 證券投資基金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 2019-04-24
業委會與物業的對決:物業非法動用公共維修資金如何追回?


導語

然而,公共維修資金是不準確的叫法,在法律上嚴謹的說法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文丨王佳紅律師(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

最近,一直有小區業委會諮詢我,說是小區的公共維修資金被物業公司非法動用了,應該怎麼辦?

這些小區公共維修資金被物業公司非法動用的方式,有以下常見的幾種:

第一,業主根本不知道什麼時候使用使用了公共維修資金;

第二,不知道使用的用途;

第三,不知道是否實際使用;

第四,物業公司或者業委會從來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業主也沒有進行過表決;

第五,更有甚者,有的會發現在政府的備案文件中有很多業主被模仿簽字的內容;

第六,有的發現不是所有的業主都被分攤了,只是有選擇性的進行了分攤。

實際上,因為公共維修基金被非法使用的問題,也比較常見。

比如,長沙、北京、上海等都有類似的案例,尤其是北京大興區之前因為非法挪用維修資金,導致一批人進了局子。

然而,公共維修資金是不準確的叫法,在法律上嚴謹的說法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一般在業主購買房屋的時候,政府就要求業主按照一定的標準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否則不會給業主辦理產權證。

根據我們國家目前的法律規定,要想動用小區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可以通過兩種程序:

第一,普通的維修事項,需要動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需要業主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及佔整個小區面積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方可動用;

第二,對於應急事項,不需要三分之二人數和麵積的表決通過,就可以使用維修資金。

那麼,回到我們大家關心的問題:一旦出現非法使用專項維修資金,該如何維權呢?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有挪用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追回,並可以並處挪用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除按前款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所以,一旦發現小區的專項維修資金被挪用,可以要求政府部門履行職責進行追回,也可以要求對物業公司吊銷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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