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生道尊嚴”,是對學生真正的尊重嗎?

法律 張揚 孫雲曉 教育 談文化論教育 2017-05-17

反思:“生道尊嚴”,是對學生真正的尊重嗎?不知從何時起,“尊重學生”的概念不斷被曲意擴大,內涵也不斷被隨意曲解。“只有不合格的老師,沒有不合格的學生。”“好孩子是誇出來的”,“學生永遠是對的”,“學持永遠是上帝”等教育流行語在教育圈內圈外喊得此起彼伏。學生一夜之間竟被推上了被“尊重”的雲端。

一時間,“尊重”被有些人異化成裝點“學生人格關懷”、體現“學為主體”、“落實新課標精神”門面的旗幟。於是,在一片“尊重學生”的聲中,師生關係錯位成了“生道尊嚴”。因為“學生永遠是對的”,所以,教師對學生的一切行為,只有“尊重尊重再尊重”,“誇獎誇獎再誇獎”,“賞識賞識再賞識”,無論什麼個性,也只能“張揚張揚再張揚”,即使學生有錯,教師也不能管,也不能批評,更不能提“懲罰”。於是,不少學生在異化了的“尊重”氛圍中,在家長,社會的一片柔聲呵護中,在教師低眉順眼的誇獎與忍耐中,心理只允許承受表揚和接受笑臉的迎合和讚美,卻決不允許教師、學校、甚至家長說“不”。於是,“懲罰”一詞不僅淡出了教師的話語範圍,也淡出了學校教育,甚至家庭和社會教育。

反思:“生道尊嚴”,是對學生真正的尊重嗎?沒有懲罰的教育必然會導致人格的異化,於是,不少在被“尊重”聲中成長起來的學生,只明確自己的生存權利,不知道自己活著的責任;只要為滿足自己的一切,便不顧及社會公德;只能享受讚揚,不能承受批評,只求別人無條件地尊重自己,不願自己最低限度地尊重他人。在一片“尊重”聲中,我們也常常見到或聽到一個個令人傷心的事實:研究生因考試不及格,將責任歸咎於閱卷導師而殘忍地追殺導師,大學生只想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而用硫酸無情地傷害動物園中的熊;甚至因為同宿舍的好友不經意的冷遇而殘忍地殺害了 名舍友;中學生“維護自己的尊嚴”而弒母,小學生因在課堂上向老師身上灑甩墨水受了批評便輕生自殺。至於學校因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而觸及個別學生受到責難,教師在施教過程中因覆行正常的教育工作職責而被學生毆打、辱罵甚至被迫“下課”的現象屢有發生。但令人遺憾的是,面對某些學生因明顯的故意行為而違犯校紀或侵害老師人格尊嚴的諸多事件,面對有些學生偏離健康人格,違背社會公德,違犯法律的一個個案件,總有不少人願意站在一邊倒的輿論旁,頗為激憤地指責學校,非常氣憤地聲討教師,卻很少有人面對站著說話不害腰疼的某些教育圈外人士們提個醒:“師道尊嚴”不可取,“生道尊嚴”更不可行!“尊重”的規則是雙向的,民主和平等才是“尊重”的本質,教師施教的基礎是尊重學生,但同時也必須換取學生道德意義上最基本的的尊重!更很少有人從真正為學生的人格健康負責,真正“尊重”學生,真正從“學生是否應具有承擔行為責任和道德責任”的角度提醒學生:並不是所有的“個性”都需要“尊重”,以絕對的自我為中心,以置於別人的人格尊嚴甚至生命於不顧,以違背文明公德甚至法律約束為特徵的“個性”行為,不但不應受到“尊重”,而且應當受到“懲罰”。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孫雲曉說過,沒有懲罰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教育本就是十八般武藝,表揚批評獎勵懲罰,什麼都應該有,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一種虛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負責任的教育。筆者認為,對於成長中的學生,當他們有意或無意中陷入道德禁區或法律禁區時,學校、教師、家長及全社會,都有權利和義務對其進行恰當的批評或懲罰。恰當的批評懲罰絕不等於體罰,更不是傷害,不是心理虐待和人格歧視,而是一種高難度的教育技巧,是深層次的人格尊重。真正的“尊重”不是曲意逢迎,不是一味地捧誇,而是千方百計地讓學生正確地認識自己的個性優勢,也敢於正視自己的缺陷,更應當引導學生勇於承擔和接受因自己的不良行為而應負的責任或批評。因此,我特別想呼籲某些高喊“學生永遠是上帝”的人們,請對學生少一些空洞的異化了的“尊重”,多一點真正的深層的尊重。

反思:“生道尊嚴”,是對學生真正的尊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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