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勒離去,特朗普又危險了麼?

法律 刑法 讓-弗朗索瓦·米勒 千里巖 2019-06-03
穆勒離去,特朗普又危險了麼?

“通俄門”特別檢察官穆勒29日在發表一個簡短的聲明之後宣佈特別檢察官辦公室關閉,他本人也將辭去職務。不過穆勒的離去顯然還沒有真的給通俄門畫上一個句號,反而好像打算掀起一場新的風暴。

雖然在他的聲明中,他強調一切都已經寫在了調查報告裡面了,他沒有更多要披露的,而且未來也不會去國會作證。但是有那麼一句話讓恨特朗普入骨的人士覺得重新找到了機會,穆勒專門強調了“如果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總統是清白的,我們就會直接那麼說,但是又因為司法部既定政策中不能對總統提出任何指控,所以起訴總統不是選項”,他還暗示到“美國憲法要求,如果要正式起訴一名在任總統,需要刑事司法體系外的相關程序”。

這段話翻譯成大白話就是: 我們覺得特朗普雖然沒有跟俄羅斯勾結,但是他顯然妨礙司法調查了,只是我們起訴不了他,這事情得交給國會去動用彈劾程序調查。

確實,這件事情現在真的是陷入一個怪圈之中。

美國憲法規定了在任總統享有刑事司法豁免權,換句話說,在司法調查中如果發現美國總統涉及刑事犯罪,任何檢察官都不可以據此指控總統,而且任何法院也沒有管轄權。當然,美國總統也不能就此無法無天,如果他涉及犯罪了,美國國會的眾議院可以啟動彈劾程序,以檢察官的身份向參議院提出起訴,參議院則必須在最高法院法官的指導下對此進行審理,總統不可以豁免於這個審判,但是可以作為被告的身份對自己進行辯護。如果參議院裁定彈劾成立,那麼總統的職務自動罷免,未來還可能因為上述罪行被送交法院,因為那時候他已經成了普通人了。

想當年“水門事件”時候,特別檢察官進行調查過程中無法直接起訴尼克松,但是將涉及此事的其他人統統送上了法庭,最後聯邦大陪審團裁定“總統是一個不可起訴的同謀”,也就是這個結論使得國會內部共和黨議員紛紛開始表態跟尼克松進行切割,讓尼克松最後無法再繼續在總統的位置上繼續待下去了,否則未來的國會彈劾案必然成立,他註定要成為第一個上了法庭的總統。尼克松主動辭職之後,他的副手福特接任第一件事就是動用總統豁免權宣佈尼克松得到赦免,不會再被調查和起訴。

那麼,現在穆勒覺得特朗普實際上已經涉嫌妨礙司法了,他確實沒權利起訴特朗普,只能把調查報告提交給國會,讓眾議院的司法委員會決定是否根據報告裡列舉的證據在眾議院發動進行彈劾的表決。可是通俄門的報告早在差不多兩個月前就提交給了國會,刪節版也公佈了一個半月以上,當時美國司法部長巴爾表示,儘管他與米勒在“一些法律理論”上存在分歧,但司法部仍是按照米勒運用和理解美國法律的邏輯進行分析和評估並做出的結論。最終美國司法部認為,該報告顯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特朗普對“通俄門”調查感到“挫敗和憤怒”,並認為該調查將對他產生不利影響,但白宮依舊“完全配合”米勒的調查,不構成妨礙司法。

巴爾的話雖然引來了國會中一些激烈的批評,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和參議院少數黨領袖舒默都指責他失去了“獨立性和公正性”,並且呼籲穆勒親自到國會作證。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民主黨人納德勒則表示他的委員會將對這份長達440頁的調查報告閱讀分析,在此之後才能作出迴應。

現在時間過去了差不多一個半月,相信議員老爺們在一大堆助理的協助下,那四百頁的報告怎麼著也讀完了。可是就在一週之前,佩洛西還在說,儘管特朗普無視國會傳票等行為明顯構成妨礙司法,但是“啟動彈劾總統程序將使我們的國家向更加分裂的道路上行進”,所以國會會繼續調查特朗普的不當行為,只有時機成熟時候才可能真的啟動彈劾。

其實,那個調查報告分上下兩篇,上篇的內容是調查關於特朗普是否“通俄”,下篇則是調查他是否在“通俄門”調查中存在妨礙司法的行為。這聽起來其實本身就很有趣,設立這個調查的目的在於查清楚特朗普是否真的“通俄”,可調查報告其實只用了一半不到的篇幅就已經承認了,特朗普沒有“通俄”。

佔據報告的大半都是針對他“是否妨礙司法公正”,儘管在美國“妨礙司法公正”是個不小的罪名,可是如此偏重不均的調查和嚴重跑題的報告,還是不得不讓人合計一下,這個調查的真正目的所在了。在該報告第二卷158頁(想想看,440頁呢,這才四分之一左右就開始談“妨礙司法”了),米勒說,“總統試圖妨礙司法調查的嘗試幾乎都沒有取得成功,原因是他周圍的人幾乎都拒絕執行他的命令”。例如,特朗普曾要求時任白宮法律顧問麥克加恩解僱穆勒,但麥克加恩並未遵循特朗普要求而是自己選擇辭職。然後就是那句著名的——對於妨礙司法,如果他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讓將總統免罪,他會這麼做,但事實是他不能“做出結論”。穆勒同時表示,國會可以根據妨礙司法相關法律對總統“不當”行為進行調查並予以定論。

這件事情當真開始變得滑稽起來了。特朗普絕對不是神仙,雖然貴為總統但是隻要想做啥事情,都沒法子自己親自跑腿,必須讓手下人去做,否則最多就是個想法,成不了行為。而今天地球上各國司法一個公認的標準就是,任何想法都是無罪的,法律只能去規範人的行為。

穆勒舉例的麥克加恩例子中,白宮法律顧問雖然是一個國會授權設立的職位,但是實際上仍然算是特朗普的私人幕僚,更是特朗普的律師,特朗普在做什麼決定的時候當然應該問問他合法不合法,畢竟特朗普自己不是律師,不然要這個職位何用??說特朗普跟他商量的事情不合乎美國法律,那很正常,只要這件事情沒有當真做出來就得了。

麥克加恩確實有權在任命高級官員時候提供自己的意見和調查其背景,但是真的做決定的是總統本人,履行批准程序的是國會。任命穆勒為特別檢察官,麥克加恩當然有權發表意見,但是如果特朗普不接受他的意見照樣可以自行其是,是否免去穆勒的問題上也是一樣,他怎麼也說不上是決策者和執行者,真的直接任命穆勒的是司法部長。還有一點很重要,作為律師麥克加恩完全有權利根據美國的法律,對其與客戶之間的談話保密(客戶是總統也一樣)。

最近美國國會正以藐視國會的罪名起訴他,因為儘管他已經離職,但是特朗普指令他不要前往國會作證,麥克加恩真的就沒去……所以,儘管麥克加恩當年接受了穆勒30個小時的詢問,但是穆勒說的那件事到底有多少是真的,這就是個問題了,怎麼看都像是引用了傳言。

順便說一句,在美國曆史上雖然國會好幾次動用了“藐視國會”的罪名把某些高級官員起訴到了法庭,但是隻有里根政府的環保局長真的為此上了法庭,雖然最後她被判刑不過罪名卻不是“藐視國會”。日前國會起訴司法部長巴爾“藐視國會”被特朗普動用了總統豁免權給擋了回去。

可能是有先例可循,前幾天司法部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見書,認為“基於長期存在的兩黨合作和憲法先例,不可以強迫總統前法律顧問作證”,並表示此舉是為了保障以後的總統也能有效履行總統辦公室職責。看來那個憲法官司真的有的打了……

一句話,這是直接指責國會裡的民主黨人根本不是搞法律,而是在玩政治,並且亮出態度打算奉陪到底。

現在穆勒一番辭職講話,讓國會裡的民主黨議員們再次興奮起來,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納德爾迴應說:“鑑於穆勒無法對總統提出刑事指控,國會應該對特朗普的罪行、謊言和其他不法行為做出迴應,我們也將這麼做。”

那邊特朗普當然毫不示弱,直接推特治國的時候指責“彈劾”是個骯髒、噁心和汙穢的字眼,並且堅持根本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自己妨礙司法,那麼自己就是清白的,民主黨繼續糾纏下去就是政治迫害。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確實很明顯了,最核心的指控“通俄門”其實根本不存在,發起這個調查的動機恐怕就是民主黨不甘心認輸,所以抓住枝節的“妨礙司法”說事,根本就是為了調查而調查。黨派鬥爭的動機既然如此明顯,不但美國公眾看得明白,那些國會裡的共和黨議員們又何嘗不是心知肚明?

雖然現在共和黨丟掉了眾議院,可是在核心的參議院還是多數。真的民主黨就這麼發動彈劾,參議院裡的共和黨人可以毫不顧忌的按照黨派劃線站隊駁回眾議院的起訴。畢竟沒啥正經說的過去的罪名和證據,他們不用擔心沒法向自己選民交代。

不得不最後說一句,穆勒不愧是個搞法律出身的高手,他不會不清楚自己離職講話能掀起什麼樣的風浪,可是他堅決的表示自己沒有比報告裡更多的信息可以披露,也不會去國會作證,其用心恐怕是也知道彈劾什麼的未必能成,自己不能再趟這渾水了,免得最後灰頭土臉。

令人好奇的是,現在國會裡的民主黨人等著他去作證呢,會不會給他發傳票?如果他真的言出必行的不去,會不會起訴他“藐視國會”?去了,穆勒就是一個言行不一的人,作證的可信度要打折扣,不去,民主黨能對自己人下狠手麼?特朗普應該不會去赦免他吧?

美國政治內鬥的遊戲越來越激烈,雙方現在都有點要越過長期默契的底線了,未來會上演什麼尚且不知,但是肯定越來越精彩,我等群眾真的需要去買一個足夠大的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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