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有關被調查人的規定與刑法、刑訴法等既有一致又有區別

法律 刑法 反腐倡廉 法制 時政 長壽檢察在線 2018-12-16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摘錄:

第五條 國家監察工作嚴格遵照憲法和法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權責對等,嚴格監督;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

第二十條 在調查過程中,對涉嫌職務違法的被調查人,監察機關可以要求其就涉嫌違法行為作出陳述,必要時向被調查人出具書面通知。

對涉嫌貪汙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監察機關可以進行訊問,要求其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情況。

第四十八條 監察機關在調查貪汙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過程中,被調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繼續調查的,經省級以上監察機關批准,應當繼續調查並作出結論。被調查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監察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摘錄:

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第四條 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五條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摘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百二十條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後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

第二百九十八條 對於貪汙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公安機關認為有前款規定情形的,應當寫出沒收違法所得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

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應當提供與犯罪事實、違法所得相關的證據材料,並列明財產的種類、數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凍結的情況。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申請沒收的財產。



國家監察是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行的監督,針對的是特定對象、特定行為。刑法、刑事訴訟法針對的則是刑事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與每一位公民的自由、財產、生命等基本權利息息相關。監察法有關被調查人的規定,一方面借鑑了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法治建設成果,充分體現了尊重和保障人權,另一方面更加具體,體現了監察工作特色。

監察機關應當依法保障被調查人的合法權益。監察法在總則中將被調查人合法權益保障作為一項基本原則予以明確,是對憲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直接呼應,也是貫穿監察法始終的基本遵循。監察法共有20多個條文強調保障被調查人的合法權益,佔整部法律條文總數的1/3強,在留置、涉案財物處置、複審和複核、迴避、申訴、國家賠償責任等方面均有涉及。刑法規定了“罪刑法定”“適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三大基本原則,為保障人權提供了堅實基礎。刑事訴訟法是一部涉及公民權利保障的非常重要的基本法律,“尊重與保障人權”除了寫入總則部分外,在證據制度、強制措施、辯護制度、偵查措施、審判程序、執行規定、特別程序等方面也都得到了體現。

監察法第二十條規定,監察機關調查人員在要求涉嫌職務違法的被調查人作出陳述,以及訊問涉嫌貪汙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時,應當讓他如實陳述有違法犯罪事實的情節或者作出沒有違法犯罪的辯解。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也有類似規定。監察機關為了維護公權力的廉潔性,通過訊問這種形式,查清問題,幫助被調查人改正、改錯和改造。

為嚴厲打擊貪汙賄賂等職務犯罪,監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了對被調查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的程序。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八條至第三百零一條規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兩者的內在精神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監察法則規定,被調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繼續調查的,經省級以上監察機關批准,應當繼續調查並作出結論。這充分彰顯了黨中央對腐敗零容忍、強高壓的態度和堅強決心,對於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減少和遏制腐敗行為的發生,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保持公權力行使的廉潔性具有重要意義。

監察法有關被調查人的規定與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既有一致又有區別,實質上是對監察機關的調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方面,必須提高調查工作、法法銜接水平,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比如,在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時,必須認真審核把關,綜合考慮被調查人的投案時機、供述內容、供述穩定性等因素。另一方面,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本著對黨、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嚴實深細做好工作,把嚴管厚愛、治病救人融於其中。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