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廳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法律 國家司法考試 大學 刑法 正保法律教育網 2017-06-1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72號),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於9月16日、17日舉行。現將河北省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二)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

1、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報名學歷條件可以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河北省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平山縣、靈壽縣、贊皇縣、行唐縣、康保縣、張北縣、陽原縣、赤城縣、沽源縣、懷安縣、崇禮區、尚義縣、蔚縣、萬全區、平泉市、灤平縣、隆化縣、豐寧滿族自治縣、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青龍滿族自治縣、阜平縣、淶源縣、順平縣、唐縣、海興縣、鹽山縣、南皮縣、武強縣、武邑縣、饒陽縣、阜城縣、臨城縣、廣宗縣、鉅鹿縣、威縣、新河縣、平鄉縣、魏縣、大名縣、大廠回族自治縣、孟村回族自治縣、寬城滿族自治縣、宣化區(原宣化縣轄區)承德縣、易縣、曲陽縣、淶水縣、望都縣、(涿鹿縣趙家蓬區)

法律專業的範圍:法律、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師、監所管理(包括舊專業勞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祕、司法警務、法律事務、書記官、刑事執行、民事執行、行政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鑑定技術、安全防範技術、司法信息技術、司法信息安全、海關國際法律條約與公約、檢察事務、經濟法律事務、監獄管理(包括舊專業勞動改造學)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司法會計、涉毒人員矯治、法律服務管理、社區矯正、應用法制心理技術、職務犯罪預防與控制、安全技術與文祕和監獄信息技術與應用等37個專業。(《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

符合放寬條件的報名人員學歷為本科以上的,網上報名時如選擇享受放寬政策,則考試成績達到一般合格分數線的,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A類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的,向戶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機關申請C類法律職業資格。網上報名時如放棄享受放寬政策,考試成績僅達到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的,則不得申請授予C類法律職業資格。

2、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是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8年應屆畢業。

普通高等學校做出延長學籍決定至2018年應屆畢業的本科畢業生,具有延長學籍證明的,可以報名。

3、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網絡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高等教育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人員,可以報名。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網上報名填報確認和承諾的信息,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畢業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4、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三)報名學歷條件的認定

對於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和學歷文憑的認可、管理和解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執行。報名人員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畢業證書是否屬於國民教育序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

查詢不到學歷信息的,報名人員應當辦理學歷認證。學歷認證具體辦理方法,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設在河北省的高等教育學歷認證代理機構:1、河北省大中專院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地址: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49號河北省教育廳東輔樓106室。電話:0311-66005711,66005712.2、河北省大學生就業創業協會。地址:石家莊市紅旗大街299號招考大廈五樓學歷認證處。電話:0311-67105401、67105552、68071891、13111558797.

查詢不到學歷信息,也不能辦理學歷認證並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二、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證。

持護照報名的,報名時應當承諾本人護照合法有效。成績合格人員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需提供護照申請地或簽發地有關部門證明。

(二)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或認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需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電子照片應清晰完整,內容可辨認,照片類型為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為100KB—500KB.可參照報名系統中的《戶籍照片製作指南》製作。

(四)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電子照片文件類型為jpg格式,40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應當清晰完整,顯示雙肩、雙耳,露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揹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

報名人員可到照相館拍攝電子證件照片,並裁剪成符合規範要求的電子照片。報名人員已有電子照片,僅尺寸大小不符合要求的,可參照報名系統中《電子照片製作指南》製作電子照片。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報名方式、時間、流程

(一)報名方式、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要求填報報名信息、上傳電子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准考證。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二)報名流程

1、閱讀司法部和河北省考試公告及報名須知。

報名人員應提前準備報名材料和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入報名網站後,應仔細閱讀公告、報名須知,瞭解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

2、填報報名信息,做出承諾。

報名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報名信息並作出真實有效承諾。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人員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承諾書》。

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需同時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戶口簿照片不清晰、內容不能辨認的,報名人員應重新上傳內容可辨認的清晰戶口簿照片;網上填報的戶籍信息有錯誤的,報名人員應在改正後重新上傳戶口簿照片。戶口簿照片未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查確認,不能完成報名程序。

報名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3、上傳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信息填報後,報名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上傳電子證件照片。

電子照片須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查確認。報名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電子照片審核情況,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否則不能完成報名程序。

4、網上交納司法考試費。

電子照片審查通過後,報名人員網上交納司法考試費並打印報名憑證確認報名成功。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9日。根據河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重新核定國家司法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冀價行費〔2010〕26號)和《關於國家司法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冀價行費〔2016〕183號)規定,每名考生應當交納司法考試費260元。

交費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交納的司法考試費不予退還。

需要領取司法考試費收據的人員,憑報名憑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於2017年8月14日至8月19日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領取。

5、網上下載打印准考證。

網上下載打印准考證時間為9月1日至9月15日。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期限內登錄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准考證。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下載打印准考證的,可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四、考試要求

為嚴防考試作弊行為,我省考試期間使用考務安全管理系統,應試人員每場考試必須安檢才能進入考場。應試人員通過安檢通道時,工作人員使用安全管理系統核驗身份證,進行人像比對,查驗是否存在偽造證件和替考行為。應試人員應提前1——1.5小時到達考點,接受安全檢查。應試人員可關注河北省司法廳網站和報名地司法局網站信息,打印准考證時應認真閱讀考生注意事項。

應試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應認真閱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和《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考試時除攜帶必需文具外,不得隨身攜帶任何書籍資料、鐘錶、電子用品、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

《刑法修正案(九)》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為他人實施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構成違法犯罪,將受到刑事處罰。請廣大考生自覺遵守法律,誠信參考。

五、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一)成績查詢及成績單打印

11月下旬,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查詢並打印《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司法行政機關不寄發成績通知單。

(二)資格申請

1、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應當在司法部規定期限內,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2、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應當在2018年7月31日前,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六、其他

(一)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全軍政工網報名。

(二)符合報名條件,在河北省報名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當進行網上報名。相關規定可查詢司法部網站。

(三)本公告在司法部網站、河北省司法廳網站發佈。報名人員可在工作時間撥打各市司法局諮詢電話,詢問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政策。

石家莊(0311)87852253

唐山(0315)2824121

秦皇島(0335)7078042、7078120

邯鄲(0310)3155158 13803106999

邢臺(0319)2183521 2189383

保定(0312)5913691

張家口(0313)2161260

承德13180100245 13303148225

滄州(0317)3133279

廊坊(0316)7160950

衡水(0318)2376078、2376011

(四)涉及網上報名系統操作問題,可撥打報名平臺技術諮詢電話:(010)88177421;(010)88177422.

(五)涉及網上支付司法考試費問題,可撥打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諮詢電話:95188.

(六)考試內容、考試方式與科目等其他事宜,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72號)

河北省司法廳

2017年6月6日

精彩鏈接:

2017年司法考試時間確定:9月16、17日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及各地司法廳(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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