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11歲男孩“失聯”事件被證實為騙局 尋人志願者接到辱罵電話

法律 慈善 尋人 社會 北青深一度 2018-12-07

記者:胡銀銀 王豪

編輯:劉汨 宋建華

樂清11歲男孩“失聯”事件被證實為騙局 尋人志願者接到辱罵電話

志願者在搜尋當中

一場全城尋人的暖心行動,最終卻被證實是一場騙局。5日凌晨,失蹤多日的11歲男同黃某終於被找到,但將他藏匿起來的,恰是報警尋人的母親陳某。

據浙江樂清當地公安部門通報,陳某是因與丈夫存在感情糾紛,為測試丈夫對其和兒子是否關心,故蓄意策劃製造了該起虛假警情。目前,陳某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在孩子失蹤的多日,家屬曾發佈“50萬重金尋人”的消息,甚至引起了全國範圍的關注。據參與尋人的志願者透露,當地有超過千人蔘與到搜尋行動中。而在事件真相大白後,甚至有志願者被連累,接到了辱罵電話,發佈的其他尋人信息,真實性也遭到了質疑。

樂清11歲男孩“失聯”事件被證實為騙局 尋人志願者接到辱罵電話

從尋人到騙局

11月30日19時許,浙江省溫州樂清市公安局接到市民陳某報警,她求助稱兒子黃某於30日下午,在城東街道某小學放學回家途中失聯。當地警方接報後,立即展開了查找工作。

“11歲男孩放學後失聯”,這一消息迅速在樂清當地傳播開來,一場全城尋人就此開始。不僅公安部門,眾多志願者和社會愛心人士也紛紛加入到尋找男孩的行列中。

12月4日中午,男孩父親發佈消息,孩子失聯超過84小時,“50萬重金尋人”。這一消息經媒體報道後,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關注。在報道中,男孩親屬稱:“父母尋找孩子已經快瘋了,孩子媽媽還暈倒過好幾次。”

5日凌晨,終於傳來了孩子被找到的消息,但真相卻讓人瞠目結舌。據當地警方通報,實際上在30日當晚18時許,陳某就已與放學回家途中的兒子黃某取得了聯繫,事後也是陳某將兒子一路轉移至城東街道雲嶺村老家,直到孩子黃某被警方找到。

後經調查表明,陳某是因與在外的丈夫存在感情糾紛,為測試丈夫對其和兒子是否關心,故蓄意策劃製造了該起虛假警情。目前陳某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已被樂清市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媒體報道,目前孩子家人已經搬離了原來的住處。男孩的姑姑表示:“我們一家人也是受害者,現在不想多說什麼,公安會幫我們澄清的。”

樂清11歲男孩“失聯”事件被證實為騙局 尋人志願者接到辱罵電話

被冤枉的志願者

“原本是件高興事,我卻怎麼也開心不起來”,參與搜尋男孩的樂清當地志願者鄭佰洪如此說到。

鄭佰洪是最早參與搜尋孩子志願者之一,11月30日晚上11點多,他看到孩子父親發出的尋人啟事,他和所在的“全面公益組織”的成員,就和孩子家屬、民警等40多人,在孩子家附近開始了搜尋。

在此前的警方通報中,當地政府對該事件高度重視,啟動了重大警情處置機制,以最高等級組成聯合調查組,投入了大量警力,調動一切資源,全方位開展查找工作。

鄭佰洪回憶,在此後幾天的尋人過程中,越來越多熱心人士參與到搜尋中,“尋人的隊伍從四五十人後來擴大到上千人,動員了太多的力量。”

樂清市藍天救援隊也參與了此次搜尋,從早到晚忙碌在現場,只能以盒飯充飢。在前幾日搜尋無果後,4日,藍天救援隊加大了搜尋力度,樂清藍天救援隊隊長陳慶偉向深一度記者出示的出勤記錄顯示,僅4號一天,他們就派出了27人、10部車輛、兩艘救生艇,以及多套潛水設備。

4號中午,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陳慶偉曾表示:“這幾天,蛙人、網、排鉤、汽船都用上了,進行地毯式搜尋,但是都沒有找到人。”

下午3點多,救援隊搜尋仍然無果,陳慶偉覺得應繼續擴大搜尋範圍,還曾給東海救助局溫州基地打了個電話,約好第二天5號早上一起繼續找孩子。

隨著多日尋人未果,不少謠言也開始甚囂塵上,“失聯男孩已被殺害”、“樂清多地出現人販子”、“失聯男孩為離家出走”、“失聯男孩已落井身亡”等等,最後當地公安部門不得不出面闢謠。

5日凌晨一點多,陳慶偉在朋友圈發佈消息:“最新消息孩子在某一處並且是安全的,情況有點複雜,具體以官方發佈為準。”隨後不久,警方便發佈了孩子家屬製造虛假警情的通報。

“今天我的電話都被打爆了!”志願者劉先生說,他是全民公益組織裡負責在網上發佈尋人信息的志願者,之前他曾在組織的50個微信群裡發佈孩子的尋人啟事,每個群規模都在三四百人左右。

而在警方通報發出之後,不少人給他打電話,指責他之前發佈的尋人消息是在散佈謠言,組織裡的部分志願者還被當做是孩子家屬,遭到了難聽的辱罵:“你怎麼做父母的?怎麼這麼不道德啊?還是不是人啊?”

全民公益組織和當地派出所有對接,所以對於信息的真實性,劉先生沒有懷疑。在得知真相後,他和成員們都很委屈:“組織14年成立,找到過500多人,從沒有拿過物質回報,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當今天樂清當地又出現人員走失情況後,劉先生照例在微信群發佈尋人啟事,突然有不少人問他:“我們還要不要轉發這個信息?這是真的嗎?”,劉先生說,他一下子感受到了這件事造成的影響。

樂清11歲男孩“失聯”事件被證實為騙局 尋人志願者接到辱罵電話

失蹤男孩的父親

或被處三年以下刑期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周浩律師在接受深一度記者採訪時表示,具體到本案中,孩子母親陳某為了測試丈夫的情感,故意將孩子隱匿,製造虛假求助信息,其在向警方求助的過程中,通過網絡發佈虛假警情,已經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一般而言,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對於本案中該母親的做法是否“造成嚴重後果”,周浩律師表示,目前,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的“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嚴重後果”如何認定,司法解釋並未明確。

但他認為,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關於“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嚴重後果”的內容:致使公安、武警、消防、衛生檢疫等職能部門採取緊急應對措施的,屬於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造成三人以上輕傷或者一人以上重傷的;造成縣級以上區域範圍居民生活秩序嚴重混亂的;妨礙國家重大活動進行的屬於造成嚴重後果。

本文由樹木計劃支持,北青深一度獨立出品,首發在今日頭條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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