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代碼:112207 債券簡稱:14 錦龍債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關於“14 錦龍債”重大事項受託管理事務臨時報告
本報告不構成對投資者進行或不進行某項行為的推薦意見,投資者應對相關
事宜做出獨立判斷,而不應將本報告中的任何內容據以作為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
任公司所作的承諾或聲明。在任何情況下,投資者依據本報告所進行的任何作為
或不作為,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銀證券”)作為廣東錦龍發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2014 年公司債券(債券簡稱:“14 錦龍債”,債
券代碼:112207)的債券受託管理人,持續密切關注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
響的事項。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公司債券受託管理人執業行
為準則》等相關規定及《債券受託管理協議》的約定,現就“14 錦龍債”的重大
事項報告如下:
根據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信用等級通知書》和
《廣東錦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2017 年跟蹤評級報告》,發行
人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維持為 AA,評級展望調整為負面,“14 錦龍債”債券信用
等級維持為 AA。評級調整主要是鑑於發行人涉嫌單位行賄一案對公司可能產生
的影響,公司已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同時公司參股公司東莞證券也中止了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事宜。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楊志茂涉嫌在收購東莞證
券股權事項中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件已依法被提起公訴,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
司將對此事件後續影響持續關注。
根據發行人 2017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廣東錦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主體
信用評級發生變化的公告》,此次評級調整的影響及發行人的應對措施有:(1)
此次評級調整不會對發行人的償債能力產生影響,發行人對 14 錦龍債的還本付
息工作已經做了充足的資金準備。(2)此次評級調整後,14 錦龍債的投資者適
當性管理、債券質押式回購資格將發生變化。此次評級調整後,14 錦龍債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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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者適當性安排應調整為僅限合格投資者交易,公眾投資者不得再買入,原持有
債券的公眾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到期或賣出債券;14 錦龍債將不滿足質押式回
購資格,不能在債券市場進行質押回購交易業務。 3)發行人依法加強信息披露,
提高信息透明度,讓債權人及時、完整、準確地瞭解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
和現金流量情況。發行人將繼續嚴格履行債券募集說明書相關約定和承諾,按時
足額向債權人兌付本息,充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發行人 2017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廣東錦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14
錦龍債停牌暨實施投資者適當性安排調整的公告》,14 錦龍債於 2017 年 5 月
16 日停牌一天,2017 年 5 月 17 日復牌,復牌之日起投資者適當性安排調整
為僅限合格投資者買入。
根據發行人的上述公告以及中銀證券通過訪談、電郵等方式的獨立核查,中
銀證券瞭解到此次評級調整後,“14 錦龍債”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和質押式回購
資格發生變化(具體變化參見發行人的上述公告),但並沒有對發行人的償債能
力產生影響,發行人對 14 錦龍債的還本付息工作已經做了充足的資金準備。發
行人已對上述事項及時進行了披露。截至本報告出具日,發行人各項業務經營情
況正常。
中銀證券作為本期債券受託管理人,根據《公司債券受託管理人執業行為準
則》及《債券受託管理協議》中相關要求出具本報告並就發行人主體信用評級發
生變化的事項提醒投資者關注相關風險。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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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頁無 正文 ,為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於“14錦 龍債 重大事項
受託管理事務臨時報告》之蓋章頁 )
中
2017年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