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最全維權策略

法律 經濟 刑法 法制 每天學點常用法律 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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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最全維權策略

很多人都有單位拖欠或不發工資的經歷,那作為普通員工,面對這種情況應當如何維權呢?

一、自己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請工會、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

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二、協商不成,速為維權作證據準備,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力憑證,但由於用人單位沒有給本案當事人勞動合同,因此,本案當事人可以提供相應的工資表、工資報酬的領取證明、員工的考勤記錄表、用人單位胸牌、工友同事的證人證言等材料來證明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三、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糾察大隊投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五、符合以下情況,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提出控告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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